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狄光2
-
2 # 王朝9712
條例沒有廢除,我國在加快法制建設的程序中,會根據時代的進步而不斷完善。至於部分人士,若以此為藉口,欲獨行其道的想法估計是行不通的。
棄狗與養狗這麼多年來一直爭執不斷。養狗的益處:根據工作需要飼養的軍犬,警犬,導盲犬,緝毒犬等,大家沒有異議;
古人最初為了狩獵,防禦猛獸襲擊等逐步馴化到今天的(土)狗,很多農村地區為了生活的需要,依然在大量的飼養狗,當然所養的品種也不在單一。然而這些狗,很多沒有進行狂犬病的防疫,埋下了巨大的隱患。這類狗大多是散養,因此時常發生狗咬人事件。前段時間網上傳播的,某地一兒童被多大狗咬傷致死的悲劇,著實讓人心疼、憤怒!
再看一下城市裡,所飼養的大多是寵物犬,防疫比較到位,但依然存在許多狂犬咬人,狗傷人的事件。
其實養狗與否,純屬個人愛好,只要在法律和相關地方條例准許的前提下均可,但關鍵是狗主人能否按照相關規定,管理好自己的狗,而不發生傷人擾民的事件,如果沒有這個把握,沒有足夠的時間、空間,個人認為還是不養為好,否則極有可能會成為,狂犬和流浪狗的製造者!也許你的不經意,會導致一個寶貴的,鮮活的生命逝去。
某日筆者的一位友人看到公園裡的一個婦人抱著一條名貴犬在細心照料,不禁對我感慨。他的一位好友花10萬買了一條名犬,所撘配物料也是應有盡有,每日細心餵養,洗澡;並邀請我的友人前去觀賞,他倆關係甚好,友人是個直性子,當下問道:哥們,你的父母你可曾這樣照顧嗎?……
這是個真實的 故事,雖很簡短,但當時對我的觸動很大,今天分享給大家,絕沒有詆譭養狗人士之意,特此宣告。僅僅是個人感慨,也希望包括我在內的朋友們,如果能擠出時間來,還是去照顧一下我們的父母為好,去“償還”他(她)們,在我們成長中所“浪費”的光陰,可以嗎?
-
3 # 這個人很懶85
說明狗奴心虛了。
這一小撮人現在已經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了。
可以說,養狗人後面的生存空間會越來越小,它們心虛了,就透過造謠來給自己壯膽,對自己不利的法律就造謠說失效,然後再編造對自己有利的法律,比如說異煙肼投放涉及投毒,而且還裝作律師檢察官的身份來造謠。
所以,大眾應該識別這些謠言。並且為了公眾健康,要進一步壓縮狗奴的生存空間。手上有點權的,可以用潛規則廢了它們,讓他們死都不知道自己倒黴就是因為養狗。
家中養狗,諸事不順;家有惡狗,橫死街頭
-
4 # 沒事偷著樂3131
千萬別上當,這是愛狗人屎們在裹挾我們立法保護狗。這個後邊經濟利益太大,他們為了賺錢啥不要臉的事都乾的出。把這股愛狗邪風打下去,直接撲殺流浪狗,減少社會負擔,還我們一個乾淨安靜的社會。
-
5 # 大腦正常人
這不是造謠,此檔案早已廢止。該司法局的人解釋錯誤,這是非常不應該的,會造成百姓困惑,還可能被社會上一些無良人所利用,故意挑撥,激化鄰里矛盾。
這條例是80版檔案的一部分,該檔案早已與98年被廢止 《家犬管理條例》釋出於1980年11月18日,屬於規範性檔案,檔案全稱是《衛生部關於控制和消滅狂犬病的通知》,是該檔案的附件之二。1996年《行政處罰法》頒佈後,衛生部進行了檔案清理,該檔案已經廢止。詳見《衛生部關於廢止部分衛生部門規章的通知》【衛政發(1998)第4號】。
-
6 # 實事求是
愛狗人士造謠說《家犬管理條例》已廢止,這是因為愛狗人士一貫的手段就是編造謊言。
愛狗人士會把所有不利於自己的法規解讀成已經廢止。
但是官方的回覆打了愛狗人士的臉:《家犬管理條例》依然有效。從法律上說,縣級以上城市其實已經禁止養犬了,現在的關鍵是需要嚴格落實這一點。
現在網路資訊非常發達,有心研究狗患的人把歷年的新聞進行整理,然後作為材料去在與狗患相關的話題進行論述。
愛狗人士都是選擇性失明的,愛狗人士在解讀任何與狗有關的話題時,表面上能說會道,其實是強詞奪理。
-
7 # 任我天涯行
我在以前也寫過一篇關於養狗的個人看法。再借此表達一件事情,真愛狗,養著狗的人家都是很低調的,不會顯擺,無論是名狗還是中華田園犬,能把鄰里關係處理好。養條狗10幾年,鄰里關係幾十年,遠親不如近鄰。懂得人做什麼都會很和諧,不用滿世界嚷嚷個人的想法。
-
8 # 特鋪梁
我記得小時候政府組織過打狗隊老百姓過了幾十年太平日子,那時候
-
9 # 萌萌龍貓2
這群人是可憐蟲也是心裡不健康的病人,你有權愛狗,別人也有吃狗肉的權利,畢竟大家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我愛豬也愛牛羊,你吃它們的肉就犯了我的忌,我要求你們尊重我的要求,你們能做到嗎?動物是我們的朋友,植物給我們提供氧氣和食物,我們都不能食用,我們靠什麼生存?
-
10 # 山頭16
不管誰說什麼,都代替不了法律的效力,法律法規是代表國家政府制定的,你別說幾個人,就是幾個團體也否定不了他們的法律效力,別像蔡英文似的,不承認臺灣省是中國的,那臺灣就不是中國的嗎,別自欺其人了,
-
11 # 老頭無票15
狗害其實是人害。放狗亂跑,流浪狗都是養狗者造成的,是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必須嚴格管理、重罰養狗者。狗只傷人,嚴重的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養狗者的刑事責任。 邯鄲警方“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事拘留狗主人: https://www.365yg.com/a6555342887825965572#mid=156751944908185
回覆列表
恨狗人士都會說流浪狗該捕殺,旦是,不管是愛狗人士還是有人性的人,絕對不會對流浪狗下毒手。人本善良,再說狗是人類最忠誠的動物朋友。狗流浪並不是狗的錯。更該管的是那些棄狗的人。這種沒素質沒責任的棄狗者,才是流浪狗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