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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2K球王侃侃球

    狀元郎得分萬花筒中距離之王

    “大狗”格倫·羅賓遜貴為1994年NBA狀元秀,要知道那一年可是還有希爾和基德這樣的好手,而當時的密爾沃基雄鹿隊毫不猶豫的選擇了他,原因就在於,“大狗”的大學生涯實在是過於光芒耀眼。

    他在普渡大學的大二賽季就能場均拿下24.1分+9.4個籃板。到了大三時,更是可以場均砍下30.3分+11.2個籃板,他的各種無解得分技巧令人讚歎。

    “大狗”在大學時代就已掌握幾乎所有得分技巧,他的看家本領是無比精準的中距離跳投,出手點極高,面對任何防守者都能從容出手,生涯命中率也頗為可觀。

    除此之外,他的翻身跳投、空中拉桿上籃、行進間小拋投、低手挑籃等技巧也是層出不窮,堪稱小前鋒裡的進攻萬花筒。他的三分遠投也有一定水準,只是把握度沒有他的中距離來的那麼高,在同時期的球員中,只有阿蘭·休斯頓、格倫萊斯等少數球員擁有能與他匹敵的中投能力。

    “大狗”在雄鹿的輝煌時期在雄鹿隊選中雷·倫,以及招募來薩姆·卡塞爾之後到來。他們三人組成了當時聯盟中著名的“三個火槍手”組合。

    其中“大狗”和阿倫場均都能貢獻20+以上的得分,卡塞爾也有場均18+的得分,三人的得分火力之強悍,堪稱冠絕聯盟。

    雄鹿隊的戰績也終於有所大幅度提升,在2001年達到巔峰取得了52勝30負的佳績,“大狗”該季場均貢獻22.0分和6.9個籃板,命中率高達46.80%。雄鹿當年一路高歌猛進闖進東部決賽,最終在與費城七六人大戰七場之後才遺憾的敗下陣來。

    球技出眾的“大狗”,本應該成為聯盟的寵兒,成為又一個偉大的歌頌物件,可惜的是,他自身狂傲的性格與懶惰的態度,讓聯盟不願對他加以宣傳,甚至球迷也對他不感冒,他成了一名空有資料,卻鮮少有榮譽加身的“空砍”球星。

    “大狗”在新秀年就向球隊提出想要籤一份13年1億美元合同的價碼,震驚了全聯盟,要知道當時的頂級小前鋒斯科蒂·皮蓬的年薪也才不過400萬美元,最終在僵持了一段時間後,雄鹿與他簽下了長度為10年,總薪水6800萬美元的當時堪稱天價大合同。

    這也讓聯盟在次年出臺了新秀工資上限規定,以避免更多的“羅賓遜”一樣的漫天要價出現。他在場下的行為也頗為出格,長期酗酒、超速駕車、打架鬥毆等等劣跡令人唏噓,這位天賦滿滿的球員因為自己的個性所不被待見,最終淪為眾人。

  • 2 # 扒蒜老妹兒7

    早期的一位養生枸杞男,狀元,身手出色,場均20+如探囊取物,雷阿倫曾經的老大哥,但是就是覺得缺點鬥志。

    所以年過三十早早退役無人問津。

  • 3 # 爽哥看球不任性

    不管怎麼說,羅賓遜也推動了聯盟的發展!

    94-95賽季結束後,傑森-基德和格蘭特-希爾共享最佳新秀,基德場均可以獲得11.7分5.4個籃板7.7次助攻,希爾場均可以獲得19.9分6.4個籃板5次助攻,他倆都打出了不錯的身價,但作為94年的狀元秀,格倫-羅賓遜的表現並不比他倆差,羅賓遜在新秀賽季場均可以獲得21.9分6.4個籃板2.5次助攻,那他為什麼沒有拿到最佳新秀呢?主要原因還是羅賓遜的性格。

    新秀賽季場均21.9分6.4個籃板2.5次助攻的表現其實是相當出色的,而且羅賓遜在他11年的職業生涯裡有過八個賽季場均20+的表現,生涯場均可以貢獻20.7分6.1個籃板2.7次助攻,這是很多球員生涯巔峰時期都沒有拿到過的資料,所以羅賓遜的能力是沒有任何問題的。而他最擅長的進攻手段就是中距離,而且羅賓遜的各種進攻技巧都非常嫻熟,是標準的小前鋒體型。可惜的是羅賓遜只有天賦和能力,心智方面卻並不能作為一支球隊的領袖,在密爾沃基雄鹿期間與薩姆-卡塞爾和雷-阿倫的三個火槍手火力十足,也有過東部半決賽的表現,但最終沒能更進一步。

    實際上羅賓遜也是推動聯盟發展的人物,他在大學期間的天賦就被眾人關注,在被雄鹿選中後,羅賓遜漫天要價,希望拿到一份億元的合同,但最終雄鹿與之達成協議,一份10年6800萬美元的合同成為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超級新秀合同,而這也讓羅賓遜揹負了狂妄的名號,雖然他有著出色的個人能力,但在拿到超級合同的那一刻起,羅賓遜已經不受待見了,這也是他為什麼個人資料出色但沒有拿到最佳新秀的原因之一,聯盟不會推崇一名如此狂妄的球星。而在他拿到超級新秀合同的第二年,聯盟就出臺了新秀上限的規定,這也算是羅賓遜的“功勞”。

    生涯兩次全明星、一枚總冠軍戒指(04-05賽季跟隨馬刺奪冠)這些不能全然證明羅賓遜的實力,狂妄的性格以及場外的一些惡性事件讓羅賓遜成為光有資料、鮮有榮譽的代表,算是比較可惜。不過在那個年代拿到6800萬的超級合同,羅賓遜也是相當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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