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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因高管或主管喜好,對現有員工進行惡意調崗,非不勝任現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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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蠟筆小小炘

    很榮幸回答你這個問題有幾點第一,咱們先別急,從自身開始找原因第二,觀察同事與領導,因為在一個集體裡咱們做不到人人喜歡第三,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個部門可以投訴,除非你的公司內部文化很高尚,不然很難投訴第四,找你的直接領導,建議談談心,此時收起脾氣,工作為了掙錢第五,給你一句我的真是感受與經驗幾個字(留下來才是勝利者)

  • 2 # 自在無言

    員工如何應對公司惡意調崗逼迫員工自動離職

    一、單位應該與員工簽訂書面合同,約定崗位,有約崗位,不能隨便調換。

    首先確認員工是否仍舊想繼續在企業工作,如果想要繼續在企業工作的話,員工本人和企業商量,是否可以不調崗,並明確表達自己不願意調崗,無法協商仍舊想要在該企業工作,就去新崗位工作。

    如果無法協商的話,且不想繼續在該企業工作,請確認此次調崗是否為惡意調崗:1、工作環境是否變化較大;2、薪資是否明顯下降;3、工作距離是否發生很大變動。

    如果確認為惡意調崗,這就屬於屬變更勞動合同,在員工不同意的情況下,可以申請仲裁,要求企業進行賠償。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援和幫助。

    三、可申請仲裁,或向勞動監察支隊投訴

  • 3 # 創意民工

    和公司有所分歧時,一定要做到有理可據,有法可依

    每個勞動者都應該明白,自己在職場中並不是完全處於劣勢地位,在從事勞動過程中有相關法律和法規是我們的後盾。

    有理可據,有法可依

    首先就是看你進入公司時和公司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是否對工作內容作了明確說明。

    如果有明確的勞動合同簽訂,根據《勞動法》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勞動合同,須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若不能達成協議,則可按法定程式解除勞動合同。記住,雙方必須協商一致是關鍵。

    如果你沒有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合同中沒有 明確崗位規定。你就需要自己多做些工作了,不過也不必過於擔心,只要你和企業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只要你有證據證明自己的勞動事實和自己一直所從事的工作,同樣可以按照上述流程處理。

    面對調崗,員工應該如何選擇

    其實調崗有時候不一定是壞事。

    如果企業由於新的業務發展,需要調你到新的崗位,也許是你發展的好時機,新的崗位,新的模式也許會讓你更快的脫穎而出。

    如果調崗的同時伴隨著職位和待遇的提升,正好又是在你的能力範圍內,何樂而不為呢?

    如果調崗能讓你離開原來不喜歡的領導,不喜歡的環境,換個環境重新開始,也不失為一個很好地選擇。

    既然勞動法規定雙方必須協商一致,勞動者完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權衡利弊做出選擇。惡意調崗,員工如何維權

    如果企業或領導未曾與你進行協商,取得你的同意,你也並不願意到新的崗位,完全可以直接拒絕公司的要求。

    首先是從法律層面,如果雙方協商不一致而公司強制為之,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提出申請,要求公司遵守合同約定,或者要求經濟補償。

    其次是從實際情況考慮,如果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即使公司還是讓你呆在原來的崗位上,那你以後的工作也就不好做了。

    不要主動提出離職或解約,正常做自己的工作,但是同時也得做好兩手準備,騎驢找馬,提前尋找新的下家。

  • 4 # 即刻邦

    公司有意調動崗位,就是讓你主動提出離職申請,遇到這樣的情況去勞動監察舉報,同時提前準備好材料與公司做好勞動仲裁準備。

  • 5 # 北京紫乾律師事務所

    公司是可以隨便給員工調崗的嗎?弄明白這3點,維權不慌張!

    1、用人單位是否有權調崗

    當勞動者跟用人單位締結了勞動關係,並且簽訂了合法的勞動合同,那麼一切就都要按照勞動合同上的程式來走,如果勞動合同上明確約定了勞動者的工作內容和應盡的職責和義務,那麼用人單位是不能單方面給勞動者調崗的,如果公司強硬要求,員工可以直接拒絕,但是如果合同中的附加條款中包含了調崗的內容,那麼情況就會有所不同了,需要視情況來選擇是否同意調崗。

    2、調崗的前提條件

    就算是合同中包括了調崗的內容,但是想要讓員工服從調崗的命令,是需要有一定的前提條件的,首先,公司對於員工的調崗行為是需要提前告知的,並且還要帶有合法合理的調崗理由,其次,要看公司給員工的新崗位性質是否發生了變化,比如工作地點、工作內容等等是否有變化,都應該先跟員工商議以後在下發調令,最後是薪資待遇是否發生了變化,如果發現新崗位的工作低於原崗位,那麼員工是可以拒絕調崗的。

    3、拒絕調崗被開除應如何維權

    很多人在面對不合理的調崗命令的時候,因為覺得自己勢單力薄,是很難鬥得過公司的,所以往往都是採取息事寧人的手段來處理這件事,畢竟如果不接受調崗的話,很有可能就會被公司開除,但是《勞動法》始終是保護勞動者的,面對用人單位不合理的調崗行為,我們要麼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繼續聘用勞動者,要麼直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並且因此要求經濟賠償,這些都是能夠得到法律支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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