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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入境管理局去自首,只是留下指印就離開管理局了。14天后回國。在日本期間沒有不良記錄。現在想帶全家去日本旅遊能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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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Up170773728

    如果是2000年前回國絕對沒問題。2000年很難說。先辦理簽證然後買好來回機票,到日本機場後要按手膜,掃描臉部,通過後約1分鐘後會有一張上陸許可證貼紙。(如果不能透過可能入管局會有人員找你面談)祝你好運

  • 2 # DRIVCOOL駕客

    這個就看領事館是不是能給簽證了,其中,蠻關鍵一點,就是你現在能提交的簽證材料是不是更優質可信,通常來說,曾經有非法滯留記錄,會給再簽證帶來直接影響,但看你是自首的,會好些吧,祝順利!

  • 3 # 全球漫遊友

    15年前有滯留日本的記錄,現在是可以去的,但能不能拿到旅遊簽證取決於你現在的條件,和15年前已經沒有關係了,就我個人的經驗來分析一下吧。

    (圖:日本簽證式樣)

    一、15年前在日本非法滯留,已經過去太久,一般情況超過5年時間,就不再保留記錄。

    另外,護照的有效期一般是10年,你的舊護照早已“壽終正寢”,現在也早換新的了。

    關於你說“沒有不良記錄”,這個說法不正確,你非法滯留就是不良記錄,只不過不屬於嚴重的違法情況,否則日本海關也不會讓你輕鬆的回來的。

    二、你現在申請日本簽證,能否拿到,取決於你現在的條件是否滿足要求。

    日本簽證的要求還是比較高的,如果你的條件較好,比如工作、職業、收入、經濟能力等方面較好,加上新護照沒有不良記錄的話,應該可以透過。

    (圖:舊版護照簽證頁)

    三、提醒注意事項(技巧分享)。

    1、建議你個人先申請簽證,如果通過了,再申請家人的簽證,這樣的話,萬一你的被拒籤,家人就不需要再申請,這樣節省費用。如果你們全家一起申請,他們過了,你沒有透過,不是多增加簽證費嗎?

    2、由於你提到的當初你已經留有指紋,儘管護照換新了,如果指紋對比發現你曾經有滯留記錄,而簽證官恰恰又“計較”的話,那就悲劇了;

    3、現在很多國家都開始在出入境進行指紋留存,過去那種採用換新護照進行規避的方式已經失效,所以無論前往哪個國家,一定要遵循簽證的有效期,按期離境,不要留下不良記錄,保護自己的誠信記錄,不給自己添麻煩。

    請參照我的建議,試一試,能透過更好,不能透過的話改變行程,換一個地方旅行吧。

  • 4 # emma的爸爸435

    我是1996年滯留回國,也是自己到入管局的。2006年審請旅遊被拒籤,當時我的條件很好。去年再次委託上海的一家公司審請旅遊成功,去了闊別多年的日本。

  • 5 # sjkabc

    非法滯留日本再入境很難。請參考一下那個姓丁的上海人。為了女兒考美國醫學院和上海的家人非法滯留日本。然後自首回國。六年多以後去美國看女兒,經過東京機場飛機誤機原本可以中轉滯留24小時,結果不許入境,關黑屋。最後去了美國,獲得美國國籍。據說是為了拿藍皮護照再去日本。棗紅色皮護照不給進去。

  • 6 # 中華街丁

    正確答案是:自首回國的,日本內部規定,十年後可以入境日本。在申請旅遊籤時,在申請表格上的有否犯罪記錄處時寫上,呈在日本簽證過期,自首回國,保證今後一定尊守日本法守。

    入境日本海關時,日本入境卡的有無犯罪記錄寫上“無”。(因為是自首回去,不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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