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水豸去
-
2 # 粉時尚
不知道你們是怎麼想的,有的婚姻即使沒有小三也不可能在一起生活,因為婚姻本就存在問題,跟一個人生活久了,自然會厭倦會乏味,會沒情調,婚姻本就不是一個人的維持,是兩個人的經營和磨合。打人自然是不對,打的輕她不告還好,打的重,你自然要承擔法律責任和賠償。把她打了對你有什麼好處,最重要的是,和另一半談談,他(她)願意過還是離,要是真心不想過了,那就放自己一條生路。放孩子一條生路,一份尊嚴。
-
3 # 婚姻情感aaaww007
打人是不對的,但是小三該打。不過打傷了如果是輕傷是不會有問題的,如果重傷她起訴你,你是需要承擔醫藥費以及刑事責任。以暴制暴也解決不了實際的問題只是洩洩憤可以。勸退整治分離小三需要的是方法跟技巧,我們可以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幫你分析制定解決方案維護你的最大利益。
打小三可能面臨多重法律風險
打小三於情無理小三也被坊間譽稱為“狐狸精”,聊齋裡狐狸精都是美豔害人的鬼怪,好似這這一切都是別人的錯。蒲松齡老先生的思想精髓我們沒有學到,只記住了狐狸精害人了,鬼怪本無善惡,都是人心惹的禍。“狐狸精”思維反映了人們一種思維方式,那就是凡事先糾別人的錯,不從自己身上找原因。
從生理的角度講,在原始社會,超過20歲的女性,生育能力就開始逐步下降。到50歲,生育子女的可能性幾乎為零。所以,為了保證自己儘可能多地繁殖後代,男性自然更加偏愛那些年輕的女性。但是人類又具有社會性,為了抑制這種動物性,我們又進化出了婚姻、家庭制度。因此,不管男女都對經營好婚姻家庭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出了問題首要要從內部找原因,不能不分緣由遷怒於別人。
打小三於法無據小三即使有錯在先,有法律和道德約束,小三的人身權利、隱私權不容侵犯。當今社會是法治社會,法治社會的糾紛解決方式是多元的,公力救濟與私力救濟並存,但是以公力救濟為原則,私力救濟為例外。私力救濟只存在於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比如正當防衛、緊急避險,除此之外,一切的私力救濟都有嚴格的法律界限,越界就涉嫌侵犯,甚至違法、犯罪。
從正當防衛的角度考慮,男女之間的不正當關係,確實對夫妻關係是一種破壞,夫妻之間有相互忠誠的義務,但這更多的一種道德上責任,不是法律上的不法侵害。即使妻子有防衛意圖,為了維護夫妻關係,那也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條件,不具有阻卻違法效力。
打小三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打小三行為根據情節的輕重,侵犯人身權利的不同,可能涉嫌不同性質的處罰。
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帶著“孃家人”或者其他人一塊去打小三,具有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情形,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小三的養成非一日之寒,原配與小三之間可能發生過多次矛盾或毆打,如果經過公安機關或其他部門批評制止後,原配繼續實施毆打行為,根據尋釁滋事罪司法解釋,原配妻子則有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罪。
三、如果在毆打的過程中,手段過激,比如撕扯衣服、潑灑穢物,對小三的隱私和人格尊嚴造成侵害,即使不造成輕微傷,也涉嫌強制猥褻、侮辱罪。根據行為發生的場所不同,造成的法律後果也不同,根據刑法規定,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可是重罪。
根據情況來看,很多這種行為都發生在鬧市,引來眾多群眾圍觀,可鮮見有按照犯罪處理的案例。旁觀者也帶著看熱鬧的心態圍觀,沒有想到這是違法犯罪,更別提出手相助。
可是,在面對這些“糾紛”時,權力機關和旁觀者也往往以一句“糾紛”解決了事,默許種種行為的發生,不敢過多參與家庭內部矛盾,好似一提到家庭矛盾我們的法律自然地對其免疫。親情可以理解,但是基本的法制觀念、人權意識還是要講的。這個事情可以松一尺,那個事情就可以松一丈,是縱容培養了一個又一個“霸座女”“霸座大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