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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紛享鑫新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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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驚鴻兄
首先第一點,人家出錢投資和你談好你負責經營和課程,那麼你就不要指望人家來店裡幫忙處理事情,,如果他有時間來處理這些事他還要你來參與幹嘛,還有就是人家答應你的年底分淨利潤50%是否有履行,不過我估計應該是給你了,不然也不會合作到現在。人家平時不參與店裡任何事情是對你完全信任,還有你都說了,人家直營幾家店肯定比較忙。人家給你淨利潤的50%,現在看你的意思還想要工資,是不是你覺得這幾年白白給人家分了那麼多錢心裡不舒服,你要明白當初你沒有出資,說難聽了你只是一個打工的,他完全可以換了你。如果你現在覺得自己也有能力自己經營好一家店,你就大膽的提出,人往高處走,這是很正常的,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你走了人家在找個人來頂就是了,實在不行他自己看,在不行賣了,或者你把他接下來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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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美食廣州
從描述中分析,情況大致是在四年前,你想創業,但苦沒資金,於是你的合夥人作了投資,用時尚的話可以這樣說,你的合夥人便是你的天使投資人,他負責出錢,你負責出力,各佔50%,相當合理。稍微不理解的是,當初,你是基於何種原因,放棄薪酬。從描述分析你的性格,應該是覺得多要股權勝於獲得薪酬。
既然是基於能反映雙方真實意願的合作。那投資者不參與運營,無可厚非,你也無權提出異議。要知道,投資者也是承擔了風險的,你現在提出這樣的問題,只能證明了你還不是一個優秀的經營者,而對你脫離現企業,另行運營,我亦表示不信任。
在此我說兩點意見,供你參考:
第一、經營企業的目的是為了獲得利益,但錢不是利益的全部,這四年你從一個初始創業者,成長為一個勝任的管理者,收穫了信心,收穫了經驗,這些都是你所得利益的一部份。此外你在經營中得到的人脈、友情、快樂等等都可列入利益。順便多說一句,一個如此信任你的朋友,其利益遠遠大於你想增加的些許分紅。
第二,作為一個目光遠大的企業家,絕不會只盯著股權比例,他們只會盯著企業的規模,只會關心股權的絕對值,你擁有現在企業的100%股權又能有多少?想來即使你有1萬%的股權,也遠遠比不上任正非不足1%的華為股權。因此,你的心思應該放在如何將你企業做大,而不是計較你的投資者分了多少。
當然,如果你認為,你的合作伙伴只出錢不出力很划算,而你今日又擁有了資本,那麼很簡單,你就學他那樣,在其他區域開家分店,你出錢,找個想依此創業的合夥人出力。但估計你也一樣會認為,別人一分錢都不出,你還是很吃虧。
所以,還是將心胸放寬一些吧,最理想的方案是找你的合夥人談談,共同出資開分店,擴大經營,透過新的增資,重新核定股權。如不想擴大經營,你也可以探討,按現企業的估值,收購你合夥人的股權。
如下想法是否合理?做體育教育,四年前與老闆合開一家店面(老闆直營多家)。當時談的是年底分淨利潤的50%,我主管經營與課程。我未出資(總投資不超過10萬)。
四年之間老闆幾乎除了拿錢什麼事情都不參與管理,但是很多需要他來處理的事情他也都沒有妥善處理,造成學生家長抱怨不斷增多。
今年是第五個年頭,這段時間一直是依靠我個人的能力在支撐這店面,學員及家長也是隻認我。覺得這樣做分一半的淨利潤有些不太合適了(工資不單獨計算,直接劃到分紅裡面)。
想請問一下,我提出增加分紅比例是否合理?增加到什麼程度?
如果自己帶學員離開是最簡單的辦法,但是吃水不忘挖井人,不想那麼直接的離開。
回覆列表
一、做生意找合夥人難,就像男女找物件結婚一樣彌足珍貴,首先之前你們合夥達成協議是利潤五五分成,你沒有投資只是出力,經過幾年的磨合應該是很成功的,一般的開店小企業很難撐過幾個年頭,看來也賺了不少,但是我想有個問題想問你,當初搞這個體育培訓專案,一定是你有強烈的慾望並且自己一定是沒有資金的,老闆一定是看中了你這個人的能力和為人才投的資(總投資不超過10萬),我覺得你這個老闆人不錯,如果不是朋友關係願意在你這個陌生人投資10萬也不是小數目,這個是對你的期望和信任,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沒有他投資,你如果是打工的身份拿工資你能得多少和這個分一半的淨利潤相比,如果你獲取的比打工多,我覺得你應該要有感激你的合夥人,老闆所謂的老闆(你自己也是啊),你有沒有想過你的合夥人老闆,如果當初不投資你現在情況怎麼樣?如果這個投資失敗了,你失去了什麼?又承擔什麼?所以現在這個社會有許多這樣的通病:同甘共苦的多,同享富貴的少,這個是人性的弱點,我從事經營行業幾十年,看過許多朋友起起落落,一般斤斤計較,心眼小的人很難成為大的企業家,胸懷是最重要的,你的眼光和胸懷決定了你的目標大小,任何事情不要看表面,不要認為離開誰都可以活,其實這裡面有易經的道理,天道(人不自知而天知,凡事都要有合理合情,否則失道者寡助),這些只是閒談,具體怎麼做你應該心裡要數!
二、如果自己帶學員離開是最簡單的辦法,但是吃水不忘挖井人,不想那麼直接的離開。從這個還看得出來你還是比較念舊情,作為合夥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相信信任對方,最忌諱的就是計較得失,世上沒有絕對的公平,你認為付出比投資合夥人多,你有沒有看到現在這個社會有多少有理想和夢想,可是沒有本錢實現不了,再說我覺得你們既然簽了合約合作協議就應該契約精神,五年不是短短時間,現在你覺得不公平,應該找機會和你的合夥人談談或者找一箇中間人帶話,我認為任何矛盾在於溝通,同時給彼此一個機會和時間,對這件事情你要站在雙方的立場上面找出一份合理的條款,重新籤一份合作協議,不要是兄弟式合夥,仇人式分家。
珍惜有緣人,珍惜投資人,珍惜自己的圈子。珍惜自己的人脈、重視口碑和輿論,做事先做人,做人失敗了一切都失敗了,金錢不過是眼前物,過後會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