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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三晉新視界

    我說下,無論新樓老樓,我知道樓頂漏水的都是自己做防水,感覺沒有問題。如果沒過保修期,那麼應該物業維修。如果過保修期,應該頂樓住戶維修。因為現在的房子,大多數都送露臺,也就是房頂,頂樓是有使用權的,你有使用權,讓別人出錢修,合理嗎?我出錢也行,頂樓的露臺讓我用不?讓整個樓住戶用不?前段時間看房子就是這樣,小高層9樓頂,送閣樓,其他地方是露臺,9層住戶可使用,(我買的8,就是怕漏水),這情況我憑什麼花錢維修?還有一種情況是沒有閣樓不送露臺的,個人認為也需要頂樓自己花錢修,原因是頂樓的售價都是低於其他樓層的,據我所知無論樓房新舊,頂樓的價格都遠低於其他樓層,花少錢買同樣房子的時候怎麼不說呢,一個房子省下幾萬幾十萬的時候怎麼不分給其他樓層的人,同樣戶型、同樣的地理位置,30萬的樓頂樓便宜7-10萬是正常的,如果不漏雨,不冬冷夏熱,誰都買便宜的了,對不?既然選擇了省錢或者有露臺面積,那麼該承受的也要承受,這才合理。

  • 2 # 戒酒De李白

    商品房樓頂漏水,是否需要動用維修資金或者整棟樓均攤維修費用還是頂層自行維修?

    誰負責,先分清誰使用,誰所有。商品房樓頂,也就是天台,一般分為“可上人天台”及“不可上人天台”兩種。 2010年頒佈的《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暫行辦法》及《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有明確規定規定。

    可上人天台

    產權屬於全體業主共有,主要作用是高層火災時臨時應急驅散地,所以該天台維修費用由該樓棟全體業主承擔,可動用維修資金,也可採用攤派方式。

    不可上人天台

    例如頂層是“瓦頂”或半商品房半露臺,且露臺必須透過頂層商品房才能進去,屬於頂層商品房業主專用,則露臺維修由頂層商品房業主全權負責。

  • 3 # 珍釀坊

    不合理,我也遇到你一樣的問題,物業出面幫助協商,當問到我的房子需要維修怎麼呢?物業答覆如果你同意用你的基金幫助樓上維修,那你修房子只能自己掏錢維修

  • 4 # 淹死的魚1986

    我也是頂樓,房頂如果漏雨通知下面住戶,每戶同意就一起修,不同意也行,把所有樓頂太陽能清理出去我自己修,以後誰都別放任何東西

  • 5 # 冰是心冷的水

    頂樓屋頂與外牆及下水管道一樣,屬於公用部分,但屋頂維修花費較高,須動用大修基金,整幢樓三分之二業主簽名認可,方能實施。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幾十年回到家鄉見到家鄉人會說些什麼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