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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平淡一棵草

    當然有區別了

    前一種,比如你給1000,人願意做你女朋友,但是碰到一個給兩千的,可能就做兩個人的女朋友。

    是你求著的,結果可能會這樣。

    後一種可以看作是商業行為,包養一個,人那段時間就會是你的!還會有一絲契約精神。

    是雙方達成的共識。別人出價再高點,但是你已經買走了,除非把錢退給你。

    綜合來看,前一種無論什麼情況,是不會退錢給你的,後一種的話,是會退錢給你的。

    總之都不會是你未來的老婆,第一個不配,第二個你不會接受,單就這方面來看,似乎沒什麼區別。

    人生在世,知己難尋!願你好運!

  • 2 # 圖文不鬼

    你既然說她是你女朋友,那你肯定得寵她,肯定得給她花錢買東西,你不可能還想著要她花錢養你吧。女人花男人的錢,那是天經地義,是幾千年留下來的傳統。如果你喜歡她愛她的話,發一點錢又算什麼呢。如果你是心甘情願的給她錢發,又何必計較那麼多呢。還要看你這個錢花得開不開心,你覺得值不值得。如果你覺得不值得,那還是去包養一個吧。因為花錢包養的女人,更聽話。

  • 3 # 小番茄和聖女果

    區別還是有的。這麼說吧,你包養一個女的不僅僅是固定給生活費,承包她的衣食住行,而且日常還要給她供各種東西,而且包養這個詞不是幾千塊就能解決的,通常都是富豪級別的人才能做到包養女人。噁心的是,你包養的物件還不一定只屬於你一個人,而且富豪一般都知道這個道理,但是他們還是願意養她,前提是想證明其他富豪養得起的女人他們也能養得起,就是一種面子問題。通常那種被包養的女的都不只有一個養主,誰給的錢多很可能更“愛”誰一些,就像青樓女子,總之就是逢場作戲。

    而每個月給固定的錢給女朋友她才願意跟你在一起,這就像生活費一樣,那女的通常不會獅子大開口隔兩三天就找你要十萬八萬,而是每個月給個幾千塊買買化妝品逛逛街,最主要的是,你可以保證她沒有其他男人,畢竟是你的女朋友這個你自己清楚,只能說明這女的比較拜金,但至少是動了感情的。講真,如果你真打算跟她在一起,哪怕是養她又有什麼問題呢,如果你想一分錢不花就談戀愛或者結婚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不過你要是實在負擔不起她的費用,那就放她走吧,不然兩個人都累。

  • 4 # 使用者140555736

    錢是好東西,它能解決很多現實問題,愛情是神聖的它不是商品,男女之間的感情如果要用金錢來維繫的話,這就不叫愛情!愛情不是一廂情願,如果感情的基礎要用金錢來建立,這種感情是可悲的,是不現實的,我勸你應該趁早放棄!

  • 5 # 咖哩dark

    這個問題其實沒有什麼看法也很容易懂,說的直接一點,你可以理解為一件商品來對待。世間萬物都有一個價值,唯獨人的價值是說不準的,那麼如果是一個每月給錢才願意做女朋友的人,事實上她是給自己標價,在社會上也只有商品才會標價。但是你更要明白一個事實,人畢竟與商品有區別,一個人就算把自己變成商品明碼實價要你包養,但人是人,人有思維有選擇權,就算是你包養一個月,那她也有自主思維。倘若明天比你出價更高的人出現,那這樣的女人,這樣的“商品”也就有很大機會離開自己而不經過你同意。甚至會發生左右逢源的情況,既收你的也收別的。

    人最怕的是把自己定性為某一件東西而不是定性為人,如果是主動提出的,你可以不用考慮,因為女朋友與老婆不同,給老婆的是家用而不是供養。男女朋友關係的各有父母各有工作毫無血緣關係自己有手有腳有頭有臉反而不去賺而要靠別人給的女人,能期望她為自己帶來什麼價值?如果是明碼實價的想你要,你更加不用考慮,因為價高者得,世界上不乏有錢人,總有一個比你出價更高。能用一個價碼就能帶走的人還是人?不是商品那又是什麼?!

    所以說,婚前要你給的也純粹是利用自己而已,作為男人,還是好好的留著資源,找到一個真正愛自己的女人傾其所有,而不是為一個當自己是商品的女人透支自己,最後變成替別人養老婆的結局。人沒了,錢也沒了,剩下的是什麼?!就是教訓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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