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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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校園法治苗潤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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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漂一族阿丹
我到公司快3年了,已經簽了4份合同了,現在公司剛剛從寶安搬到了南山,公司名稱也進行了更改,人事又重新給員工發了合同,重新進行簽訂,裡面沒有填任何內容,讓員工籤自己的名字,我是該籤呢還是不籤,請大家給出出注意,跪謝
我到公司快3年了,已經簽了4份合同了,現在公司剛剛從寶安搬到了南山,公司名稱也進行了更改,人事又重新給員工發了合同,重新進行簽訂,裡面沒有填任何內容,讓員工籤自己的名字,我是該籤呢還是不籤,請大家給出出注意,跪謝
一、不要過於迷信鑑定
鑑定可以透過科學的方法發現隱藏的痕跡,這不假,但鑑定是科學,科學具有其天然的侷限性。換言之,並非所有的痕跡都能透過鑑定顯現出來,這一點我們需要有清晰的認識。
就魔術筆簽字而言,也許能鑑定出存在書寫的痕跡,也可能勉強鑑定出紙面上留有殘存的可消褪墨水,但由於痕跡遠不如正常書寫的字跡明顯,軌跡的模糊加之簽字紙張沒能妥善儲存,很可能用魔術筆簽了什麼,都難以有效鑑定出來。更不用說同一時期簽字人的簽字樣本難以獲得,即使鑑定出了簽字內容,也很難透過足夠的對比檢材鑑定出簽字人的身份。
因而,我們有必要加強事前防範,把所有的希望都寄託在鑑定之上的想法並不明智。
二、自備簽字筆、印泥
簽字時,最有效、安全的辦法莫過於讓其使用自己提供的工具了。
我們可以在簽字時,殷勤地提供書寫工具,這樣會顯得我們熱情周到,只要動作夠快,趕在對方拿出自己的筆之前遞上去,一般人很難找到合適的理由拒絕這樣的好意。
即使對方臉皮夠厚,以習慣為由堅持使用自己的筆,我們也可以遞上印泥,要求按捺指印,此舉同樣可以證明對方“確認”、“同意”或“收到”的真實性。
三、防範“異常”動作簽字、捺指印
合同(或其他文書)並非一定要簽字才成立生效,但簽字是證明當事人“確認”、“同意”或“收到”的重要證據。這是因為每個人的書寫習慣各有不同,故正常書寫的字跡可以透過科學識別固定在某個具體的人之上。然而,如果某人突發奇想,嘗試一種新的書寫方式,由於無法找到與該字跡書寫方法相似的、同一時期的對比檢材,那麼,是無法透過鑑定證明該字跡書寫人的身份的。
同樣的,因每個人的指紋都不相同,故也可以將指印作為證明當事人“確認”、“同意”或“收到”的重要證據。但如果指印過濃、過淡,或模糊難辯,鑑定人員也無法找準其中的識別點與被鑑定人指紋進行對比,自然也無法鑑定出指印的歸屬。
因而,當我們發現對方以一種和其平常書寫習慣不一致的方式簽字時,或者發現對方所按捺指印不能大面積清晰表現其指紋形態時,我們就應當小心了。此時應要求對方重新簽署,或在多處“重要位置” (如金額、大小、面積、時間等)重複簽署以避免風險。畢竟持續、多次地保持一種異常動作,這並不現實。
四、簽字不留空白
當文書存在多頁時,我們往往僅在最後一頁簽字,在發生糾紛後,對方很容易辯稱部分頁面被替換,從而使事實模糊化,令本應受到保護的權利化為泡影。
因而,簽署檔案時,我們應在每一頁簽字捺印確認。如存在手寫或更改之處,更應該在關鍵文字處(如金額、大小、面積、時間等)按捺指印以固定相關內容。
以上做法的另一個好處便是,可以儘可能多地儲存對方當事人的簽字和指印,實現前一條所追求的目標。
五、見證與輔助記錄
檔案的簽署雖然是當事人之間的事情,但為了儘可能增強證明力,也可以讓其他人員參與其中,成為隨時能夠作證的見證人員。
除卻人員見證外,也可以紀念為由拍照、攝像、留影,並由相關人員做好工作記錄,以固定簽字的過程。此外,秘密攝影、錄音的方式都是可取的,只要位處相對公共的場所,沒有安裝固定的竊聽、竊錄設施,原則都是合法的。
日常生活中雖然不能像重大交易合同的簽署時那樣組織大型的儀式邀請多人參與,並拍照留影,在簽訂合同時邀請見證人在場帶一隻錄音筆,清晰完整的記錄談話的內容及合同對方的身份卻是可以做到的。這樣即使雙方在此後發生糾紛,也很難出現否認合同存在的情形。
六、注意收集檢材,妥善保管簽字文書
本文最開始提到不應迷信鑑定,但我們也不應完全拋棄鑑定。作為一種科學取證手段,我們應當持有科學的認識,並予以有效利用。
由於人的習慣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一定變化,因此筆跡同一性鑑定需要提供多個大致同一時期的書寫記錄予以對比。在與相對方發生法律關係的過程中,我們要養成儲存書面記錄的習慣,在每一個環節都與其簽署相應文書,此為收集對比檢材的最重要方式。
另外,對於待鑑定字跡,溫度、溼度或其他環境的重大變化都可能嚴重影響鑑定結果,因而,凡有簽字的文書應當妥善保管,做到防曬、防水、防蛀等,以儘可能避免出現鑑定時的不利因素。
結語
魔術筆不可怕,可怕的是過分的輕信、羞於提出有利於己的要求和缺乏有效防範的方法。“簽字”看似“事小”,但其中的細節必須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相信以上幾點粗淺的總結,將盡可能避免魔術筆帶來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