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北巷檸檬

    第一,多少錢?如果讓你承擔,你是否小事一樁?第二,你自己想不想幫另一半承擔?

    第三,說實話,你沒有責任去承擔,但是如果你選擇在一起,我想應該會想要努力共同承擔才對。

  • 2 # 圓子君

    談戀愛這事,本來就你情我願,如果樓主確實想幫,這也人之常情,誰叫男生都有些小賤。

    1主演看你對這女生的喜歡的程度把,很喜歡,不能捨,那就去了解清楚,看看究竟欠款多少,自身能力能否負擔,這也算英雄救美一回,搞不好你現女友會覺得你比前任更可靠,更男人。

    2對女生的感情一般,可有可無,那這個更簡單,誰願意去管她和前任的那些事,直接走人。

    大概三年前,在一次同學聚會上,我對她一見傾心,後來經過朋友介紹,一二再再二三的接觸,她做了我的女朋友,這是我第三段感情,奔著結婚而去,我知道她有個前任,但是無所謂,誰沒一個過去了,那個時候才考入編制不久,收入不是很好,她沒嫌棄我窮,還是和我在一起,我很感激……可是某天我提前回家,走到門口,聽到了她和前任的通話,晴天霹靂,電話中她還是忘不了他,她脖子上的那顆項鍊有著他們共同回憶,而這些是我不曾擁有的,他們去過的地方,做過的事,都讓我嫉妒得發狂,但半小時後我裝作無事,走進了房間,她驚訝我的早歸,但她還是像以前一般,做好了飯菜,我們像往常一樣一起吃完飯,一起打擾衛生,一起做情侶之間最親密的事,可是為什麼,在知曉後,會覺得她脖子上的項鍊這麼刺眼,昏黃的燈光下,她身姿曼妙,在我的身下,嬌喘,我把玩著這條項鍊,輕聲說,很好看,誰送的?。她眼神一驚,便快速恢復平靜,我自己買的……然後從我手中搶過項鍊,。我看著空落落的掌心,苦笑。從那天起,兩個人之間似乎有了隔閡,我不再問,她不曾解釋,漸行漸遠,後來我主動提了分手,她試圖挽留,可是我不再願當那個替代品。

    我們都會介意,還錢後,她和前任的過去的種種羈絆,感覺快樂的是他們當冤大頭的是自己,這種感覺很差勁。

    人生若只是如初見,何來秋風悲畫扇。

  • 3 # 南笙戀夢

    感謝邀請問答。第一從法律上講是不需要現任承擔的。第二從道德上講可以幫忙還債,不要被道德綁架,我感覺既然兩個人相愛,就應該幫助對方減輕負擔,前提是自己經濟條件允許,若果金額較大,可以幫忙還部分,畢竟你們兩個還沒結婚,理論上還有分手的可能,這點要想清楚

  • 4 # 分享和傾聽

    因法律的法規來看,你可以不用去還那個錢的,因為是他們所欠的錢,婚前女方的錢是女方自己的,婚後你們所掙來的錢才是你們共同的財產。

    如果你愛你的女朋友,不想她為了所欠的錢受苦受累,同時你自己也有能力還,也可以幫還的,你這樣做了,你女朋友會很感動的,認為你是一個不計前嫌的人。

  • 5 # 小小憨批

    這個問題其實也是非常簡單,我們從3個方面來看,第一個,從法律上來說,這個是完全沒有義務的,因為自己不是當事人,沒有法律條文規定你要幫忙!第二個方面,從道德上來講,不幫不會違背道德,幫忙則顯示您內心有擔當,不畏小事雞皮疙瘩所困,是個直腸的人!第三個方面,我們從人與人之間性格迥異點來看,這個雙方是否都有意願互助,比如我心甘情願幫忙,你也虛心接受我的幫助並感恩!如果前前後後各種不願意,各種套路各種不和諧,我建議還是兩人互不搭理好……

  • 6 # 萬冬心語

    看了您的提問,也看了一下其他友友的回答,給我的感覺這個問題沒有那些友友回答的那麼複雜,更沒有必要去涉及什麼法律等方面。

    就我的觀點而言,有兩個方面是需要你考慮的。

    首先是你對對方的感情夠不夠重。也就是說你夠不夠愛對方,這關係到你為對方是不是真心的付出,你能夠為對方承擔起多大的責任。

    真心愛一個人,就會真心為對方著想,急對方之所急,無論對方的任何方面,都願意幫助對方承擔起更多的責任。

    其次,是個人的經濟能力。對方所負債務是否在你可承受範圍之內。在你所能承受的範圍之內,甚至對你來說不算什麼,你又很愛對方,這就不是問題;如果債務超出了你的承受能力,無論你怎麼愛對方,都需要你認真的考慮清楚,為愛,就要承擔極大的經濟壓力,經濟壓力大,就會引發矛盾的產生,這個你要有心理準備。

    其實,這就涉及到了我們前面提到的第一個方面的問題,那就是你夠不夠愛對方,你們的感情到沒到能夠讓你心甘情願的為其付出所有。

    愛一個人,就要愛其全部。雙方彼此真心相愛,就一定會珍惜這一段感情,願意彼此承擔責任。如果雙方都心存芥蒂,在遇到困難的時候都站在自己的角度想問題,而忽略了愛的成分,那就說明這份愛還不夠厚重,不夠純真,也就談不上承擔責任。

    所以,你要認真的思考這個問題,想好你們的感情是不是能夠承擔這份債務問題的考驗。避免因為思想的盲目,行為的衝動,影響到今後你們的交往和生活。

    如果愛還不夠,也就沒有必要強裝笑臉,假撐面子的去做本不該做的事。那樣的結果未必是如心所願的。坦坦蕩蕩地講清楚,說明白,是對雙方都負責任的最好方式。

    祝你幸福!

  • 7 # 清清心心念念

    在我看來,不管是男朋友還是女朋友,欠了前任的錢,你是現任,你想幫他還就還,不幫也沒問題,沒毛病,更不是戀人說不愛他的憑證,如果不幫戀人就跟你吵鬧,那是他自己有毛病,就是他自己拎不清。

    在法律上,就算是結婚了,如果單方借錢不是用於家庭生活,還是他自己借自己還,另一半沒義務給他還。

    回到題主的問題,還沒結婚呢,還是戀人啊,如果雙方感情沒多少,一方聽到另一方欠了其他外債那麼多錢,直接分手,也沒毛病,戀愛自由,分手自由!

    那個欠前任錢的戀人,本身就跟前任沒斷乾淨,就想著再找一個人分擔痛苦嗎?這就是對自己對別人不負責任。

    當然了,如果現任有錢,任性,覺得戀人的債就是你的債,那你就幫還吧,反正對你這種富豪來說,也就是九牛一毛,幫戀人一個忙而已,還贏得戀人的心,轉身一想,不就是好事了。

    如果是普通人,戀人欠前任的債太多,你自己也無能為力,那就讓你戀人自己解決去吧,如果他威脅你不幫忙就分手,那也只能分手了。談個戀愛就多筆債,誰都不好受吧!錢少,好說,錢多,挺煩的。

    最後我也想說,如果感情深,就不會說這話了,畢竟捨不得放棄只能想辦法幫戀人解決了,屬於痛並快樂著了!你願意就別嗶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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