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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塔邊讀史

    春秋時期,秦穆公想的是霸主,戰國初期孝公想的恢復穆公霸業!秦國真正有想一統天下的苗頭是秦惠文王時期各國借越稱王,而秦昭襄王時期,壯大了秦國一統天下的雄心!

  • 2 # 浮沉的歷史

    馬克思說過:“支配人類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 ——生產關係一定要適應生產力的發展。”之所以出現分封制,只是因為當時的社會條件中分封制是最合適的社會制度,而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到了成春秋戰國時期,兼併戰爭此起彼伏,一個新也就的時代因此開始了。

    隨著周天子的權勢衰弱和生產力的進步,分封制在西周末期已經趨於弱勢,曾經的地方諸侯直接開始了互相兼併的戰爭。在春秋時期先後出現了五個霸主,大國憑藉著霸主位置和強大實力更加嚴重的吞併弱國小國,其中的晉國和楚國最為突出。但是由於時代的侷限性和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在春秋時期還沒有達到最終完成天下一統的條件。在春秋時期管理地方的制度也有了新的發展,其中“縣”的建立也最早在大國楚國誕生,“郡縣制”的雛形也在慢慢形成。

    到了戰國時期,經過長時間的兼併戰爭,在中國的這片土地上形成了重要的七個國家——秦、韓、趙、魏、楚、燕、齊。在制度完善和生產力的進步情況下,統一天下的條件已經慢慢達成了,秦國在商鞅變法後慢慢成為了一個較為強大的國家。秦國的地方管理制度一躍成為了各國中的佼佼者,把設若干個縣合併成了郡,郡在建制上的地位高於縣,並逐漸形成郡縣兩級地方組織。在之後秦國統一天下的過程中,秦軍每佔領一個新的地方,就加強當地新的行政體系,憑藉這些地方上的制度建設,秦國一步步的最終統一天下。

    總結:秦國之所以要統一天下,並不是秦王一人之野心,而是整個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即便不是秦國統一天下,也會有其他國家最終可以統一天下。另外,分封制在當時已經完全動搖了,根本不存在什麼根深蒂固的影響,所謂的影響有的只是對於固有地方勢力妥協,例如在漢王朝時期的多於六國故地的分封。

  • 3 # 紫陌留雲

    如果要稱霸,有個必要條件:霸主之上有一個更大的存在。

    解釋一下,秦滅六國之前,有齊桓公稱霸,他的上面還有周天子;之後有項羽稱霸,他的上面有義帝。

    所謂的霸主,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位置。

    而早在秦昭襄王的時候,東周就被滅了,也就是說,到了秦王嬴政時,已經沒有天子了,幾個諸侯國地位平等,憑本事打,誰贏誰是老大。不存在一人之下的情況。

    另外,秦國自建立以來,和周天子的關係就很疏遠,所以秦國沒有奉天子以令諸侯的想法,天子和諸侯都瞧不起秦國,那就挨個滅吧。

    還有一點,秦國軍事力量強大,拿項羽做個對比,項羽當年雖然滅了秦國,但手下的部隊是各方諸侯湊起的聯軍,並不是全都聽他的號令,於是也就沒有了進一步稱帝的條件,只能稱霸,但秦國不一樣,即便想低調,實力也不允許。

    最後是商鞅變法的影響,商鞅在第二次變法時就確立了郡縣制,歷代秦王用起來覺得好,有利於國家的強大,最主要的有利於中央集權,那等嬴政滅了六國後,自然會推廣,所以雖然後面有反覆,但分封制最終還是慢慢退出歷史舞臺了。

  • 4 # 先秦史

    這個問題其實可以理解為秦國為什麼選擇了郡縣制,而放棄了分封制。也即廢分封,行縣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西周、春秋的經濟制度是井田制,政治制度是分封宗法制,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井田制瓦解,私有制產生,分封制也就土崩瓦解,新的上層建築就會產生,郡縣制是符合私有制要求的政治制度,同時具備自己的優越性。

    春秋戰國之交,伴隨著貴族的衰落,私有制的發展,原有貴族所能控制的土地已經越來越少。各國又陸續變法,廢除世祿世卿制度,又進一步促進了私有制的發展。這樣井田制就日趨瓦解,與之對應的政治制度分封制和社會組織形式鄉遂制度也就隨之瓦解,新的制度將隨之產生。這是分封制瓦解的經濟原因和社會原因,也是根本原因。

    以下我們著重從政治、軍事角度分析分封制的瓦解和郡縣制的發展。

    戰國時期,諸侯國之間的戰爭規模越來越大,對外水平越來越高,為了適應戰爭發展的需要,國家急需更多的人才和士兵,但是原有的分封制奉行的世祿氏世卿制,嚴重製約了人才的吸收,而原有的鄉遂制度的貴族徵兵制的數量和質量也遠遠不能滿足戰爭發展的需要。同時,國家兼併的土地也越來越多,由於原有的分封制不便於統治者集中權利,他們急需尋找新的制度,以加強中央集權。於是各國紛紛變法,要求廢除世祿氏世卿制度,建立新的官僚制度,建立新的地方制度,發展軍隊的編制,最終加強中央集權。

    既要確保權利的集中,又要更為有效的控制地方和軍隊,地方縣制就這樣發展起來。其實,早在春秋時期,許多諸侯國就已經推行縣制。到了戰國時期,戰爭規模擴大了,國家開始並縣為郡。諸侯置縣,主要是為了守衛邊關,具有很強的軍事性質。當原因的貴族徵兵制已經無法滿足縣在地方的守衛時,郡縣徵兵制就產生了,這種徵兵制的好處是所有人都可以成為徵兵物件,這樣就可以徵到更多計程車兵,同時提升士兵的能力。這樣不僅可以更好的保衛邊關,還可以兼併更多的土地,於是新兼併的土地有被置縣,如此形成了良性迴圈。

    後來國家在中心地區置縣,以強化它的行政屬性,中央開始直接委派官員到地方進行管理,他們直接對中央負責。這樣官僚制度便逐漸在地方推行了,使得國家在中央集權的前提下更為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地方。其實這也是郡、縣制向郡縣制轉變的過程。

    從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知道,那時候分封制雖然已經實行了幾百年,但是已經是強弩之末。於是適應現實需要的郡、縣制便產生並發展起來,併成為時代的潮流。秦國作為戰國時期變法最為成功和徹底的諸侯國,迅速建立了符合潮流的經濟、政治、官僚等體制,並接受戰爭和時代的洗禮,最大限度的推動了郡、縣制的發展。

    爭霸思維其實源於分封制,起初取得霸權的諸侯國君主被稱為“伯”,是代理天子實行管理諸侯的一種辦法,這種辦法導致的失控和混亂持續幾百年,秦國沒有理由再堅持下去。而(郡)縣制的實行已經證明他在穩定地方和中央集權等方面的優勢,符合當時的要求和秦國的國情,也有利於他們的發展,所以成為秦國的選擇。

    總的來說,是歷史選擇了縣制和郡縣制,秦國只是順應潮流,選擇了縣制和郡縣制,這反過來又極大的促進了秦國的發展,並最終一統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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