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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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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美味疙瘩湯
我認為成年人考慮這個問題應該是從“值不值”去考慮,而不是從感興趣或不感興趣去考慮,值得去幹的事再難也應該去幹,必競做之後肯定會有一個結果出來。
如果,你己經實現了財務自由,時間自由,空間自由的話,當然可以考慮接下來按照興趣去做事無所謂成敗,因為,一切興趣背後都要有充足的保障支撐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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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聚賢給
能將賺錢與興趣相結合固然很幸運,如果兩者只能取其一,那定然是先賺錢養活自己。
如果能體面生活,誰也不願意挨白眼受委屈強顏歡笑去做自己不感興趣甚至是厭惡的工作。
但是如果我們連保障自己,保障家人的能力都沒有,或者說連這份責任都不願意承擔,那憑什麼相信你就能在未來的某個點發亮出彩?
我們大多數的人都不具備“火眼金睛”和“一目千里”的才能,用以後來逃避眼前的不舒服與委屈,那是懦夫行為。
有一期《親愛的客棧》來了一位傳聞是香飄飄奶茶千金的蔣佳瑤,她說自己很喜歡音樂,不願意接班家族生意。當時跟家裡人說了給5年,如果5年還做不好,她就回去接班。
但音樂這份愛好沒有辦法養活自己,讓她對堅持產生了疑惑與迷茫。
王珂側面給了她一棒喝,說,他很佩服劉濤一點,劉濤從來不會坐在那裡對一件事情遲疑困惑,哪件事情緊要她就立馬想辦法去解決。
對於我們的人生而言,究竟興趣有多重要?
總得來說,我們總是要先世俗,然後才能有選擇精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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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單行紀事
談談幾點淺見。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興趣是最好的源動力。在其他條件同等的情況下,如果能從事自己喜歡的行業,工作的主動性和熱情會自我激發,推動在日常工作中主動尋求挑戰,完成目標,這是正向激勵。
第二,必須要注意的是,興趣不代表擅長。比如興趣是寫作,但不一定表示能從事文學創作或者文案相關的工作,因為多數人的自我判斷不一定客觀。而工作要求的是持續的輸出和穩定的狀態,可能興趣本身是有意義的,落實到工作細節方面可能會變得繁瑣無趣,所以需要判斷自我的興趣愛好能從事何種工作,且對工作細節能接受。
最後,最重要的是,在多數人的個人認知中,興趣是自己內心的珍貴財富,以此為基礎從事相關工作時,如果遇到和自我原則相違背的情形、或努力呈現的工作成果不被領導或公司接受,這種時候收到的打擊也是比較大的,需要有足夠的心裡承受能力才能慢慢平衡興趣和工作。
總而言之,興趣是充實自我內心,工作是讓自己獨立立足於社會的基礎,兩者結合固然令人喜悅,但不建議在選擇工作方向時盲目以興趣為唯一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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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口優
站在客觀角度上看,我認為做不做自己不感興趣的工作主要是看個人。
1.興趣是最好的老師。有人堅信這句話,認為如果做了一件不喜歡的工作,那會越做越累,導致身心疲憊。掙不到工資不說,連身體、心情都會受影響。豈不是要自討苦吃?
2.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但興趣是可以後天培養的。也有人這樣認為,接觸一樣新的工作,剛開始可能是因為不瞭解,所以很排斥。但是,為何不挑戰一下自己呢?給自己一個機會,畢竟,多一項技能也不吃虧的。
作為我個人,我覺得這兩種群體都是存在的,而且沒有對錯之分。有的人相對熱愛生活,不願意將就做不喜歡的事。有的人相對熱愛工作,更喜歡挑戰自己。都是可以理解的,需要求同存異。因為不管是熱愛生活,還是熱愛工作,歸根到底,我們是熱愛生命。
所以,該不該做自己不感興趣的工作,主要看個人。更偏愛於哪一種熱愛?補充一句:不管有沒有錢,這種想法都是行的通的,畢竟有一個詞叫做“窮開心”,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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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love藍羽
感興趣的工作可以發揮自己的潛能和天賦才華,如果條件允許,當然要選擇自己感興趣的工作。
如果條件不允許,為了生存,不得不選擇一份不感興趣的工作,那就帶著一份平和與感恩的心去面對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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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著就是為了有意義的度過這一生,而不是為了應付這一生。所以我認為,自己喜歡的事就去做,不喜歡的就不要做,簡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