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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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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溫柔的雨16
不可以,因為你們沒領過結婚證,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係,雖然生了孩子,就算以夫妻名義生活,也只算同居關係,只能算你女朋友,現在她和別人領了結婚證,是合法夫妻,受法律保護的,告她重婚罪名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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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義濤
按照《婚姻法》規定,你無權告她重婚,她和你是同居關係,小孩是非婚生子,不受法律保護。但你可以要求她給孩子生活費。相反,如果你不斷干擾她們夫妻的生活,人家倒可以告你,騷擾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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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綠悠悠葉子
沒有結婚證的婚姻,根據我國婚姻法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別小看那張紙,那是夫妻合法權義的體現。如題所述,你和老婆有個孩子現在4歲,沒有辦理結婚證,現她和別人領了結婚證,我可以告她重婚嗎?象你這種事情,孩子撫養權的規屬,你要去司法諮詢,對方已和別人領結婚證之事,你無權過問,更談不上重婚二字,本身你們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不受法律保護,你們之間只不過是同居關係,你們的關係是非法的,也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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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苑達人
當然不可以了,因為你們沒有結婚證,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你和對方沒有結婚,人家是自由身,想嫁給誰就嫁給誰,婚姻自由,誰都不能干預,干預就是侵犯人權。
你和對方有孩子,這只是你們的孩子,和結婚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接下來我們說說重婚的問題,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於他人以夫妻關係存在。這個叫重婚。
如果對方和他人結婚後,又和你一起生活,那你才算是重婚。人家可以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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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樂在不爭
沒領結婚證,就是未婚!但你可以出示證據起訴撫養費,但是會不會反告你比如強姦,強迫!所以沒有必要再去告她!
感情是需要付出,理解,包容的維持!不要等離了就報復,挽留之類,沒有意義!
好聚好散留給對方一點念想和尊重!無論男女都平等一定要理智坦然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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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玩轉手工Q妙心課堂
不明白為撒你和老婆孩子都有了還沒領結婚證,首先你們這就算違法了,非法同居,問題在誰身上不好說,不結婚的原因只有你們自己清楚,你們的關係本身不合法,你老婆再去結婚,合法領證,你可能去告麼,你是有多不懂法才會這樣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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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重婚表現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其標準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而配偶又稱夫妻,意思是合法婚姻中的雙方互為配偶,配偶關係因婚姻的成立而發生。因為你們沒有合法婚姻即沒有辦理結婚證,得到法律承認。所以無法告對方重婚。
然後,可能有人會以事實婚姻做理由,事實婚姻是一種婚姻關係存在的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狹義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但我國自1994年2月1日起,已不承認事實婚姻。這是為了防止有些人販子的販賣婦女犯罪行為導致惡果。
最後,從倫理的角度來說,父母與子女關係和夫妻關係是兩個命題,夫妻不合適了就不要強求,否則會付出意想不到的代價。孩子是雙方要履行責任的,所以要好好教育,有一天會彌補夫妻關係帶來的損失。眼光應放長遠。
希望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