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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露露兮兮

    首先必須知到的是~所有的小區內道路建築物綠化也包括土地面積都是所有業主共有的!如果物業公司辦公用場所是所有業主共有的房屋那麼物業公司單方面無權處理!必須經業主委員會同意!

  • 2 # 塞外老兵632

    我們的各級政府沒有一個專門管理物業公司的部門。所以也就等於無人管。業主有意見也求助無門。一切由物業公司說了算。而業主只能任人宰割!

  • 3 # 一葉知秋8250

    物業是無上級單位!因此他們無章可循,一切都自主。因此造成物業和業主矛盾重重。造成小區混亂,矛盾得不到應有的解決,逐漸白熱化,留下許多隱患。此問題極怠解決!否則將影響社會穩定!

  • 4 # 去島上釣魚1

    物業出租物業樓我不明白,這涉及產權問題,如果物業樓產權屬業主共有,該行為如經業委會同意則合法(業委會提取適當資金注入本體維修基金),否則非法。如物業樓產權屬開發商所有,開發商有權贈予各物業公司。

  • 5 # 去追他一擊

    堅決投訴,可以先收集證據,去房管局投訴物業公司,最好是以書面的形式來投訴,要求物業公司停止一切侵害業主利益的行為。小區還沒有通天然氣,是開發商不負責任的行為,也是可以到房管局投訴的。

  • 6 # 龍南天然氣公司鍾燊

    通天然氣有兩個方面。

    如果小區自帶天然氣管道,使用者一般買房子的時候就開通了。這時候只需要去燃氣公司交自己的資料。

    如果小區是老城區。沒有天然氣管道。要這個小區使用者達到25%以上同意安裝天然氣管道。才能開通天然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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