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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房產集結號

    首先糾正一下,房子產權是永久的,土地產權是70年。這個70年是從開發商拿地開始計算的。可以理解為開發商花錢租國家70年的地。70年後房子依舊是你的,但是土地要繳納一部分的出讓金。可以理解為租客到期了想要住繼續交錢。具體交多少錢一個是看地方政策,一個是看土地的價值好的位置自然就貴一些。

    其實大家不用擔心這種問題,仔細想想房子的使用年限是50年,並且大部分房子都過不了這個年限。所以一般過不了70年就規劃拆遷了,可以參考70年前的房子現在存在的並不多。

  • 2 # 樓盤先生

    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是我們所有人都非常關注的一個問題。目前我們國內的房產土地性質有70年,50年,40年,20年等等的一些年限產權。那麼平時我們的住宅產權是70年產權的,70年以後還能住嗎?事實上由商品房到現在為止也就是20多年的歷史,所以在歷史上是還沒有這樣的一些案例出現。但是根據過去的一些房產,20多年以後,它的一個現狀可以判斷出來,現在我們的很多房產在70年以後,他已經成為真正的老破舊了,也許就是不能住人了,那麼如果不能住人的情況下,我們應該怎麼樣去面對這個現實呢?首先住宅房產它是國家允許是自動續期的,也就是無條件的續期入住,但是房子不能住的情況下了,要拆掉了怎麼辦呢?首先我們買房子是包含土地的,所以到了70年以後也許我們會根據當時的一些政策,所有業主集資再重新開發新的房子,但是這一些都是不確定性,因為70年以後我們的政策變化已經是千變萬化了,所以題主問的這個問題非常有意思,我們也希望所有的朋友們能夠參與進來討論這個問題,每個人給出一種想法或者其他的一些有意思的回答,我們去探討,謝謝。

  • 3 # 琅琊小生談琅琊

    首先,先回答一下你的問題,那就是,房子70年產權到期以後依然可以住,房子也屬於你的。

    下面來給你解釋一下要怎麼做,以及為什麼。

    我們買房子的時候,其實是買了兩個部分,第一,是房屋的擁有權,也就是產權,這個是永久的。

    二,是房子下面土地的使用權,這個是根據你是住宅用地還是商業用地分為70年和40年,當然,有些商業用地只有20年,到那是少數,暫且不提。

    那麼,也就是說,即使70年以後,房屋的產權依然是你的,只不過土地使用權到期了,你需要續交土地出讓金,相當於續租土地的使用權一樣。

    這一部分的價格應該也不會太高,前段時間浙江有個房屋,商業用地,二十年產權到期,土地出讓金只交了10%便又續了20年。

    並且,如果你的房屋在土地使用年限內未拆遷的情況下出現了倒塌等情況,理論上講,你們整個樓的業主,有權在原地申請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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