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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冷雨夜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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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同聲線上
“老賴”一次是中國特有的新生一詞,在國家姓賴的提起“抗議”後更正為“失信人員”指的是沒有信用。我給的定義是“惡意拖欠者”,對於國之定義“失信人員”個人認為定義範圍過廣誇大。違法約定的時間,說過的話沒有兌現都可以定義為“失信”試問誰沒有失信過?所以源頭的定心就是錯誤的,不能靠人的理解泛指某些事情,這樣勢必會造成執法不嚴,伸縮性執法,會成為某些人達到目的的工具。
對於公司、企事業、政府機構等違反相關的定義內容可以定義“失信”。
對於個人稱謂“惡意拖欠者”更為穩妥,“惡意拖欠者”是有能力償還解決債務問題,且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財產轉移。執法機關對這樣的惡意拖欠者沒有辦法,而制定出的執法規則和辦法,從而出現限制高消費拍賣車牌手機號等。
還有一類人群也被定義為“失信人員”不過這類人,已經跌倒了谷底,自己的溫飽上不能解決何談還債?就是想還也力不從心。建議出臺破產法,讓這類人群輕裝上陣。
法要嚴格制定細則,不能模稜兩可,“一刀切”的執法,勢必會造成親者痛仇者快的局面,矛盾也由此產生更不利於“和諧社會”的發展與穩定。
建議大家以後財不外借,永遠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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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靜水行
只知道可以被執行,拍賣,你可搜尋一下,國內之前有類似的案例,但請注意這不是全國必須的統一標準,需要你們那裡法院執行庭的同志辛苦,上心一點。
有些為了蹭熱度啥都寫,在現在的執行中,把資產都給人家賣了,又沒有了收入,真是逼良為娼,為社會不穩定埋下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