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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感悟150324411

    這讓熱愛公益事業多寒心呀!獻血的時候她們前乎後擁的多勤快?難道她們就不能抽點時間安排人員去民政部門和村委那裡調查一下嗎?有關部門應該重視了?不然獻血的會急速下降!

  • 2 # 使用者3092279348

    太不應該了,不應該指定這樣的規則,只要證明來取血的是獻血者,他可以有權利給任何人用,包括不是他的親屬,而是他想幫助的人,都應該給血,當然,獻多少血,取多少血有規定,取完就沒有了!

  • 3 # 億豐盛園

    把誰說的,她媽不是她媽的人,的媽媽認作乾媽了,就迎刃而解了。意思是,她獻的血,要用血時別人的媽也可以用。有後門有關係或者有賄賂了,她媽就是她的媽了。

  • 4 # 青橄欖165080096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國家三令五申,要求廢止類似這種“我媽是我媽”的奇葩證明!如果真遇到這種事,可以向當地的行政主管部門投訴,透過正當渠道維護你的正當權益!

  • 5 # 憤怒的老叟

    如果國家不把這個獻血的這麼一點事都整不好?讓獻血的人寒心!有血也不要獻!獻了血就叫醫院把錢賺了是不是?獻血的人,只要是他想幫助的人,都能用血!不一定非要自已親人!大家認為對就頂起?

  • 6 # 魅力臨澤

    獻血我真不相信了,到今天已經獻了四回了,可是你用的時候根本用不了,還得用多少你的再去獻多少,否則免談,獻血機制需要改進了,多少年還是老樣子。

  • 7 # 千里長淮一條線

    我媽16年白血病去世,因之前我獻過五次血,講可以報銷這五次獻血的錢,要求證明我媽是我媽,去派出所要求出證明,派出所回答,早就規定不許出這樣的證明,又去血站協商,血站要求必須有證明,沒辦法,找關係啊,終於那個(原諒不能直接講)部門給出證明,得以報銷

  • 8 # 老驥北京

    採血站是企業單位,不是醫療機構。穿白色衣服的不都是"羊"!它們也不是僧人,不會佈施"施主"!愛心換不來"愛心"!這些話算不算實話?

  • 9 # 吃貨七零

    哎呀媽呀!不是說直系親屬可以用嗎?我也是獻血5次就是怕以後父母用血的時候方便還要證明,這樣的話以後誰還去獻血呀。

  • 10 # 飛翔1374

    國家已經禁止出現類似奇葩證明:我是我。怎麼又有某單位又犯癔症了。是不是治人有癮呀?

    中國的很多單位一貫作風就是這樣。故意刁難,拖延推諉。辦事效率極差。他用到你很隨便。你用到他?嘿嘿!那你拿證明來。證明你就是你。你媽是你媽。

  • 11 # 大王派我來巡山1979

    每次病人要用血的時候,醫院就說血庫庫存告急拿不到血,叫病人家屬去獻血、或者找關係去,病人才有機會再高價從血庫買到血……

    獻血對身體健康有幫助,為什麼從事醫學工作者都不去獻?希望萬能的新聞工作者發揮作用的時候了……

  • 12 # 史泰龍大恐龍

    你以為你獻血是做好事,其實那是某些人賺錢的手段罷了,等你需要血的時候不好意思,拿錢來,有錢也不給你。不是我不獻血,我一個窮人,身體是家人的本錢,讓我掏本錢,你得給我相應的回報才行,要不傻子才獻血。

  • 13 # 使用者2646112885871

    我以前也是獻血愛好著,想著我今天的獻血,就是在幫明天的我自己,可是現實中真是這樣嗎?你和一樣的天真,咱們去獻血的時候,伸出胳膊,就這麼簡單,當你,你親人用血的時候,你再試試吧!今天從你身上抽出去的不是血,是水,當你用血的時候,那不是血,是金子。而且,手續繁雜,先掏錢買,然後再給你報,如果你沒錢,不好意思,沒血。從那時起,我就明白一個道理,是你的就別浪費,永遠別相信口號的忽悠。如果你血真多了沒用,你就放到汙水溝也別獻出去給自己留個空頭支票。

  • 14 # 手機使用者52687222705

    醫院最黑,人家獻血沒報酬說以後用血可抵。誰知道這醫院把自編的謊言給刺穿,給社會帶來多大的附面影響,自已的媽也要證明真無恥,小夥伴們別天真了,獻血給醫院來賣賺黑心錢。你們認為值嗎?

  • 15 # 東方龍230384434

    國家應該出臺政策,患者用血都不需要錢,因為血本來就是公民獻出來的,又不是醫院造出來的,至於儲藏費用,基本上可以在醫藥利潤上填補了,這樣既可以讓患者節省大部分錢治病,又可以讓每個公民更放心的獻血

  • 16 # 寧至遠1

    以後獻血時,把父母,兄弟姐妹,老婆孩子的身份證都拿著,讓血站登記備註,用血的時候就不會這麼麻煩。如果血站覺得麻煩就拒絕你獻血,否則就是耍無賴!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女兒十八了,每天屋裡弄得跟豬圈似的,說她還跟我吵,有什麼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