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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月半程式設計師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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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lrowolleh
先說一下我一年來對macbook的使用上,體驗的一些比較好的感覺,因為我經常需要開發涉及linux相關的東西,而macbook的mac系統又是從unix發展而來的,同根同源。它的bash和linux的bash大多數命令都相容,也方便的呼叫ssh連線遠端linux伺服器,而且我做c/c++的跨平臺開發比較多,涉及到linux的編譯,基本上在mac下編譯通過後,linux下也基本沒有大的問題,這種開發環境的一致性是比較舒服的。特別是涉及到ios模組的編譯,則只能在mac筆記本上搞了。
當然mac筆記本還有其他一些地方做的比較不錯,比如觸控板,視網膜螢幕,一旦用上就很難離開了,相對而言對於新出的Touch Bar我就比較反感,去掉了Fxx實體案件,除錯程式的時候經常需要盯著bar找除錯按鍵,失去了手感,非常不爽。
對於開發者而言,如果不去開發ios或mac相關的開發的話,我覺著現在macbook的開發體驗和win10的開發體驗差別沒有那麼大了,如果買個比較好點的windows筆記本,配合好點的觸控板和好的螢幕依然會有不錯的體驗,當然還是和mac有一定差距的,這些差距主要是來自程式的相容性。相對於mac的terminal,windows下載的linux子系統做的也非常不錯,linux子系統幾乎和真機的linux幾乎一致,另外windows正在做它更強大的命令列終端(https://github.com/microsoft/terminal),再加上開源的vscode,宇宙最強IDE-visual studio,新出的sandbox等,我相信windows在開發體驗上將會逐漸超越mac。
結論如果手頭不那麼寬裕或者不需要開發ios或者mac軟體,買臺不錯的windows本,絕對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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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納蘭說數碼
廢話不多說,直接上乾貨!
程式設計師群體本身由於工作性質和愛好關係,非常看重電腦的效能、穩定性、實用性,以及能否提高生產力。
畢竟對於程式設計師來講,和筆記本的相處時間沒準比和另一半相處時間還要長。
筆記本對他們來講,絕對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夥伴!
下面說說為什麼程式設計師喜歡選擇MBP作為自己的工作電腦。
一、穩定性強
Mac的穩定性相當好,不會輕易宕機,長時間不關也OK。對於技術來講,辛辛苦苦的編寫的程式碼,要是時不時的就因為宕機而導致工作白乾,肯定相當痛苦。尤其在有思路,程式碼敲得飛快的情況下。
而Mac真的穩定,拿我自己的本來講,馬上滿四年,失去響應次數不超過一巴掌,常年開機,除非極端情況基本不關機。
二、待機時間長且便攜
不同於一般的windows本,不論是air還是pro,都相當小巧,非常便攜,合上本就走,兩字,瀟灑。正常辦公使用的情況下,air持航時間大概8~12個小時,pro差一些,6~10小時是可以有的。
而大部分windows本的待機時間通常為3~6小時。
作為時不時在各種環境下會被抓差去修改bug的程式設計師來講,有臺持航時間長的便攜效能本真的是非常有必要的事情。
三、方便
由於Mac和linux關係密切,而很多公司的伺服器都是linux的,用起來爽。另外,安卓開發可以用Mac來寫程式碼,ios只能用Mac來寫程式碼。難道還指望ios開發去自己折騰煩死人的黑蘋果?
四、工作環境造成
通常公司給配電腦的話,會考慮團隊協作。而技術型的領導很可能會偏向選擇Mac,所以乾脆大家就都一起用吧。
五、蘋果全家桶效應
Mac+iphone+iPad全家桶效應下,工作更加高效,提升生產力。嗯,同理,如果用小米全家桶的話,也會產生高效率。
最後的最後,幹程式設計師都大部分是理工男,對數碼產品有謎之喜愛。就像女孩子們喜歡各種大牌化妝品、包包什麼的。理工科的人嘛,無論男女,都對電子數碼產品更關注,更喜愛,所以真不是炫耀,而是出於喜歡,出於工作需要,出於提高生產效率等等方便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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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程式設計師欣宸
我是個後臺開發的程式設計師,我們的生產系統是Linux,用Macbook是因為蘋果系統的檔案路徑和Linux比較接近,還有就是shell指令碼在蘋果系統上執行OK的話,一般在Linux上也能執行,所以本地能執行的程式一般也能在生產環境執行,另外就是蘋果系統上IntelliJ IDEA執行的感覺比windows上流暢可能是個人感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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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趣投吧外匯社群app
MacBook Pro 使用之初體驗
一個字,『爽』。
我已經準備好未來的獎學金,隨時準備將來入手新款MacBook Pro 了,雖然還沒 Apple 還沒計劃釋出,但我覺得將來我已經離不開MacBook Pro 了。
經過半年的使用,不管是 Mac 的系統還是硬體,還是 Mac 下的各類軟體都比較滿意。
Mac 的硬體:
螢幕:Retina 顯示屏真是爽的不要不要的,唯一的缺點就是慣壞了雙眼,再看實驗室的桌上型電腦的彩色顯示器,滿眼的顆粒感.....Retina 屏看起來真的非常爽,從此看網頁也是一種享受!
觸控板:從此不再用滑鼠,多點觸控,雙指翻頁,三指切屏...用習慣了,感覺比滑鼠方便的多。每當別人問我什麼不配滑鼠的時候?就可以瀟灑的回答,"有觸控板誰還用滑鼠"。
發熱的問題:Mac 比較被詬病的一點就是看長時間Flash影片有時會發熱,這一點我也確實有所體會,但是現在HTML5的盛行,Flash不再主宰影片網站,很多的影片網站開始支援HTML5,發熱的問題以後會逐步不那麼常見。
Mac 的系統:
快捷鍵:Win 下也有很多的快捷鍵,但是我卻只記住了Ctrl + V 、Ctrl + C若干常用的,而當換到 Mac 下的時候,為了提高效率,自然而然就記住了很多快捷鍵,command + shift + C 、command+shift+3/4、command+W/M/Q ...... 光是這些快捷鍵就可以寫一篇文章了。
穩定流暢:Mac 系統非常的流暢,軟體的最佳化做的也很優秀,雖然偶爾也會遇到個別破解軟體卡頓,不用安裝防毒軟體、清理快取等,開機迅速,我也是經常不關機,喚醒即可繼續工作。所以,我也是不提倡 Mac 安裝 Win 系統,不但系統沒法充分發揮硬體的特點,多點觸控也受影響,那不是真正的 Mac ,除了徒有Mac的外表,價效比也太低了!
終端:說實話,瞭解不是很深,類Unix的shell,內容非常多,灰常有用......技術大神請入。
程式設計環境:Java、Python、Ruby、Apache...在系統內都已經安裝好了,這對於一個程式設計師來說是省了不少事兒。
3. 為什麼說外國『程式猿』喜歡用MacMac 在國外很受歡迎,尤其是在 設計/web開發/IT 人員圈子裡。普通使用者喜歡 Mac 可以理解,畢竟 Mac 設計美觀,簡單好用,沒有病毒。那麼為什麼專業人士也對 Mac 情有獨鍾呢?從論壇看到一個帖子詳述了下面幾個原因:
1、Mac OS X 是基於 Unix 的。這一點太重要了,尤其是對開發人員,至少對於我來說很重要,這意味著Unix 下一堆好用的工具都可以隨手撿到。如果你是個 windows 開發人員,我想你會在 windows 上裝一套cygwin 環境吧?你不用 flex/yacc,grep,screen,ssh,make?好多 open source 的專案只提供cygwin/gcc/make 的編譯環境。Mac 就是基於 BSD Unix 的,所有這些都是 built in 的。
2、開發環境。前面我也提到了,c/c++/java/perl/python/php/ruby/lisp,各種 shell,應有盡有,直接支援,非常方便。你要在 windows 上開發 C++,要裝個 Visual Studio 編譯器吧?或者其他的 C++ 編譯器;你要開發 Java,你要下載 Java SDK 吧,說不定還要一個 Elipse 或者 Netbean;你要用 Perl,要安裝一個 Perl 直譯器吧,Active Perl?你要 python/php/ruby,你要安裝……?開發程式需要庫,影象處理,影片處理,人工智慧之類大部分庫都是隻支援 Unix/Linux 的。Mac 基於 Unix,所以這些通通都和 Mac 能很好和睦相處。
3、編輯器 Vi/Emac。作為 程式設計師/IT 人員一個好用的編輯器太重要了,因為寫程式/改系統配置都需要編輯器。我在 Mac 上差不多1/2的時間是 browser/email,另外1/2時間差不多就是 Vi 了。
4、沒有病毒/木馬。用了5年多的 Mac 就沒看到病毒長成什麼樣,我還看不到 Mac 上裝防毒軟體的需要。從此再無360、騰訊管家...
5、不需要維護。Mac 買來就直接用,磁碟碎片整理?不需要。裝驅動?Mac 裝好了,驅動就好了。重灌系統?我5年沒有重灌過一次(期間換了幾次不同的 Mac)。
6、簡潔。Mac 上所有的操作都簡潔到了極致,儘量避免干擾使用者,增加了程式設計師的生產力。比如切換無線網功能,在 Mac 上切換隻需要1次滑鼠點選就可以完成,在 windows 上需要點選多次滑鼠(包括一些很愚蠢的確認對話方塊);再比如解除安裝 USB 盤,Mac 只需要1次滑鼠點選,windows 至少需要點選右下角圖示、停止裝置、確認對話方塊等多次點選。
7、多視窗切換。這個很方便管理開啟的程式/文件。我經常要在多個虛擬視窗切換,比如看瀏覽網頁/郵件一個視窗,寫程式/文件一個視窗。
8、程式設計師文化。國外程式設計師是以 Unix 為主流成長起來的。這一點和國內不同,中國程式設計師/開發人員大都是從90年代的 DOS 開始的,隨著 Windows 的壯大,成長了一批使用 Microsoft 工具的程式設計師。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自從 Mac 切換到 Unix 陣營後,Mac 會發展這麼快。基於 Unix 的 Mac 一經推出後,迅速贏得了一大批老 Unix hacker 和新 Web 2.0/Linux hacker 的關注,正是因為這些忠實的 fans 影響了他們的人際網路,圈子,部落格,從而影響了整個程式設計師文化。有點像 Ruby on Rails,開始是一小部分人(精英人士)試用,這些人感覺不錯就在部落格,研討會等各種場合鼓吹,從而在 Web 開發領域颳起一陣 Ruby 風。
9、蘋果很酷。每臺電腦,每個系列都設計完美,從包裝盒,宣傳冊,廣告,電源線,電腦內部,電腦外觀,電腦軟體都精心設計,風格統一。甚至微小到螺絲,看過蘋果機箱上的螺絲,機箱裡面的資料線嗎?那個也是設計。每個 Mac 上都標記著:Designed by Apple in California,而不是 Desgined in USA,蘋果就是這麼酷,“我們是一家加州公司”。蘋果的保密措施可以說做到了極致,產品官方不發售就在市場上看不到蹤影。
10、企業家精神。蘋果的傳奇經歷吸引了大批矽谷創業者,Apple/Google/Microsoft/Amazon/eBay/Yahoo 代表了創新,進取的企業家精神。這不是一個大原因,但可以看作是 Mac 在國外,尤其是在美國,尤其是在矽谷,尤其是在大學這麼流行的一個小原因吧。據調查2007年美國大學 Mac 市場佔有率第一,這些大學精英們畢業以後走上工作崗位,走上社會,再過幾年其中一部分走入中層,走進高層,他們會如何影響 Mac 呢?
你如果還是對上面那張圖片有所懷疑的話,可以看看下面這張圖片,來自 TechCrunch Hacker 大會。
4.Mac 下的優良軟體先來兩張現在我安裝的所有軟體的截圖,這些都是我日常工作學習中都需要用到的一些軟體。
不知不覺,已經寫了這麼多,該休息了,軟體我就不一一介紹了,很多都是優質軟體,感興趣你也可以下載下來體驗一番,感悟一下生產力是否有提高。
總之,購買Mac Pro 對我來說是一次成功的購物體驗,的確增強了我的程式設計熱情,提高了生產力,不僅僅是提高了所謂的『逼格』奧。不時看到很多人在噴""炫耀""使用 Mac 的人,我只想說我反正用的確實挺爽的,也許一萬多配置的 Win 用的也這麼爽,反正我沒捨得買!
最後,我也以『 Think Different 』宣傳片的廣告詞《致瘋狂的人》作為本文的結尾來勉勵自己和各位同學:
他們特立獨行。他們桀驁不馴。他們惹是生非。他們格格不入。他們用與眾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們不喜歡墨守成規。他們也不願安於現狀。你可以認同他們,反對他們,頌揚或是詆譭他們。但唯獨不能漠視他們。因為他們改變了尋常事物。他們推動人類向前邁進。或許他們是別人眼裡的瘋子,但他們卻是我們眼中的天才。因為只有那些瘋狂到以為自己能夠改變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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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你小白哥還是你小白哥
人家有錢想買什麼就買什麼,一個個蛋疼的你管人家買什麼呢,人家就是有錢買個超算也和你們麼得一毛錢關係,為什麼老和人家程式設計師買的東西過不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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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可撤消V5
一臺兩萬多的筆記本是有點貴,但是也沒有到不可接受的地步。是什麼讓你驚訝到和裝大款聯絡起來。那買一輛寶馬就是鉅富,買個法拉利就突破天際了?
回覆列表
作為一個程式設計師,我身邊用 mac 開發的人挺多,但不包括我!
用過的,都說好那句廣告詞怎麼說的,“用過的,都說好”,我想用在這裡,也挺合適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
這麼給你講吧,我有一個大學同學群,都是大學裡能玩到一起的同學在一起組成的。
這個群的群主呢,和我一樣是一個 Android 開發。
要知道,Android 開發的話,接觸到的最多的是 Android 系統、Android 手機。
一開始,這個群主和我一樣,開發用正常 windows 系統筆記本、Android 手機,可是,在他換了一家公司之後,一切都變了!
因為這家公司給開發者配備的就是 mac 電腦。
在使用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和他聊天時候,發現他 QQ 上顯示的是 mac 線上,詢問之後,才發現,他換 mac 筆記本、iPhone手機了!
為此,我說他叛變了,竟然放棄了Android,改換門庭了!
但是,他卻是不遺餘力的讓我也趕緊換,說是不用 mac 開發,不知道 windows 有多渣!
雖然話說的過了點,但是那種找到好東西的樣子, 不像裝出來的!
為此,在這個群裡,我還吼了一聲,結果呢?
一半都在用 mac 和 iPhone,這讓我想討伐群主的願望落空了,從此,這個群裡分成了兩派,用 mac 的一派使勁誇 mac,不用的一派使勁誇 windows!
講這個事,一個原因是想分享下程式設計師之間的樂趣,另一方面,是想說,程式設計師買mac,炫耀的成分真的不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