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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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龍潭山隱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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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尹群輝849
人的自私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的影響所致。人是從個體生下來,生活在一個家庭裡,懂事未懂事同每一個個體接觸,每一個個體都有一定的私心,必定影響幼小的生命意識,而且各朝各代都是搞私有制,人心都偏私,註定人都有私心,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一個頻頸,解決這一頻頸要從父母開始,從制度開始,一切生存權來自於公,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當家庭,社會都形成公的生存權,推動公的社會意認形態,人的自私就會減少,逐步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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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建軍
人性是自私的,這是自然,不要根除什麼,但它又是群居的,是有國家的,在這方面我們有五千年文明,自私可以但得有制約,在社會與國家層面認識私,我們即豉勵它又制約它,社會就是這麼發展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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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道生無名
不要這樣簡單歸類,人和人有很多區別的!朱元璋和李世民能相提並論嗎?聖人說的繼絕世裡說的就是貴族群體,他們守衛著一個民族的信仰傳承和文化高度,就是今天的美國布什家族的地位也是有錢的特朗普總統無法比擬的!人和人差距大了,傻瓜只認錢不知死活,就當所有人都為財而生而死嗎?殺盡貴族你們就是貴族了嗎?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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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壺茶水
人性不是自私的,但人性是趨利避害的。這事兒別怪人類,這事兒怪達爾文的進化論去。
不要考慮消滅人性,那從邏輯上都行不通。
健全法制的約束力和執行力,在尋求法制的公平正義的前提下,老百姓法無禁止即可為,執法者有法可依才可為,也只能這樣了。
無論理想多麼高尚,也得面對現實。人類歷史上,社會運轉的核心從來都不是靠道德。管理不能靠口號只能靠規則。當人類試圖舉起道德的大棒的時候,那麼問題來了,誰是道德的裁判員?人人都當裁判員,用誅心之論代替法制,那麼這種情況下,通常帶不來道德,只會帶來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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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6230044436288
人性的自私需要公平的社會制度和健康的法治環境加以解決,不能任其自由氾濫,否則必將對社會產生不良影響和損害後果。
沒有意識的物質,可以任你“胡作非為”。。。。。。意識在物質中產生,便出現了生命。具有意識的生命,“我”來到了這個物質世界。
“我”本質上就是“意識”或者說“生命”,“我”也就是“私”!所以說,不管人性還是狼性,不管狼性還是豬性,自私是生命的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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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從無私到自私,是物質運動的結果。生命產生之前是沒有意識的物質,無私;生命結束之後是沒有意識的物質,無私。。。。。。這不就是一個“圓”嗎?所以,自私因為意識的存在而存在、因為意識的消失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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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置疑,人類社會所有的爭執都是基於“自私”(“我”)而產生的。所以,社會的和諧或者說社會文明的建設,就必須“去我”。也就是說,自私是客觀存在的(因為生命意識是客觀存在的),社會管理的目的,不應該是激發“私慾”,而應該是“去我”,儘可能地抑制“私慾”的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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