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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萍19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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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刀哥O
這類問題看得很多。多數人反對收費,因為停車位這部分面積屬於業主共同所有,物業管理了什麼?打掃了清潔。不是收了清潔費嗎!但是不收費的話,有車業主贊成,無車業主就虧了,所以從情理上講應該收費。但是這錢不應該被物業公司拿走,應該業委會收取,代管。專款專用,作為停車位修補劃線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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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半夜起床去遛腿
以前住大雜院的時候,你有輛腳踏車,下班回來放院子裡,是不是也佔用了公共區域,也沒見哪個鄰居跑出來說,你要交停車費,現在說要停車費純粹是胡說八道,公共區域我也花錢了,憑什麼我停車還要花錢?對沒車的業主不公平的說法。套用一樓收電梯費的解釋,提供了不用是你的事啊,反正電梯費要交,那麼沒車的業主也一樣啊,你沒車你怪誰?你有車也可以停。再說了,公共區域有我一份,我就有權使用,所謂的停車費,不過是給物業創造了一個收費的機會,沒見哪個業主能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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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包有時不線上
這個問題的答案就一句話,應不應該,要看誰說了算!
物業公司憑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收取停車費了,那就是應該收!
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不收,那物業企業就不該收停車費!
你的小區,《前期物業管理合同》是怎麼約定的?我想那是約定的收停車費!不然你也不會這麼問!
想想也是這樣,如果小區不收停車費!你想想會是怎麼個情況? 開發商的產權車位賣給誰??
有其它車輛搶了你的常停的車位,甚至沒車位給你停放,你找物業討說法,物業一句話懟你:我們不收停車費,不管停車的事,你自己想辦法,你有什麼轍??
沒有車的業主在你車位上支張麻將桌,你能趕人家走?憑啥你能停車我不能打麻將擺桌子?
物業公司在做成本測算時已將停車費部分算進了收入,抵消部分成本。你的想法是取消這部分收入,除非你能想個辦法把這成本補上,不然物業公司成本怎麼消化?不花成本想讓別人付出?哪有這麼美的事呢?
有不少人說什麼不靠譜的話,那需要你仔細看看並想一想了,有多少小區是不收停車費的?那個物業公司是叫雷鋒公司麼? 都是雷氏兄弟在友情幫助做物業管理??還不喝一口水?十年如一日?
有沒有小區真的不收停車費呢?
有的,我知道幾處,多為別墅,小區地方大,能停車區域很多,一家還有兩至三個免費車位,物業合同中就提高單價,免收停車費。這類物業有的很大,從東到西幾公里,步行一圈下來花一個多小時,保安巡邏一次兩小時還不能歇息。這種小區就不收停車費,收了也沒辦法管理及時。
另外有些小區,因車庫產權車位的銷售資格被耽誤了,遲遲不銷售,所以免費停車一到兩年,甚至更久,但終究還是要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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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執中bj1
出現停車收費的問題,根源在於位少車多。收費對於維持停車秩序是必要的手段,否則沒有車的會感覺不公平,而且有的家庭還有兩臺車,就更加不公平了。 另外,空間有限,亂停亂放會侵佔通行道路、會影響消防和應急車輛進入,也會產生互相阻擋、互相刮碰現象。所以必須規劃車位有序停放,這就需要物業進行管理,隨之產生費用。
總之,地面車位的收費有綜合性的作用,是應該的。
至於怎麼收費?收多少?收來的錢歸誰所有?這屬於另外一個問題了。應該由業主大會制定出制度,交由物業執行,業委會跟進監督。
回覆列表
如果經過業主大會決議同意收取一定標準的停車費,那麼,該停車費的收入應該是歸全體業主所有的,而不是歸物業公司來隨意開支。實踐中,停車費一部分作為物業管理成本和交納稅金,另一部分作為收益歸全體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