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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真爛漫的天馬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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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雜話閒談
肯定不對,不辭而別會給公司正常工作帶來影響,這種影響可大可小,嚴重的可能給你職業生涯帶來汙點。同時正常履行離職手續,是一個職業人基本素質,基本操守。不辭而別有種逃避躲避心裡,如果在公司真幹不下去了,或者想快速簡單離開公司。你都可以嘗試去跟人事部,總負責人之類溝通...大膽說出自己想法,訴求。就當自我突破,自我挑戰。無論結果怎麼樣肯定比你不辭而別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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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啥班App
以不辭而別的方法來辭職,個人感覺這樣的做法是很不正確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職場之中,離職屬於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不管是因為個人的原因也好還是屬於公司的原因也罷,感覺工作不適合自己的發展,在合情合理,法律允許的情況是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申請的,這是正常的步驟和程式所在,但是要說不辭而別,真的是很讓人費解。
像在一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了勞動合同的關係下,因為有相關法律的約束,勞動者可以申請離職,但是要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交有關申請,然後剩下的事就可以交給單位來處理就可以了;或者是說單位想辭退某位員工,條件也是必須符合法律中所規定的可以辭退員工的那幾種情況才可以,而是也是要提前通知於勞動者的,對於以上兩種做法是非常的合理的,也是不會有任何的法律責任的。而對於那些小規模一點的單位,可能不會有勞動合同的簽訂,但是這並不代表著員工或者是用人單位就可以為所欲為,想怎麼來就怎麼來。
有時候不要把辭職想的那麼的簡單,更不要考慮的那麼的難,就說問題中所提到的例子,明明是因為幼兒園方面的原因,是他們先有欺騙勞動者在先,沒有兌現之前所說的一些諾言,這是他們的不對,雖說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當事人也是可以找相關領導進行核實和商議,實在不行向領導說明情況,走人就可以了,而且可以將整件事的錯誤歸結於用人單位,但是自己的一個不辭而別,卻將最終的錯誤拉到了自己身上來,你這樣做只會讓單位領導抓著理,從而評判你的不對。
還有一點辭職時因為出於對職業的尊重和工作的負責,這中間過程是會有一個任務交接的環節的,所謂善始善終,別人做的不對那是他們的事,但是自己要把握好自己的方向標才可以,幹嘛要求自己和別人一樣去犯錯呢?好的可以學習,至於不足嘛就沒有必要了。把手頭的工作和新員工或者是單位交接完畢,這是對於工作負責的態度,出於人道主義也是非常也責任心的表現,自己一聲不吭說不去就不去了,這也就是小單位,如果換做是大公司呢?或者是自己在裡面的職位非常的高,掌管的事非常的多的情況呢?突然來個急剎車,自己倒是感覺逃脫了,但是有沒有想過這樣做所帶來的後果是什麼呢?你這樣做只會讓周圍的人感覺你是一個極其不負責任的人,以前的好朋友不會對你產生新的看法?
我畢業後被招進一家幼兒園,這家幼兒園很奇葩:招聘廣告上說,第一個月兩千,後面看能力,可是入職一兩個星期後,園長卻告訴我,一開始都一個月一千,那些中專學歷的一開始一個月才八百,後面都會漲到兩千怎麼怎麼著……可是經過明察暗訪,我發現最後連兩千也漲不到,主班老師也就一個月一千五,而且沒有招聘廣告上說的五險一金,而且還扣押第一個整月的工資。
所以在那裡幹了段時間,我用不辭而別的方式辭職了,那是一個週六,我先假裝在微信上請假,園長沒有在微信上回復我,而是給我打了兩個電話,我都沒接,人家也就沒再聯絡我,後來我託法學院的親戚幫我去幼兒園要了工資。
用不辭而別的方式辭職,我做得對嗎?唉,我也只是想治治這種太把自己當回事的資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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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多年的職場觀念來說,不辭而別的辭職方式是不對的!
首先你在公司裡面肯定是公司的一份子,負責著公司裡面的一部分職責。不管大小,對公司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既然想要辭職,那就要提早說,這樣公司裡面可以安排人員過來接手你手頭上的工作。這樣也不至於以後工作有斷層,或者是以後工作銜接不上來。提前提出辭職於司於己都是有利的。
其次也說明了你對公司的尊重,也留給公司一個好印象。同時的公司也會對你有所包容,如果你的能力還不錯的話,一般公司是會留你的,或者是以後也希望你能繼續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