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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字獵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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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畫帥1
這是個挑逗問題!首先明星不傻不會去公眾場合鬧事,個別人藉機上前蹭熱被推也在情理之中!沒有那個明星會擺出巡檢形式封街站道更不會無故與民眾爭鬥!大多被推被打的是狗仔隊,藉機扇動民眾情
緒發文炒自己。誰見過那個公眾通道和廣場之類有明星佔領了?別硬往明星身上靠,粘點葷讓大眾買單!實話實說沒一句髒詞,可以舉報禁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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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慎言930
這都是賤粉們惹的禍,見到演戲明星比見到爹媽都親,導致圍觀圍堵,爭相觀看簽名合影,恨不得舔腳丫子!自然明星們就要保鏢開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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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沱江人
首先,我們應該搞清楚問題的關鍵因素到底出在哪,保鏢為什麼要推搡路人,是一些什麼人造成了道路交通的擁堵?然後再來談法律,談事故及相關的賠償。
明星僱保鏢,本身就違反了社會制度,擾亂了社會秩序,破壞了社會公平!與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背道而馳,侵犯了人權?國家應該嚴厲打擊,令行禁止,堅決予以取締!
再者,明星出行或參與活動,為何如此囂張,趾高氣揚?是誰給予了他們如此大的排場和轟動效應?換著是我,別說幾個蹩足的明星,就是上百個明星打我的身邊經過又能怎樣?我不搭理就不會生氣,更不會去惹是生非,受到傷害?
至於偶遇明星,其保鏢在推搡路人的過程中造成人員傷害,保鏢難辭其咎,明星應負全責!法律並沒有賦予他們這樣的權力,他們之所以這麼做,不但是在藐視我們的法律,而且還是在公然踐踏我們的法律,法律豈能等閒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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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4956903716549Wlj
明星保鏢應配被K47,遇到狗起秧子似的追星渣滓們擁堵圍觀即開槍掃射,殺無赦。但要是敢無理推搡路人,就繳他們的槍,再剁掉其狗爪,砸斷其狗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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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萍聚pingjv
我覺得啥法律都不用,都是自找的你為啥往前擠著看,電視裡面天天看,你被推倒就自認了吧,不要去訛人,你去訛人的話就會被人瞧不起的,說你窮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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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久ZJM
做為律師我談些法律觀點:公共場合或道路是公共資源,其路權、通行權屬於每個公民的平等公共享有,除了消防、救護、刑事偵察、搶險、搶修、外交、軍事、國防及特殊殘障人士特殊需要外,任何公民不得獨享丶獨佔或優先佔有及優先通行的權利!如果對方用威脅或暴力手段強制他人閃開讓路,限制行人自由,為其獨享、獨佔及優先通行,這將觸犯國家的法律,如普通群眾因不給某名人讓路,強制推搡造成群眾傷害的,將觸犯了《刑法》,這類強霸、獨佔、霸享公共資源,用暴力或威脅手段強行阻止他人在公共領域、道路正常行走或威脅強迫他人為其讓路的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已涉嫌犯有“擾亂公共秩序罪”或“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罪”!如群眾發現某明星有上述違法犯罪行為,請及時拔打110報警!由公安刑偵部門立案刑事偵察,由於群眾對待這類違法現象非常氣憤、敢怒不敢言,長時間沒一人報警,才助長了某些明星在公共場所公開違法亂紀的囂張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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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自身權力,有治安法保護。他沒時間我有時間,我要臉他不要臉,他有錢我少錢,調查,傷鑑,處理調解,賠付總有人出庭,媒體宣染,公眾形象,玩不下去找我私了,活人莫漲狂,要臉的怕不要臉的,不要臉怕你告官,正義終會保護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