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yaojp1

    說不合理的其實是個攪屎棍,故意攪業主和物業的矛盾。一年才60你還想咋?要不你就是農村的,院子大,當啥隨便放,還沒人管。

  • 2 # 龍哥74805094

    北京青塔小區摩托車放在車棚子一年收費360塊。能不能摩托車和電動車分開存放。電動車晚上充電的時候有一定的安全隱患。萬一失火了汽油是會爆炸的啊

  • 3 # oasis28

    地窖是公攤面積,應該按照房屋公攤面積大小分隔成雜物堆放間歸還各戶。停車,雜物堆放,杜絕非法買賣公攤都解決了。

    用公攤車位賣業主的錢。 這是倒第幾次了?

  • 4 # 鴉青闕

    我舉雙手贊成,我們這破小區沒電瓶車地下車庫,搞了個充電區,連車棚都沒,露天的,嗯,不收費,問題充電要錢啊,一元三小時,我每天要至少衝三元,黑心物業,我們這物業費4000多一年!!!

  • 5 # 無奈的帝都

    就60元 真心不貴 但 地下室的產權歸誰很重要 如果歸業主 收一分錢都多 如果歸物業 那收多少都是物業的事

  • 6 # 我是一個七零後

    一年六十一月五塊,說實話真不多,當然這個錢應不應該交合不合理,這個應該由物業法和律師來回答,至於相關職能部門還是不打擾了。 然後說一下放地下室的好處,防盜防淋防曬還不亂放給地上空間清靜,有一個良好軼序對大家都有好處,在現在這個年代掏六十塊錢解訣亂停亂放這個頑症還是價效比挺高的,現在光想牛幹活不想牛吃草是不可能的,只要不是太過份,老百姓一般沒那麼多事。你這個問題糾結於一年六十錢的問題,該不該交道理的問題,其實六十塊錢在這個年代一年的費用還算錢嗎!該不該交是物業費的問題,有時咋說呢!合理不合法,按說不應該交,但是國情大環境下這個問題不出格,一般老百姓就不追究了。

  • 7 # knight98959916

    一年60還要啥腳踏車,這麼便宜可以說是良心物業了,就是腳踏車棚也沒有這麼優惠的,還說啥,把車放地下車庫避免了風吹雨淋而且還在地面給大家提供了優良的生活環境,要不要這麼兩全其美啊,強烈支援這樣的物業

  • 8 # 手機使用者64223835489

    地下室應屬於小區的公用部位歸全體業主有共同所有。全體業有擁有使用、收益的權益。物業收取費應分為兩部分:物業的管理費用和業主的使用費用,業主的使用費用應做為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用於日常共用部位的維護費用。

  • 9 # 使用者jack

    電動車停放使用者主要顧忌3件事:1.安全,防盜,2.可以遮風擋雨延長使用壽命,3.方便充電。由於電池及充電器質量良莠不齊,很容易引起自燃,有極大的火災隱患,所以國家已立法強制要求必需與居住建築物分開停放,地下室也是不允許的除非做了防火隔離。物業應該做的是引入先進的安全鎖止+獨立雨棚+充電系統服務,收費不過50/月(含充電),保障所有住戶的安全同時方便了電動車使用者,這樣收費才能得到居民的認可,否則你什麼也沒做即使收一分錢也是不合理的。

  • 10 # 與寂寞共舞

    有這樣的小區管理,是你的幸運!人車分流,可以使小區更加的整潔有序,可以提高小區居住生活的品質,摩托車電動車集中到地下車場管理,一則防火防盜更安全,二則車輛降低老化,三則電動車充電更方便。至於收費,從當前的經濟水平和用人成本來看,一年60元算是很低了,平攤下來一個月不過5元,5元錢剛夠你一餐包子油條豆漿早餐,而花了這5元,你可以落30天的安心舒心。這筆賬算算你就會覺得划算了!趕緊交錢去吧!

  • 11 # 玖湁玖姩姒後

    充滿需要一度電。

    一度電0.58元。

    一個月充20次。11.6元。

    物業需要養一個人看著,工資算3000一個月。

    初期電線 插座等材料費,以及人工費。

    物業收錢了,要對你電動車的安全保障。

    做任何事都需要有一個管理費。

    我們小區是28一個月。

    我爸總說貴。

    其實我覺得合理。

  • 12 # 嫋大了什麼林子都有

    60如果還嫌多,那隻能說明這些人不適合進城住小區,住農村想停哪裡停哪裡,進了城還得花錢僱物業

  • 13 # 哥是打醬油的路人甲

    我不太明白這個所謂的地下室,到底是個啥概念,如果是公用地下室,用的公電,那麼電費,人工管理,收點費用是正常。但是如果是個人地下室,,買房,產權已經歸個人的地下室,裡面只要不是炸藥不是違禁物品,放什麼就不麻煩物業操心了吧,畢竟個人地下室,電費個人承擔,物業只負責公用部分安全管理,物業費裡已經有了這一塊

  • 14 # 真狂我戰神

    呵呵。自己家能充電,為什麼要去物業充?物業搞得哪兒的地盤給業主充的?如果物業不賺錢,會給業主用麼?電費是算到公攤電費裡,還是算到物業公司,都是物業公司說的算。

  • 15 # 古越青瓷博物館

    我們漳州幾次停車場電動車火災,幾百輛很快強烈燃燒,大樓里人都出不去,差點人死了人,有人窒息送醫院了,物業停車場保證不了安全甚至損失的車都賠不了!集中管理有什麼理由!

  • 16 # 我不喝酒我驕傲了嗎

    不同的小區不同的規定,有些小區規定統一存放在某個指定的地點可能是為了消防安全考慮。

    只要你住在這個小區裡面,那麼肯定是需要遵守它的規定的。如果遇到一些你認為不合理的規定,或許你可以聯絡一些業主,一起向物業抗議。甚至向上一級房管部門投訴。

    如果各種投訴都沒有用的話,那沒辦法,你只能忍了。

  • 17 # 安安

    如果收電梯費一個月十元錢,你也覺得不貴,交也是二碗熱乾麵錢,問題是這是重複收費,在業主的年交物業服務費裡包括了這些服務,電瓶車充電與電梯使用是一樣的性質,為小區服務。

    我們小區是桔子系統充電,充多少放多少硬幣,這是合理的。

  • 18 # 立志成蟲

    題主應該說清楚,電瓶車按小區的規定停放在地下室,一年收費60元,那小區的物業有什麼承諾嗎?個人在物業當過保安的,物業有個專門停放腳踏車摩托車電瓶車的大車棚,一月收費10元。避免日曬雨淋,充電方便,有保安24小時看管,如果車輛在車棚裡丟失了,由物業全額賠償。那時候也有不交費停在小區其他地方的,物業也規定了停車的位置,都是距離攝像頭很近的地方,這是因為攝像頭解析度太有限,有人破壞盜竊車輛只要不故意遮住臉是可以看清楚是什麼人的。這種情況車輛丟失了也方便為公安機關提供證據。賠償方面扯皮的是物業賠多少而不是賠不賠。至於不按規定停放的,最恨人的是不拔鑰匙不鎖車的,攝像頭離得遠發揮不了作用,車輛丟失了物業基本上是踢皮球了

  • 19 # 風冷胡楊林

    電動車/摩托車集中停放地下室內,每年60元,平均5元/月。很便宜。這樣的物業公司很不錯。如果有人連這個錢都不想掏就是無賴的嘴臉了。直接趕出去再不準停車了。

  • 20 # 歲月如歌6668

    摩托車,電動車放地下室是的,很多人把電動車放在自己窗戶下面為了充電方便和省錢,可是卻給其他業主帶來了不安全。強烈要求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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