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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Duxiangli

    告訴所有中國勞動者:《勞動法》早就規定,我國不存在“正式工”和“臨時工”,全部都是“合同工”。

    用人單位鑽法律的空子:所謂的“正式工”是按《勞動法》的規定計酬,所謂的“臨時工”是按“雙方協議”計酬,其後果是“同工不同酬”。

    凡是以“正式工或臨時工”的名義招工的,不要去參加。現在的老闆是不要天良的!

  • 2 # 手機使用者59561281854

    法律制定非公民能左右,相信提倡依法治國,任重道遠。我的想法是法律天平不平之處,應予修正。否則,空話一句,....。

  • 3 # 廉錦楓3

    國家電網天津電力公司旗下三大分公司,在二O○一年招收了一大批社會青年(家屬居多),在原機電一體表計量時實施到戶上樓抄表,樓內合用總表發交費通知單,當時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合同法人年年變換。後來為了規避用工風險,逃避同工同酬關係,採取與第三方簽訂為期二年勞動合同,法人為波沃勞務公司(個人關係開的),連續簽訂2個二年後,再變更勞動合同法人為浩遠人才勞務派遣公司,又簽訂合同多年。國家出臺打擊勞務派遣用工制度,三公司又出新招,主體分枝下設外包公司,把這些已過而立之年的人納入旗下成了包身工,每月全部薪水還不如全民工和集體工的三分之一多了!但浪費的青春確在這裡了。

  • 4 # 手機使用者5939398496

    早就這樣宣傳過企業也要同工同酬,那是不可能的事。同工同酬指和你工作一樣的勞動者(比如都在一個單位工作,幹一樣的活),我個人認為不是讓你和事業單位、公務員比較。

  • 5 # 幸福作坊

    雖不合法,但有合情合理之處。企業是講效益的,招臨時工成本低。勞動力市場議價,也不能說不公平。還有個歷史因素不能不考慮:老職工畢竟是老職工,要理解他們的心態。他們在早期創業時付出過代價,他們會認為天下是他們打下來的,你們想座享其成。理想歸理想,道理歸道理,情懷歸情懷,現實歸現實。剝奪既得利益是決策者之大忌。在發展中有利有節地一步一步朝公平靠近,是成熟的表現,是智者的作為。高喊公平者,精神可嘉,但難有作為。慢慢來,心急吃不了熱豆腐。

  • 6 # MBZ39562118

    全國壟斷國企系統都這麼幹,用工方法是,將定員定崗定薪的正式工派到多經去工作,讓多經企業另外按主業崗級發放工資,主業因三分之二人員去了多經,許多崗位缺人,工作難以完成,所以就需要臨時工來補充崗缺,而這些沒有編制的臨時工(或派遣工)全部由多經企業拿錢招聘,主業即得補崗缺,又省錢,而定崗定薪的那一大塊還剩著。如果臨時工是同工同酬那不是白忙嗎?

  • 7 # jidin

    在幾年前中央就有檔案了,企業都叫職工,後來是誰又提出農民工一說,好像合法化了,只要給企業勞動掙工資就是企業職工

  • 8 # 漫談隨筆

    說點實在的 你沒辦法。

    你去舉報可以啊 誰舉報誰舉證

    你可以不幹啊 後面一萬多人排隊呢

    90%的情況是人離不開工作

    不是工作離不開人

    忍不了就辭職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現在的90後是喜歡去酒吧玩是喜歡去清吧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