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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八月的喵

    先去溝通,溝通的方式溫和堅定,要有自己的立場和原則,當然可以說我們都是鄰居相信以後會處的很好,也相信您會理解我,您也是明理的人,如果一次二次這樣不行,可以物業,如果還溝通不好,我覺得就沒必要因為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這個去忍讓,生而為人都是第一次做人,我憑什麼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讓,所以法律保護

  • 2 # Lovely清幽

    遇到這種事情,山不來,你就去就山。你可以主動去找他說清楚,如果可以透過商量,那就私了。如果對方拒絕理所當然的佔有,必要時可以透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看到這個問題的讓我想起了古代的一個故事,清朝康熙年間有個大學士名叫張英.一天張英收到家信,說家人為了爭三尺寬的宅基地,與鄰居發生糾紛,要他利用職權疏通關係,打贏這場官司. 張英閱信後坦然一笑,揮筆寫了一封信,並附詩一首:

    千里修書只為牆, 讓他三尺又何妨?

    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 。

    家人接信後,讓出三尺宅基地.鄰居見了,也主動相讓.結果成了"六尺巷",這個化干戈為玉帛的故事流傳至今。

    有句話叫遠親不如近鄰,能化干戈為玉帛,儘量不要傷了和氣,就像上面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的道理一樣:人與人相處,要多一分謙讓,多一分寬容!但是,這並不代表這軟弱,實在是對方太過分,我們也需要透過正當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清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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