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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長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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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仙笙
我覺得有兩種情況吧,先說稍微好一點的,第一:其實就是兩個字“習慣” ,也就是已經習慣了,踏出舒適圈需要勇氣,而自己有沒有梁靜茹給的勇氣,所以就那樣一起吧!
第二:雖然不喜歡,但是他也找不到自己喜歡的呀,找到自己喜歡的別人也不喜歡他呀,所以還是和另一半在一起吧。
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如果不服氣那就:人生在世不稱意,明朝散發弄扁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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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海和雲
在過去的那個年代,大多數婚姻都是經別人介紹的,因為缺少社會實踐知識,也不能正確辯別一個人,就評幾句話一個人就組成了家庭,婚後一般也沒有什麼愛情,大多數性格不合,問一點小事也會吵鬧不息,有吋也許相互厭倦對方,但是奇怪這些人幾十年還生活在一起,什麼因素呢,因為有兒有女,有些子女公開不讓大人搞分裂,家庭如果解體了,孩子們也許失控,所以只有一生慢慢忍受,所以活在世上,也不能只為自己想,但你多大的本事也不能改變某一個人,就少說為佳,好好的疼愛自己,依靠不上就不依靠,把自己子女照看好,沒有幸福的愛情,但在家庭也要做一個稱職的人,也不完全為情和愛活著,誰讓自己是個母親,你有什麼想不通的,上次一個男人,妻子只死七天,他還在網上徵婚呢,可見信誓旦旦的愛情也不堪一擊,死腦筋,重情的,痛苦的只是自己,想得明,放得開,人生才會過得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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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獨立人生945
現實的情侶都是好的發展,等生活一起。就反感覺也不好受。種種問題太多就不喜歡了。或者沒用心愛就機緣巧合到一起生活了,慢慢討厭對方,可晚了,有個下一代,沒法只能勉強走下去。大多數人都是,尤其是七零後,那個年代自由戀愛很少。大都是介紹人介紹相處一段時間就結婚了。過一年有孩子了,就是捆綁一起的紐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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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花未眠Amy
願意很簡單,自己愛的不愛自己,愛自己的自己不愛,但是日子不能不過啊!這能先湊合著,搭夥過日子了。
人生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哪有那麼多完美的事情,有的人等到三十多歲了,仍沒有稱心如意的,再等下去眼前漫漫長路,無所寄託,不知道是否可以等到,到底什麼時候等到,有個不討厭的,還算順眼的就湊合過吧。
生個孩子,先養活著,有苗不愁長,總比空等好吧!搭夥過日子好過自己過。
無奈,妥協才是人生的主旋律,夢想能成真,自然很好,不能成真,日子還是要照常過,太陽還是照常升起,我們每天都要日常而做日落而息,過日子重要是心態。
有的人和誰過都順心,有的人和誰過都不舒心,先有愛情再有婚姻固然好,先有婚姻再有愛情也未嘗不可。
日子是自己過的,愛與不愛全在一念之間,努力愛上對方,是對另一半負責,更是對自己負責。愛恨全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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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rocklet
如果一個人不喜歡另一半,為什麼要和另一半在一起?
我認為大致分為兩種情況。
緣分天註定,七分靠人為。在億萬人海中兩個不相識的人從相遇到相識最後走到一起,有過歡笑,有過甜蜜,有過吵鬧,有過悲喜。有人說最長情的告白就是陪伴,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有時候最缺少的就是陪伴,如愛情、親情、友情皆是如此。
從未婚角度看
在如今網際網路時代資訊獲取是相當容易,現實生活中未婚男女在擇偶問題上也是越來越透明化,可選性也很強,沒有見面的情況下就能瞭解對方的基本資訊。並不像古代時候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個性化像是大多數年輕人的標籤之一 “我的青春我做主”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有恃無恐” 很多人都知道這句話,好像也成為了一些人嬌縱的藉口。時間久了,彼此有矛盾了,感覺膩歪了就想著下一個可能會更好,但一時又遇不到那個人。沒選擇離開而選擇依然陪伴,說明對方總得來說對自己還算不錯,因為誰都渴望被對方在乎的感覺,倘若心中那個人出現可能會是另一種結果。
從成婚角度看
中國4-2-1或4-2-2式家庭結構在如今現實生活中壓力日益劇增,就是80-90後已婚家庭。相對於過去年代如今各個方面質量都有所提高,但目前社會普遍現狀問題越來越明顯。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如:子女教育成本越來越高,子女就業情況,父母年紀大的還有贍養老人,高昂醫療費用等等。正所謂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家庭矛盾火源就是茶米油鹽醬醋茶。上有老下有小,即便慢慢的感情淡了不喜歡對方,為了一個家庭,為了孩子絕大部分人都會選擇在一起勉強度日,差不多就是夫妻關係名存實亡了吧。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人生有一個陪伴的人是幸福的事情。珍惜身邊陪伴你的那個人,不論結局怎樣,誰也不欠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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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四庫影片
其實兩個人最開始在一起肯定是因為彼此喜歡的,但是到後來感情慢慢的就淡了,有人說這時候就應該立馬分手,但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有很多人還是不喜歡了也會在一起,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其實這種情況大概有以下幾個原因:
1、習慣了兩個人的生活,習慣是一種依戀,對現實生活的一種不捨。習慣了兩個人一起吃飯,一起去買東西。如果突然這個現實改變,我真的有些不適應,會懷念。懷念見他時的那種心情,懷念他不在身邊時的那種不安,即使是讓人有些累,但是我還是願意用累來代替孤獨。
2、沒有更好的目標,沒有了愛情,沒有了激情,想要分手,卻沒有更好的目標選擇,與其一個人孤單的生活,不如將就著兩個人一起過。當有了更好的目標出現時,也許會立即飛奔而去。
3、不捨得對方的柔情,愛到最後才發現對方並不是自己真正想象中另一半的樣子,但TA對自己確實很好,自己也已經習慣了對方對自己的溫柔、對自己的好,早已沉迷其中不可自拔。當愛情不可兩全的時候,找一個自己喜歡的,還是找一個喜歡自己的人呢?
而且最主要的是你都已經為對方付出那麼多了,怎麼可能這樣說放下就放下了呢,所以很多人即使不愛了也在勉強堅持著,這對他來說已經變成了一份責任不是自己輕易能卸掉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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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怕出名豬怕壯,樹大招風。有時候也是考慮對方的感受,不希望他的身份影響到對方的生活所以不願意公開。而你肯定是希望讓別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