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準備買房的時候就找我借錢,我說寫我名字的話都不用借,我直接給。然後他說他自己可以買的。我就問他,假如我借給你,結婚了你還會還嗎?如果分手了你怎麼還。他說的大概意思是不管結婚分手都會還,但話是這麼說我還是不相信。後面他又表達出的意思是結婚後他自己可以還房貸。我說那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啊,你的意思就是結婚後也不會寫我名字咯。他又說結婚會寫上去的,我就說你不知道以後加名字很麻煩還要額外收稅的。他就不說話了。反正總體給我的意思是,他自己可以買又想讓我幫點忙,又不會加我名字。我反正就是明確的不加我名字不借不出。但是我總覺得他來問我借的時候就很尷尬了……我這樣做正確嗎?但是他如果真的很缺我估計也會借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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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禮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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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場調查老兵
今天非常悲劇的,我遇到了,樓主提的相同問題,我女朋友找我借10萬和她閨蜜合夥貸款買房(肯定是不會寫我名字的)。平時每個月我基本拿幾千給她,今天她這麼一說,我問她你以後那什麼來還我錢?我甚至說不用借,我們一起買就是了。我突然有她把我當沙幣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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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陳述每一段情感
為什麼他買房借你的錢?為什麼不一起買寫兩個人的名字呢?世道已變,人心不古,多留個心眼總是好的。記住了:要麼寫兩個人的名字,要麼不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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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神算王
你男朋友很搞笑。
買房子,只要雙方出錢,就是共同合買,哪來的借一說。如果不論男方,還是女方,只要說借錢的,都存心不良!遇到這種情況,要麼雙方出錢共同買房,要麼散夥!
你也可以反問你男朋友,你說自己也想買房子,讓男朋友借給你一部分。你看他願意不?不用猜它肯定不願意,既然他不願意,為何要你願意?
想當年,我也是和女友一起出錢買的房。房產證上各佔50%就是。作為男方,理所當然出首付多一點,也看個人經濟能力。錢多的多出,錢少的少出!
我覺得不應該借,並且是堅決不能借。
現在婚姻法約定婚前、婚後財產很清楚。我估計你和你的男朋友也很清楚。
我不知道我說的對不對,反正我認為你男朋友這樣做很不男人,或者說別有居心也不為過。
如果你想借給你男朋友錢,那麼房產證上要寫你兩個的名字,然後結婚以後共同還貸款。如果這點兒達不成共識,那麼你的選擇只有一個,不借錢給他。
如果像你所說,借你錢然後結婚以後還,你覺得可能嗎?除非你倆結婚後經濟嚴格獨立,但那他也不一定還錢給你,大不了最壞的結果是離婚(說的有點過了,但不是沒可能),那麼你借出去的錢就更不好說了。
如果你的男朋友揣著明白裝糊塗,你難道還想不明白嗎?
還有一種情況是你的男朋友後面有兩個很“聰明”的父母,是他們出的主意,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你嫁過去就慘了!會很慘!
有沒有持不同意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