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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淮北日月升

    不能籠統地說物業有無責任,而要根據各方面的證據綜合分析。

    1、如果物業在店堂告示、物業手冊或其他場合承諾、宣傳過物業保證不發生盜竊問題,則物業是有責任的。如果物業沒有做這樣的承諾,一般情況,如果物業無過錯,一般不負有責任。

    2、所謂物業有過錯,一般是以下幾種:

    物業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進出人員不登記不盤查導致人員出入失控。

    圍牆等設施損壞後不及時維修。

    監控裝置年久失修,起不到應有作用。

    有證據證明是物業人員監守自盜或裡應外合盜竊。

    其他過錯。

  • 2 # ArieclAlec

    別什麼事都能賴物業。你東西丟了你就報警,找物業有什麼用?物業又沒有能力鑑定是否你的東西真的在小區丟的,你可以報警,物業要協助配合處理。再說,如果你把東西放在公共地方丟了,想找物業索賠,不覺得可笑嗎?雖然還是在小區內,但是小區人來人往的,又不是隻有物業的工作人員,更多的是業主,別說住小區業主素質有多高,多的是順手牽羊的業主。物業有責任幫你找遺失的東西,但不能保證找得到,所以不能因為沒幫業主找到遺失的東西,就要物業對業主遺失的東西進行賠償,除非能確定是物業工作人員操作失誤照成的。

  • 3 # 執著59136871

    有責任!前提是你丟的東西向物業交了看管費!否則你找公安局陪就是。因為公安局負責治安抓小偷!物業管理與業主之間是有約定的,該管的不該管的不負責任的!

  • 4 # 荻凡

    謝邀,關鍵要看小區安保層次,如果一般小區,收廢品,送外買,裝修人員等隨便進出的,那物業就無法對小區內物品遺失負責任了,物業只能提醒業主注意看好自己物品,如果是全封閉小區,業主有物品遺失可找物業進行相應賠償,因為物業全監控無死角的安保措施出了問題了。

  • 5 # 西山逸隱

    對於正規物業來說,大件物品,譬如有車位的汽車,大型傢俱,應該是有責任的,因為進出門是盤查詢問的,小件兒管不了。尤其夜間,大件兒出門或本小區以外的小偷入室,物業也有一定責任,不然你平日的巡查詢問,處處按的攝像頭僅僅是做給業主看看的嗎?不負責任,除非你不收物業費!

    本來小區丟車人們就有保安做內應之說呢!

    屢有小區被盜,也有訴訟,似乎沒聽說物業適度賠償。故曰,法律在很多情況下,往往成為“花律”!即支援強勢,不同情弱者。

  • 6 # A巧兒藝術工作室

    我的汽車在院裡正常停車被劃了過兩次,電車電池丟過,地下室被撬鎖盜過,晚上家裡被賊爬窗入室盜過,這些怎麼說?

  • 7 # 長空1982

    該賠,業主怎麼會放棄索賠呢,不賠就拒交物業費唄,中國這樣sb思維方式的人還少嗎?交個物業費恨不得把自己當成交稅金的,交保險費的,怎麼會不賠呢!呵呵呵,這社會上法盲還是一個兩個嗎?

  • 8 # llj7700

    1.物業沒有盡到安全責任;

    2.業主沒有自我安全防範意識;

    3:小區監控必須到位高畫質協助警方破案。

    如果物業連最起碼的高畫質監控都沒有,起碼是失職所為。正所謂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 9 # 359885868

    你在96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丟了東西,要不要找公安賠償?你加的92#汽油裡面每升都有4塊錢的稅,處理發動機積碳是不是也要征服買單?別提你交的物業費,你交給政府的契稅遠遠遠遠要比你交的這點物業費多的多的多的多的多!

  • 10 # 明盛77

    在小區丟了東西,物業肯定有責任,這是無可推卸的,因為物業條例有一條是保護小區業主財產安全,負責小區裡的衛生,防火防盜,這些都是物業範圍之類的業務,所以,小區業主在小區裡丟了東西,物業肯定有責任。

  • 11 # 虞錢錢

    要看是如何丟失!如果確實應物業監管失職那必須他們承擔!如果其他原因另當別論!壞人也不能一眼看出,我覺得物業都按照監獄制度管理,怕是小偷進的去出不來!小偷咋不去偷監獄了!還是存在問題,互相關注,共同防範,提高風險意識,全員參與,建設美好家園!

  • 12 # 弦悅992

    51

    2分鐘前

    強烈要求:小區收取的車位費應拿出一部分補償沒車的住戶。因為一是車的停放擠佔了小區的空間,使無車住戶活動空間收窄;二是車排出大量的廢氣,使無車住戶深受一其害!

    編輯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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