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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9730001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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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賣小彬哥
教育本身就是影響和塑造,在和孩子分享正當防衛。我們要清晰“正當”和“防衛”界線和度。
第一:孩子成長中,普遍會遇到欺凌事件。這種情況,我們要客觀對待。“被欺負”逃避是無法解決的,只會讓問題更嚴重。我們要站出來,瞭解事情原委更好幫助孩子,及時溝通,因為孩子對於這種事比較敏感和排斥。
第二:從體能上,一定堅持鍛鍊課堂晨跑和學習一些跆拳道等運動,增加自己體能和身體素質。當你強大了,自然“欺凌”會降低很多
第三:正當防衛,是有度。不是一味退縮,也不是“招兵買馬”,如果雙方家長認識私下了解解決,如果有同齡孩子可以尋找幫助。
第四:大多認為告知老師是意義不大,但是根據程度要反饋相關校方處理和監督
放平心態,人生會遇到很多挫折和困難。只要是問題都會有辦法,――辦法總比困難多!
相信自己,及時和孩子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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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漫語天下
法律在互毆這方面,各挨五十大板,我確實認為是不太妥當的。
雖然最後也得看互相直接傷害的程度,但是我覺得,率先辱罵甚至動手的一方,應該佔更主要的責任。
關於未成年人,尤其是少年這種小孩子,更是麻煩。
小孩子經歷的事情少,碰見這種被人欺負的情況,確實很容易手足無措。尤其在面臨惡意欺凌的時候,更是要有保護自己的手段。
第一條,跑。所謂好漢不吃眼前虧,站著捱打受欺負是肯定不行的。能跑的話,儘量的跑,往人多的地方跑。
同時大聲呼喊引起別人的注意,在學校的話,老師總會注意到的,不會不管。在其他地方,也可以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同時,對於欺凌者也會增大他的心理負擔。從犯罪學來說,惡性事件往往是人少僻靜之處更容易發生。當街搶劫,殺人之類的,在大街上畢竟還是極少的。
第二條,威懾。
如果跑不掉的話,要威懾對方。比如用肢體威懾,物體威懾,甚至語言威懾對方,讓對方不敢輕舉妄動。
身體強壯高大的,往往不會成為被欺負的物件。如果身體比較弱小,拿手裡拿個棍子和赤手空拳對於對方的威懾力也是根本性的不同的。
甚至語言警告對方,往往也是有效的,比如告老師告家長之類。孩子畢竟是孩子,還是比較單純膽子小的。讓他認識到事情後果的嚴重性,也許就不過產生過激行為了。
第三條,教育必須讓雙方真正的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這就要家長,學校在事前事後進行針對性的教育,預防這類事的發生。
同時還要教育孩子,如果真碰見這種事了,不能因為對方的威脅就選擇沉默,比如和老師家長把事情說出來。然後交給老師和家長來處理。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最終方法。
第四條,敢於鬥爭在我看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國與國之間的關係,本質上就是一樣的。
我們國家講究先禮後兵,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放到個人身上,我覺得同樣適用。雖然大家都不提倡暴力解決問題,但實際上,有時候這才是最有效的辦法。
當然,我不是推薦這種辦法,但是,你總有可能碰見那麼一個,誰也管不了。
比如我的一個親身經歷。
我小時候,就碰見這樣一個人。父母也都是地痞流氓,他更是小學就輟學了。你說這樣一個人,誰管的了?
小學初中也是天天欺負我,我告了家長,家長出面也解決不了問題。
比如,整個暑假,天天嚇得不敢出門。偶爾出去一次,都得繞著走。碰見了,就是一頓打。
有一次,上初一的時候,又是那一句,“放學別走”,就又攔住我了。
我他媽的橫下心一想,幹小丫的。結果就對打了一頓。給丫打的掉了兩顆牙,一嘴血。當然我也掛彩了。總之,這一次之後,就老實多了,也不見了我就欺負了。因為他也知道,捱打了疼。
我們承諾不首先使用核武器。言下之意,我們保留使用核武器的權利。而反擊,就是我們受到無休止欺負的時候,最後的核武器。
我再重申一遍,我不提倡使用暴力解決問題。但是,有時候,由不得你。
大概就是這樣吧。能文明處理,就文明處理。如果不能,那你打人不犯法,我打人照樣也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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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山玉月8668
第一,能打過堅決反擊。第二,打不過能脫離現場立刻脫離通知家長和老師。第三,儘量別讓自己陷入危險孤立無援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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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眼瞅蛋紋靚
我的孩子比較膽小,總是被別的孩子欺負,我一直叫他不要怕,可他就是手善,打不下去手,我也很苦惱,一個男孩子從小就這麼慫,長大了怎麼辦啊
回覆列表
首先要搞明白孩子所理解的‘’打‘’ ,是什麼意思,是真正的肉體受到了摧殘,還是朋友之間你推我搡的打鬧。若是第二種情況,即便孩子在過程中有些小擦傷,家長也不用插手管教,隨孩子們去吧!因為還子們的出發點並不是惡的。若是第一種的刻意欺負,或是毆打,首先,不是馬上打回去,是先保護好自己,然後要麼找老師、家長協商出理,協商未果,可以報警。不贊成鼓動孩子‘打回去’,直接用暴力處理問題,最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