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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You聲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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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棉襖情感
這種機會很少,但也不是沒有,主要看當初你們分手的狀況定:
1、當初如果是家庭原因,她家父母嫌棄的家環境,這個不是對方的錯,完全可以打個招呼,問個好什麼的,像普通朋友關心一下也沒關係;
2、當初如果是你們兩自己原因分手,還是和平分手的,也可以禮貌的打個招呼什麼的,可能還可以聊會;
3、如果當初分手鬧的很僵,那就看你胸懷了,想打招呼也行,當沒看見也沒事,能把心中的結解了最好;
4、如果當初是劈腿導致分手的,估計都不好意思見面,看見了也會想辦法躲起來,但有些不會這樣,可能想明白會上去道歉,這個不勉強,看個人心態。
曾經的愛人一定不是敵人,低個頭、倒個歉、打個招呼,也許可以化解曾經的怨,或許早就沒有了,早已忘記,何必還要活在塵埃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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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機械工程師雷紅
我覺得這個問題呀,得看雙方的具體情況來分析,我具體想了一下,分三種情況吧:
1、某一方已婚或者雙方均已婚
這種情況就不要去打擾任何一方的平靜了,無論當初是何種原因分手,人家有了新的家庭,就不要去打擾別人了,有句話說的好,如果你選擇了第二個,就不應該去打擾第一個了,因為如果真的喜歡第一個,就不會選擇第二個。
不打擾別人的家庭是對別人負責,也是對自己的老公老婆負責,對自己的家庭負責。
2、雙方未婚,但不合適或者沒有感覺
這種情況也不要去打擾別人,既然不合適或者沒有感覺,這個不合適或者沒有感覺,可能是某一方認為或者決定,那麼,主動方會顯得尷尬,與其這樣,不如不見,繞著走或者陌路,給對方一片空間也是皆大歡喜的事。
3、雙方未婚,但還抱有複合可能或者希望
這種情況基本都是外因引起的,比如家庭原因等,對此,我想提三個看法:
一、如果是經濟原因,那麼,被動方就應該埋頭掙錢,多學習、努力達到對方要求或者標準,給對方以安全感,最後複合;
二、如果是某一方家庭干預,那麼,雙方要仔細分析原因,是不是會做到對方家庭要求,如果能做到,大方點,勇敢點,真心誠意用行動去感動對方家庭,最後複合;
三、其它外因,比如某一方出軌等,這樣就看另一方能不能接受對方的這種行為,如能接受,大膽複合,如不能接受,果斷離開,別給另一方有任何想法,耽誤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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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流緒淺夢
以前在一款寫作APP上看到一篇文章《千里井不反涶,愛過的人不詆譭》。
在我看來,每一次相遇都是緣分,緣盡了,自然就散了。說說我自己吧,學生時代談過一段時間不長的愛情,還沒等到畢業便分手了,在同一所學校裡,總是避免不了低頭不見抬頭見的時候,每次偶然碰面,都是徒增尷尬,不打招呼,視而不見。不久後知道,原來我們是互相尷尬!後來的我,為了避免他的人難堪,便儘量避開,偶爾遇到,相互看一眼就夠了。曾經相互愛過,但是已經隨風而去,讓往事清零,一切繼續,願彼此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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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碰到前任也沒什麼,要看自己怎麼看了,如果還在意前任的話,看到可能會心裡不好受。如果已經放下了,就只是路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