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投投標

    不一定。質疑分有效質疑和無效質疑。有效質疑在受理的情況下,還要看檔案條款是否有違法違規的描述,是否有排他性,傾向性指標,若經複核確實存在,則採購人必須修改,否則上級部門會中止採購計劃。並非一味地照顧或滿足某一兩家投標公司的意見。

  • 2 # 比比商學院

    答覆異議是招標人的義務,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之內做出答覆。作出答覆前,招標人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招標人的答覆內容應該有針對性,不應迴避問題。如果招標人以作出答覆,就可以繼續進行招標投標活動。如果投標人對異議答覆不滿意,就同一問題重新提出異議,招標人可以不予答覆。如果在異議期內,同一招標人又針對其他問題提出新的異議,招標人仍應予以答覆。

  • 3 # 財務意識流

    面對投標質疑,招標人需要依法進行回覆即可,不可能也不需要讓投標人滿意為止。

    在招標過程中,有投標人對專案進行質疑是經常發生的事情。對於投標人的質疑,招標人必須認真對待,仔細分析其原因,並根據《政府採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相關規定進行回覆。

    我們來先了解一下,是否所有質疑都有效。

    1.提出質疑的供應商應當是參與所質疑專案採購活動的供應商。

    例如,一個資訊化招標專案,甲公司沒有報名參加投標則對該專案的質疑是無效的(採購需求階段有效,進入報名程式後無效)

    2.有效質疑的時效性

    投標人認為採購檔案、採購過程、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這是對質疑時效進行限定,如果超過質疑時效,招標企業可以不予受理。

    例如,釋出招標檔案公告截止時間為11月22日,則質疑最後時間為12月3日(7個工作日)。

    3.質疑函應有規定格式內容

    投標人質疑時應按規定格式提交質疑函,至少要包括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絡人及聯絡電話;質疑專案的名稱、編號;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事實依據等內容,並要簽字、蓋章。

    對於投標人按照上述規定提出的質疑,招標人要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答覆。但如果投標人對質疑答覆不滿意,反覆質疑該如何辦呢?

    針對反覆質疑情況,《政府採購質疑和投訴辦法》已明確:

    採購檔案可以要求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採購程式環節的質疑。

    因此,招標人為了防止這情況發生,可以要求投標人對同一採購程式環節的質疑要一次性提出。

    在實際工作中,如果投標人對同一問題反覆進行質疑,招標人在回覆並充分溝通無效後,可以不予答覆,按規定繼續採購活動,同時書面告知投標人可以向監管部門進行投訴的權利。

  • 4 # 招投標那些事

    肯定不需要!

    簡單的邏輯來說,如果需要投標人滿意,那這個標估計到死都定不下來。而且作為招標企業算是甲方,他只需要回答投標人關於投標進行質疑的問題就行,沒必要需要投標人滿意。

    現在很多企業參加投標時,只要不是自己中標了,都會想透過質疑來把標廢了,這樣能夠重新進行招標。這種情況下,怎麼可能讓他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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