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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暖胃紅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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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奧利奧小姐愛吃瓜
我希望00後的你先聽我分析一下,此次“奔現”會發生什麼,再去想要不要奔現。
首先,我不知道你網上那個“他”是什麼人,可以說一無所知,但是,向未成年女孩發起“奔現”邀請,請問他是要跟你一起努力學習備戰高考麼?還是要一起吃吃喝喝談情說愛再鑽進小旅館促膝長談?我想你心裡是非常清楚的。你做好跟他一夜風流“不問對與錯不管是與非”的準備了麼?
第二,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你已經做好了準備跟他“更進一步,”我也只能祈禱姑娘你此行起碼能遇到一個你所願的男生。畢竟現在濾鏡美圖橫行,“照騙”也不是女孩的專利。若奔現後發現這個男生簡直是另外一個人,再想全身而退相對困難。建議初次見面一定要選在公共場合,發現被騙趕緊撤退。
第三,如果你是個生活豐富的女孩,這權當增加生活體驗,注意個人隱私和安全防護就好。但如果你從未有過相關經驗,我還是勸你慎重交付感情與童貞。因為向未成年女孩發起奔現邀請,這個男生(人)的倫理觀念與法律意識都比較淡薄,不是可深交之人。我還是希望女孩們的第一次戀愛和體驗,是純潔、美好與值得回憶的。
第四,你遲疑要不要奔現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怕你不去他不理你了。這大概意思就是,“你不跟他睡一覺他覺得你無利可圖就放棄耗費時間跟你網上談情說愛”。你若有這樣的疑惑,相信你是感情付出較多的那一方,甚至你只是這個男人“魚塘”中的一條。面對這樣的“海王”,失去又有什麼可惜呢。
我希望未成年的姑娘們都擁有甜甜的香香的戀愛,愛值得愛的人,睡值得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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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MC107
你今年貴更啊?0幾後啊?網上喜歡,線下可不一定了,見光死可並不少見,不過是他是還是你死就不知道了[奸笑],被騙炮是有的,網上坑多,防範意識要強,不然會中招的;你自己的事自己決定,不要後悔就成,我的提意就是:別去。儘量吧,反正是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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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河東二胖子
一、《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這是男女結婚年齡的起點,是劃分合法婚姻和違法婚姻的界限。男女到了這個年齡,並不是非結婚不可的年齡,國家號召晚婚,青年男女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根據本身的情況和要求,適當地推遲結婚時間。法定婚齡與晚婚號召,一個是防止早婚,一個是提倡晚婚;一個是強制規定和強制執行,一個是提倡和號召,不應將兩者人為地對立起來。經過宣傳教育,有些達到婚齡的人堅持要結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給予辦理結婚登記。
二、任何人不得迫使未成年人結婚。未成年是正在接受教育的年齡,其生理、心理尚未發育成熟。父母或者其他人迫使為成年人結婚,就會嚴重影響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影響未成年人的前途,不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也會影響未成人成年以後的自由戀愛和結婚。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不到法定婚齡結婚,其婚姻是違法的,不受法律保護。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強迫未成年人結婚等於包辦婚姻,也是違法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強迫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結婚必須當事人雙方完全自願,這是近現代社會婚姻自由原則的必然要求。一個合法的結婚行為前提是當事人必須具有結婚的行為能力,在此基礎上,當事雙方關於結婚的意思表示必須具有自願性、真實性與合法性。 結婚當事人必須具有結婚的行為能力。結婚的行為能力是指當事人依法能夠獨立有效地實施結婚行為,並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後果的資格或能力。判斷自然人結婚的行為能力以其一定的自然年齡和智力、健康狀況為標準。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22週歲,女20週歲,才具有結婚的行為能力。未達到法定婚齡,或已達到了法定婚齡,但是有精神病而不能辨認行為後果的自然人,則不具備結婚的行為能力。
三、未成年人一般指18歲以下。法律規定,女方年滿20週歲、男方年滿22週歲才可以結婚。因此,未成年人是無法登記結婚並領取結婚證的。
如果是兩個未成年人事實上像結婚一樣並生活在一起(但不是法律承認的結婚),不會構成犯罪。
但如果與未滿14週歲的女性發生性行為,可能被視為構成強姦,這種情況下就是犯罪。
四、我國婚姻法是登記才有效,也就是隻有登記後才是夫妻關係,受婚姻法保護。至於同居期間的財產問題,與夫妻共同財產不同。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是平均分割的,也就是原則上一人一半。而基於同居關係,財產問題則是各拿各的,誰的收入歸誰所有,沒有共同財產一說。家產等實物,由誰出資購買就屬於誰。 孩子屬於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權利,也就是你們的關係不影響孩子的權利。仍然可以要求另一方給與撫養費。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問題,主要參考父母雙方的經濟實力以及孩子的年齡,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一方會獲得撫養權,如果孩子太小,如在哺乳期或者低於10歲,一般是會判給母親撫養。
五、提醒一下未成年人:如果是真愛,讓他等你幾年又有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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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玉玉
小朋友你就不怕遇到壞人嗎?你現在這個年紀好奇心是正常的,但是你要對自己負責,未來的路還很長,別做讓自己後悔的事,世上可沒有後悔藥賣額,聽姐姐得話,別去見網友,那些都不現實,好好的聽家長得話,做自己這個年紀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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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菊花太歲502
這種情況你只可能是上當受騙,別讓未來的你為你現在的無知買單後悔。
找律師或警察,諮詢這種情況對方是否屬於犯罪或是之前有無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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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我是大坨坨
如果他知道你還未成年,卻要求奔現,那麼,你應該考慮一下他對你的感情是不是真的了。畢竟愛一個人,是要全心全意為對方著想,兩個人一起努力走下去。而不是知道你還沒成年,卻提這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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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小姑娘?
那我建議你不要奔現,你不知道網路上壞人很多嗎?你不怕奔現以後“一碗麻辣燙?”或者他是網上追逃的罪犯?
有些時候,在網上把自己包裝得很完美的人,在現實生活中不盡如人意,你應該多點時間去了解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