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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威少球迷之家

    首先,這肯定是為了公平考慮。因為我們知道NBA在總決賽中主場優勢是非常明顯的,無論是球迷氛圍還是裁判吹罰,對主隊的發揮起著促進作用。將賽制改成22111,其實是避免主場優勢的最大化。

    七戰四勝的賽制即決定了每個奇數場次都會是賽點,而打滿七場的情況又是少數,大多數場次裡爭的其實不過是三、五三個賽點的勝負。如果是232賽制那麼常規賽較差的一方將會獲得兩個制勝點。而22111來看雙方的致勝點都有一個,如果打到搶七的話,常規賽勝率更好的將手握主場優勢,這樣無疑給枯燥繁長的常規賽增添的競爭的樂趣。

    在70年代左右,球員沒有現在交通工具這麼便捷,選擇232也無可厚非,為了運動員的休息。但是現在科技日新月異,地區差異已不再是問題,所以說這樣改革更有利於球隊的公平競爭。大家在常規賽努力發揮自己實力,爭取一個更好的季後賽排名以及主場優勢,這也是非常重要的!還有一個重要一點是,就為了球隊門票的出售,NBA畢竟是一個商業聯盟這個賽制會更大程度的延長比賽場次,增加收入的!

    綜上所述,無論是為了公平還是為了利益,現在的賽制我認為還是非常合理的!

  • 2 # 柚子馬努

    這個問題還是挺有意思的,其實這個賽制的改變還是很合理的,畢竟2-3-2有點太“欺負”人了,假如在前兩個客場某一支球隊能帶走一場勝利,接下來會連續擁有3個主場優勢,無論心理和現場的氣勢都會不一樣,很容易造成4-1的局面,一定程度上影響了NBA的收視率以及門票收益!

    比賽的觀賞性

    打個比方,A隊是2-2主場,B隊是中間三個主場,假如在前兩個A隊主場,B隊拿到了一場勝利,接下來A隊就會面臨很被動的局面,要連續挑戰B隊的3個主場,會很累。

    B隊在連續3個主場裡都享有主場哨,對A隊的打擊性很大,而且B隊在連續的3個主場裡會佔優勢,這種賽制可能就會導致,兩邊戰績“一邊倒”的局面,影響了比賽的觀賞性!

    比賽的公平公正性

    你兩個主場我兩個主場,接著你一個主場,我一個主場,前六場保證了絕對的公平公正,如果雙方搶七了,不好意思,我常規賽對陣你勝多輸少,我理當享有多一個主場的優勢,這種情況下,無論球員、教練還是觀眾都不會有意見,保證了最起碼的比賽公平公正性!

    為了球迷和觀眾考慮

    2-3-2賽制很可能導致比賽在5場內就解決,對於兩隊的球迷不是太公平,這種連續主場優勢可能讓某一支球隊很快進入狀態,導致其中一隊球迷只能看到兩場比賽,另外一支球隊的球迷則能看3場,而2-2-1-1-1打六場或者搶七的可能性很大,讓兩隊的球迷最少都能看三場左右,不僅對球迷來說公平,而且還能多撈一點門票,畢竟總決賽的門票都是天價!

    為了球員考慮

    就像今年的總決賽勇士球員在多倫多的酒店休息受到了干擾(猛龍球迷酒店下面放煙花),如果猛龍是連續享有3個主場的球隊,那麼可能會有一些極端的球迷讓勇士在接下來三場比塞期間都休息不好,會直接影響在比賽中的狀態。

    再一個就是會面臨西部半決賽在火箭主場,保羅不讓庫裡在球場訓練的局面,假如A球隊享有連續3主場,這期間除了比賽之外,不讓B球隊的球員在球館訓練,這樣B球隊就只能在開場前才能熱個身,這期間最少一星期是沒有球館可以訓練的,很可能會影響在比賽中的手感!

    其實仔細想一想,2-3-2賽制確實有太多不合理,2-2-1-1-1這個賽制相比之下,無論對球員還是對球迷以及賽事的進展都有許多好處,會更容易讓人接受!

  • 3 # 小百說球

    是的!18-19賽季NBA總決賽的賽制就是採用2-2-1-1-1的賽程來安排的,至於為什麼沒有采用之前的總決賽2-3-2賽制呢?因為這個賽制是跟球隊的利益有關的,自從2014年後才改為2-2-1-1-1賽制的。

    先來說說2-2-1-1-1賽制的具體安排吧!

    就拿今年NBA總決賽來說吧,勇士vs猛龍,由於今年猛龍隊常規賽戰績是58勝24負優於勇士隊的57勝25負,(如上圖所示)所以第一場比賽和第二場比賽先在猛龍的主場進行,第三場比賽和第四場比賽就在勇士隊的主場進行,第五場比賽又回到猛龍隊主場進行,第六場比賽再次回到勇士隊的主場進行,最後的第七場比賽就要回到猛龍隊的主場進行,也就是說猛龍隊多一個主場,而勇士隊則少一個主場。

    假如兩支總決賽的球隊常規賽戰績相同,那就要看雙方的交手戰績情況,因為NBA分位東部聯盟和西部聯盟,那麼東部的球隊和西部的球隊每個賽季只打兩場比賽,分別在各自的主場打一場比賽,假如兩支球隊在常規賽打成1-1平,在這種情況下還要比各自球隊在分割槽的戰績情況,誰的分割槽戰績好,誰就將獲得總決賽的主場優勢。

    至於為什麼沒有采用之前的2-3-2賽制呢?

    這個問題其實很好解釋,畢竟NBA是一個商業聯盟,他們每一場比賽的門票收入都是很高的,如果按照之前的2-3-2賽制安排,擁有主場優勢的球隊他們就會在門票上的收入帶來影響。

    就拿勇士隊和猛龍隊來比較,那麼還是先在猛龍隊打前兩個主場,而接下來就要在勇士隊打3個客場,這樣一來,勇士隊就連續賺了三場門票的收入。

    如果按照2-2-1-1-1的賽制來安排,第五場就在猛龍隊主場進行,這樣一來就顯得比較公平,假如沒有主場優勢的球隊在五場比賽之內解決了戰鬥,那麼擁有主場優勢的球隊就少賺了一場門票的收入,如果打滿六場比賽的話,雙方都沒有門票收入上的差距,這樣一來對雙方都是公平的。

    之所以在2014年以後,NBA賽制改為2-2-1-1-1,就是因為門票收入的問題產生了分歧,後來透過各支球隊的老闆以及聯盟總裁達成一致的協議,這才有瞭如今NBA總決賽的2-2-1-1-1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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