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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啾咪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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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超級奶爸351
主要是考慮到兩個因素:
1-安全問題。因為KTV裡魚龍混雜,燈光暗淡。如果出現什麼事情,不能夠及時發現。如果自己帶的食物,不乾淨,或者有毒,那麼一旦發生事情的話,這就說不清是誰的責任了。另外,其實也不是真的不讓自帶食品,而是在發生事故的時候,這個宣告等於是提前撇清了責任。
2-經營成本問題。KTV的投資是很大的,每個月的場地租金和人員費用支出也是一大筆開銷。客人去唱歌,如果單單是賺這麼一點場地費的話,是賺不到什麼錢的。而客人在唱歌的時候,肯定會口渴,想吃東西,以及需要酒精來營造氛圍。這其實就是一個比較大的需求點,如果KTV抓住這個需求點的話,可想而知會有一個比較豐富的利潤附加值。
3-行業規矩。其實無論是餐飲還是其他服務業,中國社會的規矩都是外來食品和酒水勿進。已經形成了一個共識。如果某個KTV不遵守這個規則,獨行特立的話,一定會遭到同行的非議。原因很簡單,如果這家KTV可以外帶食品,那麼別的店的客戶肯定也會提出這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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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效果不減
正常,人家就是吃吃這碗飯的,這是砸人家飯碗。你要是開飯店的我帶上幾個菜一瓶酒,去你那裡只佔個座位吃。你是不是要把我趕出來。不趕我說明你腦子有病。只要明碼標價,不騙人。嫌貴可以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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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劉虎詩
我覺得是合理的,理由如下:
首先,進入了別人的經營場所,就要在法律允許的框架下遵守KTV的規則。因為KTV本身也是個盈利機構,各種日常支出的成本是很高的。說白了,如果只是靠唱歌的門票,KTV是無法支撐其日常開銷的。誰都不會做虧本的買賣,唱歌只是一個把客流引進來的一個途徑,真正盈利的部分,是要靠後續的其他消費。像果盤酒水這類的利潤,才是KTV店家的真正收入來源。
其次,行業的慣例。因為考慮到KTV能解決很大一部分人的就業問題,同時也可以給地方貢獻稅收,對於這一慣例,很多地方的管理部門是預設的。如果消費者覺得不合理,要去投訴的話,估計也不會有下文。
最後,既然去KTV消費,況且也不是經常去,就要有花錢的心理準備。自帶酒水和食品,就顯得有點小家子氣了。朋友們一起出去玩,最重要的是開心,要放開心懷,不要拘泥於這一點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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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販式ktv,我們從他的名字開始應該就可以看得出來。量販,出售的是量,不管是房間。還是零食,都是過量的,從量的增大而產生利益的產出比!因為本身就已經很實惠了,自己帶零食的話就減少了量的產出!就會影響到ktv的營業額!這是和他的商業盈利模式相沖突的!所以他不讓帶零食。不讓帶零食是可以帶包包的,女生去唱歌的話就比較方便了,背個包包裡面裝有零食,ktv是不敢查你的包的,那地方本來就魚龍混雜!所以可以自己帶包包裡的零食進去,他不讓自帶零食就是怕影響到業績,還有,唱歌是比較快樂的事,一般很多人都很願意為快樂掏錢!掙錢不就是為了快樂嘛,其實個人覺得他不公開限制還好點,去那兒的本身就是為了快樂,自己帶有自己生活的快樂!不帶有自己掏錢的爽快感,這些都是要因人而異的,對於一線城市我覺得就沒必要規定這樣的,但是對於小縣城就有點必要了,因為小縣城的生活方式跟大城市是不一樣的!這就是本質的區別需要用規範化的渠道去制止,才能達到利益的最大化!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