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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18時許,寧鄉市公安局接到報警稱,在寧鄉市人民醫院太平間內,死者李某某,遺體雙眼被摘取。警方於31日下午在邵陽、寧鄉抓獲4名犯罪嫌疑人。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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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70496698001

    這家醫院也真它媽是奇芭了。推御責任還振振有詞。這案子一定和這家醫院有利益關係,必須一查到底,給逝者家屬一個交待。

  • 2 # 小羅說深圳

    這完全是耍無賴啦!聽說當地的太平間都承包給私人啦,所以才會出現這樣的狀況。

    太平間存放屍體是收費,你既然收了費,那肯定有保管責任,現在出了事故,卻把責任推給家屬。哪個醫院太平間需要家屬守護遺體呀,這簡直是咄咄怪事,很多時候醫鬧事故的發生。醫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家屬和醫院協商先,同時衛生部門也要大力整頓當地太平間問題,該處罰的處罰,如果家屬與醫院協商不成,那就走法律程式吧!

  • 3 # 8090談音樂

    我的看法是說這種話的人要受到處分,這樣的事醫院的人肯定是知道的,沒有去阻止肯定是得到了很多好處,所以國家要查。

  • 4 # 廖彩琳律師

    看新聞,目前警方已經逮捕了四嫌疑人,而這四人中就有太平間的工作人員。

    醫院難辭其咎,不過是看責任大小

    那麼最終太平間的工作人員到底有沒有參與呢,未經過審判我們沒法斬釘截鐵說誰有罪。

    但是我相信警方沒有證據是不會抓獲的,而人既然是在該醫院的太平間被偷了,無論是不是醫院內部人員,家屬付費了一千多元的停屍費本身就和醫院產生一種合同關係,如今屍體不完整,醫院就絕對有責任。

    不過是如果是內部人員責任更多而已。

    所以醫院根本就難辭其咎。

    該案涉嫌盜竊侮辱屍體罪和組織販賣人體器官罪

    而且根據警方透露,雖然目前犯罪嫌疑人是以盜竊,侮辱屍體罪被刑事拘留,但是背後可能涉及到的是販賣器官團隊。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是成立盜竊,侮辱屍體罪那麼面臨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如果還涉嫌販賣器官,那麼就涉嫌組織販賣人體器官罪,該罪一旦成立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節嚴重,就是五年以上。

    作為醫院推卸責任,不如反思自我

    親人離去,本已經是非常讓人悲痛的事情,然而遺體停放在太平間裡,僅僅一天不到,眼睛就不見了。

    這樣的打擊相信沒有家屬受得了。

    作為醫院推卸責任,個人認為沒有任何意義,人就在你哪裡太平間眼睛沒了。

    你怎麼可能沒有責任,給你一千多元是為了什麼,據說收據都沒有。

    而且如果這背後真的是犯罪團伙,那麼就應該不止這一起,建議嚴查。

    死亡已經是難過的事情,遺體都還有人惦記,不寒而慄。

  • 5 # 鄉村風俗趣聞

    這個醫院肯定有責任的,別人花錢把屍體放在醫院,醫院就有義務照顧好,就好比停車場一樣,把車停在停車場,交了停車費,如果車子被偷,停車場就有責任。院長能說出沒責任的話也正常,不然就不會去勾結外人來偷眼珠子了~

  • 6 # 夜雨如書

    怪不得中國足球⚽踢不出亞洲,原來高手都在民間啊!

    寧鄉市人民醫院常務副院長稱:對屍體監管的主要責任還是在於家屬,醫院只是盡到一個協助家屬監護責任。

    厲害吧,照這位副院長的解釋,死者屍體停在醫院的停屍房,出問題了,主要責任人還是死者的家屬。這位副院長真會踢皮球,可惜這次在眾目睽睽之下,很難再奏效了。

    按照正常邏輯,死者家屬繳納了停屍費,也就是和對方達成了協議。醫院方面就應該保障屍體的完整不受損害,維護死者的尊嚴。可是院方的做法卻是一味地推諉踢皮球,即便現在已經抓住了四個嫌疑人。

    醫院方面越是想掩蓋,越讓人產生聯想,死者遺體的眼睛在短時間內被挖走,很有可能牽涉了人體器官販賣等犯罪行為。那位副院長,坐等調查結果出來打臉吧。

    其實剛剛看到這則新聞,我寧肯相信真的是老鼠所為,畢竟那樣內心還容易接受。可是隨著事件的發展,我們發現恐怕最後的真相正是最不想揣測的那個結果。

    原來,利令智昏還不算可怕,可怕的是為了利益泯滅人性!

  • 7 # 江山如畫55669486

    歹毒惡狠事實真相,還死者家屬一個公道,人死在醫院,太平間是醫院的,看失人是醫院的。進醫院大門口內全是醫院的東西,死者家屬以經付費租僱那個地方,為什麼能出世界罕見的事?死了還要挖去眼睛狠毒到什麼地步了?還死者一路走好安全上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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