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輕輕鬆鬆休閒者

    什麼是得罪?大逆不道的冒犯!除此之外,談不上得罪。工作上的不同意見,不是得罪。言語上的正常碰撞,也不是得罪。更何況與領導相處,事過境遷的雞毛蒜皮小事不必放在心上。

  • 2 # 小辣椒369

    你本人要有正確的心態,不要把得“罪放”心上,該怎麼友好相處盡力去做好,從心裡尊重領導,給足領導面子。再就是做好本質工作,出色完成任務,這就是對領導最大的支援。做到這兩點想必領導會感受到你的誠意。

    如果你的領導沒有寬懷大度之舉,處處給你穿小鞋,你儘早換一部門,不正面和他接觸為好。

  • 3 # 陽光總在霜雪後

    既然已經得罪了領導,又不得不在這個領導手下工作。那就俯下身子,認真對待做好本職工作,儘可能的不要出任何紕漏,以免被領導抓住機會一塊算賬。如果你已經很努力的工作了,領導還是沒事找事,故意刁難你,你可以和領導開誠佈公的談談。一般能當領導的心胸都比較開闊,不會這樣做的。實在不行,就找領導的領導,換個部門或者崗位。

    其實大家都是為了工作,沒必要針尖對麥芒的針鋒相對,有什麼誤會及時說開,互相理解包容一下,和諧相處,開開心心的工作多好呀!

  • 4 # 胡傳波Bryan

    看這個領導什麼格局。

    遇到不計較的領導,你也不必太放在心上,否則你的行為會顯得不自然。

    遇到計較的領導,把握“伸手不打笑臉人”的原則,放寬心,面對領導保持微笑,不拘泥過去的得罪,把正常工作做好即可。

  • 5 # 陽光愫語

    如何與得罪過的領導相處?即然是得罪了,硬著頭皮也得相處,要麼你就辭職走人,果斷,乾淨,利落讓領導對你可望而不可及,打擊報復更是沾不上邊,還顯得你是有志氣獨立特行有主見的人,說不上對你還刮目相看呢!要麼你走不了,你就得和領導鬥智鬥勇了,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必要的時候你對領導還得謙讓三分,不能針尖對麥芒,你還反威風幾分,那你就等著領導給你使絆子穿小孩,讓你的日孑不好過。畢竟是人家領導你,官大三級壓死人,你不謙讓肯定多大度的領導也過不了心裡關。還是找領導私下溝通下,談談你的想法或者對那件事不同的觀點而彼此造成的誤會,有時候,話說開了,反而矛盾消除了,工作起來也輕鬆效率也上去了,領導也高興了,你的才華也施展開了,何樂而不為呢?

  • 6 # 彈跳的螺絲

    接受別人優秀,領導肯定有過人之處,放平心態。

    接受別人。

    你越喜愛別人,別人越喜愛你。

    你討厭別人,別人也討厭你。

  • 7 # 職場之王

    下屬得罪領導是職場大忌。但人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職場人難免會與領導發生矛盾、產生衝突,甚至你做過的事不知不覺就得罪了領導。遇到這種情況,如何與你得罪過的領導相處呢?我的看法是:

    首要一點,要明確判斷你的“罪過”在領導心中的嚴重程度。如果你的“罪過”讓領導對你的個人品質產生了懷疑或否定,比如你曾經迫於職場政治做過對不起領導的事,而這個領導恰恰又十分在意,那麼你在這個領導面前翻身的可能性就很小了,趁早另謀出路。

    如果你的“罪過”是因工作而起,對事不對人,比如因為某項工作與領導意見不同而產生衝突,而領導也是為了工作而無私心,那麼你在這個領導面前還有生存的空間。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要讓領導充分感受到尊重。領導的第一需要是尊重,曾經得罪過的領導更在意你是否尊重他。因此,工作中要多請示、多彙報,多聽取領導意見,避免擅自做主或者針鋒相對,領導交辦事項要充分展示執行力,高質量完成。

    第二,要多多化解領導的焦慮。領導也是人,領導的工作比下屬更復雜、壓力更大,因此領導的職場焦慮可能比我們更多,只不過很少在下屬面前顯露出來。如果在領導比較焦慮的事項上,你能勇於擔當並出色完成,那對於改善你在領導心中的形象是大有裨益的。

    第三,要做好對領導重要的小事。許多事情雖然小,但往往能夠四兩撥千斤,在領導心中慢慢產生化學反應,改善你的形象。比如,領導有些感冒流涕,但有個活動必須出席,這時你遞給領導一包紙巾,這就是非常重要的小事。這樣的小事你做得多了,慢慢你和領導的關係就近了,以前的不愉快也就慢慢磨沒了。

    供您參考。

  • 8 # 劉豐斌2

    得罪了不要緊,你不記他的仇就好,他記你仇就好了,這樣還可以把你放到心上,你過失的不是你的錯,是他的錯,不要和領導對著幹,沒有好處,他會讓很多人給你穿小鞋。懂嗎?

  • 9 # 也許雜談

    已經得罪了,就不要把“得罪”這件事太放在心上了,應該積極想下一步了。

    ……

    第一,如果有自信緩和關係,那就想辦法緩和

    人說“不打不相識”,得罪過,證明有過交往、打過交道。既然交過手,自然比別人更多了一些“交情”。

    可分析領導的性格,及時地對症下藥,投其所好,想辦法讓其高興,這樣非但解脫了仇恨,還能成為好的朋友。

    只要不是深仇大恨,一般來說都是可以化解的。隨著時間的流逝,大家慢慢也都把這事不放在心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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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如果沒自信緩和關係,或者緩和失敗,那就要想辦法走人

    如果和領導性格不相投,或者矛盾太深,那緩和工作大半會以失敗告終;縱使當時緩和成功,也會很快反彈。

    如果是這樣,就要想辦法早點走人。因為絕大部分的領導是一般人,即心胸不像大海般寬廣,他不挾機報復就算是素質很高了。

    至於個人發展,還是別想了吧。所以,為前途計,應該想辦法離開——或調崗,或向單位要求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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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如果關係緩和不了,也不想走,也收不服他,那就要想辦法幹自己的事

    換工作是不容易的,如果是單位不錯,再找更好的自然更不容易。

    如果關係好不了、自己也不想走,就要想辦法收服他。至於怎麼收服,這裡就不展開講了。

    不過,收服不易,代價不小,不如待在單位混著日子,抓緊時間幹自己的事。

    現在網際網路非常發達,透過網路可以做很多事,只要規劃得當、努力到位,在辦公室混著,也能幹出自己的一攤事。

    ……

    總之,天無絕人之路,得罪了領導未必見得就沒了前途。畢竟,自己的事業,最終還是要自己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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