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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實現一個曉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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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葉草73
我覺得對。因為婚姻是勸和不勸離的。
有句古話:寧砸十座廟不扯一樁婚。
我有個同事,她姐夫出軌,她極力挑唆姐姐離婚(同事本人也跟老公關係不好在冷戰)。
離婚後的姐姐,過得並不好。總是什麼事都跟同事抱怨,同事就像姐姐的主心骨一樣給她出謀劃策。姐姐找了個男的,兩人沒領證同居,期間姐夫找到姐姐想復婚,同事要姐姐不答應。最近兩年,姐姐想徹底掌控同居男的經濟大權不成功,就跟同居男變得生疏了。
姐姐去年退休回了老家湖南。同居男還在深圳上班,已經幾個月沒聯絡了。
這次同事請年假回湖南,伺候姐姐動手術。
同事說:她姐姐腸息肉要手術,現在陪在姐姐身邊的是她多年前在湖南上班的同事。唯一的女兒上班請不到假。
想想一個人躺在醫院床上有多淒涼!如果當初沒離婚,或者後來姐夫來要求復婚時答應復婚,是不是當妹妹的就不用這麼勞心費神了?
所以,我覺得題主阻擋妹妹離婚是對的。
題主一定知道妹妹妹夫的問題不過是些生活中的雞毛蒜皮,沒有上升到離婚的程度,熬幾年就會過去,等年齡大點,就會成為彼此的依靠。
《紅樓夢》中當賈璉跟鮑二家的偷情被王熙鳳發現大吵大鬧的時候,賈母不也勸王熙鳳:都是這樣過來的嗎?
生活沒有從頭甜到尾的,尤其婚姻生活,總有磕磕絆絆不如意,忍一忍有時候真的就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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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五峰果農1
古人云,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姐姐可能是好意吧!如果倆人實在走不下去了,還是離婚好,免得雙方痛苦,重組家庭,有何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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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雲水瑤66
當然不對了,因為姐姐畢竟是局外人,既然夫妻兩人堅持十年要離婚,一定是在一起不快樂,分開就是放過彼此。是一種解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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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快樂橦杺
不對,婚姻是妹妹妹夫兩個人的事,婚姻幸福不幸福只有你妹妹知道,你應該做的是幫她分析婚姻不幸福的原因,給她中肯的意見,如果實在是不幸福,你應該尊重妹妹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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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本布衣者
或許這件事不能用對錯來衡量!
姐姐阻擋的本意是為了維護家庭的和諧,俗話講的好,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對於一個旁觀者來講,她不能參與到你生活的全部,只能表象的看待你的婚姻生活。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中,別人的意見建議只是參考
講講媽媽和二姨的故事吧!
二姨的婚姻是媽媽給牽線搭橋的,當年二姨才19歲連二姨夫的長相都沒看清楚就稀裡糊塗的嫁了,婚後二姨夫喝了酒就鬧事,每次都是媽媽去勸架。
媽媽的本意是好的,二姨夫的家庭條件要比姥姥家好許多,媽媽只是希望二姨找個好人家,少吃點苦少受點累。
後來二姨和二姨夫經常吵架,媽媽也是常勸二姨為了孩子不要離婚。再後來二姨夫酒後駕車出車禍沒了,那段時間也是媽媽一直去二姨家陪著她,媽媽對二姨家的弟弟妹妹們很好,要比對我們好很多,或許是媽媽心裡對二姨有虧欠吧。
幾年後,在媽媽的張羅下二姨再婚了,媽媽像嫁女兒一樣的給二姨準備嫁妝,當時只有十歲的我都看的出來,媽媽真的是希望二姨能夠幸福。
再婚後二姨的日子過得平平談談,因為離的近媽媽會隔三差五的去看望二姨。現在的二姨不知道會不會怨恨媽媽當時的一手操辦。
現在看來二姨的婚姻一直是由媽媽來操控的,但媽媽的本意是好的,只是幸不幸福只有二姨才知道吧。
有次問媽媽,媽媽講如果時間可以退回去,她要讓二姨自己去選擇,這或許有媽媽深深的歉意吧。
講了這麼多,其實我只想說,我們不能幫別人決策什麼,畢竟路要自己走,幸不幸福只有自己知道,主動權也掌握在自己手上,別人的意見和建議只能參考不能被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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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波姐一直吃
不對,父母都無權干涉自己的婚姻,何況是姐姐,不是有句老話嗎。鞋和不和腳,只有自己知道,婚姻不幸福就不要繼續了。早結束早解脫,人生很短暫。要為自己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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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彭思思
也許姐姐是希望他們能好好過,但是對方已經鐵了心了就沒必要了再阻攔就顯得多餘了,再說他們都是成年人了姐姐就放心吧他們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強扭的瓜不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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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肖愛的凡塵煙火
1.邊界問題。
妹妹的婚姻是她自己的事情,跟姐姐沒有關係。
如果姐姐是為了希望妹妹幸福而做出阻擋的行為,發心是好,但行為不可取,我們每個人沒有權利替他人做任何決定,或者要求他人做出怎樣的選擇。
2.希望她好,你能做什麼?
家裡人或者好朋友遇到婚姻問題,我們大部分人都會著急和擔心,也很容易給出意見、建議等等,但實際上,感情問題很難感同身受,也很複雜,選擇權在她自己的手裡。
作為關心她的人,能做的更多的是陪伴在她身邊,不管她做出怎樣的選擇,讓她知道你依然愛她、關心她,我想這可能是當事人更需要的一個方面。
3.如果你覺得妹妹不夠成熟,要離婚太沖動,建議妹妹尋找專業諮詢師做婚姻評估和諮詢,讓選擇更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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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任何一個如果鐵了心要離婚,姐姐絕對無法阻攔。既然他們能湊合了10年,說明他們根本沒到離婚的程度。無非就是往這個姐姐身上甩鍋:要不是衝你的面子,我們早離婚了。要不是你一個勁兒的攔著,我們早離婚了。
好像他們不離婚,這個姐姐欠了他們多大的人情。如果這對夫妻這麼不懂人事。以後還是不要管他們的家務事兒,能過就繼續過。不能就自己看著辦。不摻和他們的破事兒為好。管多了兩頭不是人。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