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看夠了閒事
-
2 # 張笑笑媽媽
放心吧,其實在法庭上主要看證據,你講再多,法官還是會讓你用證據來支援你的說法,所以說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什麼證據。
-
3 # 新新老爸
最好不要打官司,老百姓打不起官司,時間漫長,耗費金錢,請律師不會出大錯,不請律師,你就要把相關的法律條文看明白了。在庭上,那些話能說,那些話不能說,很重要。有時還的說假話。有時要多說不知道,你起訴,你舉證,證據要過硬。唉唉唉!
-
4 # 一飛yifei75
要想辦好事,那麼請讓專業的人來做專業的事情。法庭上你認為有理的事情,事實上未必就能贏。你隨口的一句話倒可能讓你輸掉官司,律師久經殺場清楚哪裡是關鍵,哪裡可以不必糾纏。把握輕重緩急,抓住重點,讓能贏的官司變成必贏,讓不能贏到官司也能儘量減少損失。在法律的框架下,維護你的利益最大化。律師熟悉參與開庭的各方思維方式,能夠利用規則保護你,這些都是你不瞭解的。所以,律師少不了,除非你對這個官司抱著無所謂的態度玩一把,否則還是老老實實請個好律師吧。
-
5 # 松柏常青621
我也沒經歷過此事,我認為要起訴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誇張不汙告,主要起訴實質性的事件和向法院提出自己的主張及請求裁判則可!
-
6 # 沉思者的沉思
1.提問者的用詞不夠嚴謹。提問者可能想表達的意思是對於民間借貸糾紛,出借人如何追究借款人的民事法律責任。而提問者用的“辯護”一詞一般出現在刑事案件中,即作為被告人一方的“辯護人”。民事糾紛與刑事案件的用詞不可混為一談。
2.提問者的問題可以修改為“民間借貸糾紛中,出借人如何向借款人主張權利”,一般可以:
第一,私力救濟。比如自己或委託催債公司等進行催債。
第二,公力救濟。比如透過法院或仲裁途徑維權。
第三,社會救濟。比如透過人民調解委員會、媒體等介入。
3.對於透過法院途徑進行維權,出借人既要保留好原始證據,比如借條、轉賬憑證等,也要學會用恰當的方式將證據表述出來,從而讓法官形成“內心確信”。
-
7 # 陳景軍律師
首先要說明您在官司中的身份,原告還是被告?
其次,不請律師,是自己參加訴訟,還是聘請其他人代理案件?如法律工作者、親友等。
第三,民事案件不存在“辯護”的問題,無論替原被告說話的,統稱“訴訟代理人”。作為訴訟代理人,無論代理哪一方(原告,被告),都要運用證據和法律,最大限度地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代理的許可權包括一般代理和特別授權(全權代理)。
回覆列表
追債官司是民事訴訟,可以委託律師等作為委託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這裡不叫辯護,是代理人。辯護專指刑事訴訟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在自行辯護的同時,可以聘請近親屬或者律師作為辯護人,幫助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予以辯護。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辯護人的職責是提供被告人無罪、罪輕的材料和意見,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