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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北楊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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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如意貓爸爸
首先得和工廠簽過勞動合同,有合同的這種事發生機率就低了很多,勞動法保護勞動者權益,工廠的這種行為已經違反勞動法,經過勞動仲裁,可以法院起訴,一定能勝訴。但是現實殘酷啊,大部分中小城市的中小企業,不會和勞動者籤勞動合同的,個體老闆更不會,辭退工人是一句話的事,因為沒有勞動合同,像這種事發生了也不好維權,勞動仲裁要證據,法院要證據,證據採集可不是容易的事。法律是給老百姓定的,找工作應聘,你要求籤勞動合同試試,有幾個用人單位要你,找給籤勞動合同的單位,呵呵要求的條件又高,朋友們看看自己家鄉,有幾個單位可以用你,還給你籤勞動合同的。是不是私企,個體的佔據了大部分用人單位。我家這些年一直說加大力度整治,期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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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開闊視界
根據勞動法規定,在工作之中的孕婦,工作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跟孕婦解除勞動合同(除非孕婦自主辭職,辭職時工作單位也要有一定的經濟賠償)!
根據勞動法規定,工廠開除婦女是違反法律的,婦女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或者提起公訴,讓工廠賠償,有法院執法部門強制讓工廠執行賠償!並且把該企業納入徵信黑名單!
勞動者應該用法律來維護我們自己的權益,讓那些黑心企業得到應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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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蠻荒影客
婦女在三期受到勞動法的保護,公司不得裁員,必須等三期結束了才可以,公司的行為構成違法解除,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恢復勞動關係並享受產假以及相應的醫療費用報銷。
依據我國《勞動法》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只有在以下四種情況下,才能在女職工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這“三期”之內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除此之外,用人單位均不能解除處於“三期”內的女職工的勞動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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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時間可以改變一切634
找當地的勞動局,勞動法有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的理由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你的,去勞動局可以諮詢律師賠償的方式。 也可以找婦聯,他們會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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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藝悅的生活日記
你的這個問題要看是你是處於主動還是被動的開除。
如果用人單位現在經濟效益不好,導致要裁員,恰巧你懷孕不能工作,經用人單位協商給你一定額度的賠償補助作為辭退款,你本人也同意的,屬於雙方協商自願同意的,這屬於主動被辭退。這種情況如果用人單位一直拖欠補償款,可以直接找用人單位要,大不了鬧一鬧,或者走法律程式!
如果用人單位現在與你有正式的勞動合同,在你懷孕期間,沒經過本人允許和協商開除你的,可以根據勞動法相關條例起訴用人單位,因為勞動法明確規定,禁止因在女工懷孕期間開除或者停職。這屬於被動開除,所以起訴他沒毛病!
一切都可以走法律程式,但個人覺得還是協商的好,畢竟走法律程式比較傷神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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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zr208080
謝邀!按你在該公司工作年限來確定你賠償款,勞動法規定不管你籤沒簽合同,只要有工廠給你發工資流水賬,就可以申請賠償,如果以前沒給你交保險的也一併申請賠償,按照勞動法,可要求工廠賠償你孕期、產期以及哺乳期的工資待遇,並且可以要求雙倍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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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要求工廠賠償的,你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法律援助,勞動局那邊都有法律團隊,很多都是免費給普通員工打官司維權的。勞動法有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如果企業和你解除了勞動合同,可以要求他們賠償你兩倍的工資,一年按兩個月算,兩年按四個月算……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還可以要求賠償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