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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的一個朋友,前些年為她老公生了3個女兒,中途因為生意虧本,她老公在沒有徵得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善自把最小的女兒送給了親戚收養。現在這個朋友與她老公離婚了,她想去領回孩子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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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呵呵噠哆哆

    你女兒是寵物嗎?隨便送隨便要,她可能已經很幸福的在那個家庭了,你現在卻去要回,那當時為什麼送出去,不喜歡她就別在去打擾她,讓她不知道有你們這樣一對父母,讓她還可以有個快樂童年,你這種自私的父母真不配有孩子,有就好好養,她們不是寵物,揮之則來呼之則去,不要去打擾她了

  • 2 # 不焦慮要努力

    說一說我鄰居的事吧。

    我鄰居家有四個孩子,兩男兩女,兩個女的排行老大老二。老二從小給別人,那時候我們還很小,壓根就不知道她家這個老二啥時候出生啥時候送人送往哪裡。依稀記得那個老二被要回來的時候可能也有三四歲的樣子,可能在那邊沒人疼愛吧,回來的時候,老二很不健康的樣子,身子骨都不好,不會講話不會走路,只能坐在椅轎裡,吃飯還要家人喂。而且還很怕接近人,有一次生病了,她爸爸抱著她到衛生院看病,躲在爸爸的懷裡,瑟瑟發抖的樣子,很讓人心疼。後來經過這家人的精心餵養,健健康康成長,因為她面板乾燥脫皮,還給給她吃了很多蛇肉。

    回家之後,這個老二健康成長,供她上學,現在也結婚生子了。

    但是,相對於她姐姐來說,這個老二還是沒有那麼得寵的,她媽媽比較慣著姐姐,沒那麼疼愛她。姐姐可以出去玩,她就得在家做家務,上班後,姐姐的工資可以自己支配,她必須得上交,她大弟弟初中畢業就出來賺錢,小弟弟讀大學的費用她得幫忙分擔。即使結婚後,她媽媽也不是很待見她,有一次,她回孃家呆了幾天,因為顧著照顧自己的孩子,下雨天,沒有及時收她媽媽曬的穀子,被她媽媽罵哭了。還有很多被她媽媽責怪責罵的事,讓她在跟我媽媽述說的時候,傷心得眼淚直掉。我媽媽安慰了她一陣,她擦擦眼淚,轉身回去給她媽媽煮飯了。

    老二對她媽媽挺好的,嫁得有點遠,但是經常回去幫她媽媽做事。

    我覺得相對於姐姐,她媽媽雖然有點偏心,但是自從把她帶回家後,她還是得到父母的愛關心照顧,比在養她的那個家庭好很多。

    所以如果有能力,能夠給孩子更好的生活,有心疼愛孩子,還是把孩子帶在自己身邊吧,雖說生恩不如養恩,但是,孩子小的時候還是比較依賴自己最親的人,能夠在母親身邊成長,一定比較幸福。

    血緣關係是割不斷的。比如另一個女孩子,她家親戚生了三個男孩子,很想要個女孩子,於是她就成了親戚家的養女。但是在她十來歲的時候,她還是自己跑回去,迴歸到自己家庭。因為很喜歡女孩,所以她在親戚家待遇很好,養父母很愛她,三個哥哥對她也很好,但是她還是更願意跟著父母姐妹兄弟在一起生活。

    在我們那邊,很多這樣的事,養了很大的孩子,最後都回歸她們自己的原生家庭。畢竟血濃於水,親情是割捨不下的。

    有能力又心愛自己的孩子,就應該讓孩子在自己身邊成長。

  • 3 # 雲裡育兒說

    孩子已經送出去了,還是不建議再去要回來。作為一個母親在沒有經過自己的同意下將孩子送人無異於是拐賣孩子。法律是不允許的。按理應該給接回來自己養。可是收養女兒的親戚已經養孩子很多年了,養孩子不是一朝一夕的,是需要付出愛和心血的。養父母可能也很捨不得女兒。建議可上門好好和養父母商量,徵求孩子意見,也要看看自己的經濟實力,是否有能力撫養女兒,再來做決定。目前如果真心疼女兒,就經常去看看她,好好教育女兒,多關心孩子。

  • 4 # 袁女士

    可以要回。但是當初為什麼要送呢?僅僅相隔五年,又要把孩子要回,對於一個五歲的孩子不容易接受爸爸媽媽怎麼換了,孩子非常抗拒和痛苦,和孩子的養父母好好商討怎麼把對孩子的傷害降低到最低吧。事實上,你的這種行為也深深傷害了領養孩子的人。

  • 5 # 妮爸說

    這個問題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詢問:領養了五年的孩子,對方來要,我應該還給他嗎?

    如果這兩個問題放在一起思考的話,我想你會知道你自己問題的答案。

    人心都是肉長的,將心比心。兩家在一起好好的聊一聊。你們的心會告訴你們正確答案。

  • 6 # 陳二狗的妖孽人生

    個人觀點,憑什麼要回?如果說孩子在新家庭過得不好,事主各方面條件都好,可以和新家庭商量要回來,那也得確定不會再把孩子送給別人。如果新家庭對孩子很好,那就更沒必要了,孩子不是物件,你想要就要,不想就送人。還不如跟對方結個親,以後當親戚走動,那也挺好的啊。

  • 7 # JAZ強

    如果愛女兒,先看她的生活狀況,不管她在那裡生活,開心就好,幸福就好,父母的愛就是讓兒女生活的更好,至於親情關係,環境再變,也改變不了血源關係的事實,並且你們的心,永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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