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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安十三朝之108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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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方文化週刊卜洋
1.從球員實力角度考慮,姚明經歷了悉尼奧運會的洗禮後,在當時的世界籃壇中自身條件和潛力也是鶴立雞群的!
2.從球隊陣容角度考慮,火箭外強內弱,當時火箭當家球星是最佳新秀的弗朗西斯,但內線卻無人可用,考慮到內外線的均衡選擇了姚明!
3.從商業角度考慮,中國籃球市場潛力的巨大,姚明在中國籃球迷中的地位很高,為了開發NBA在中國籃球的市場,這也是選擇姚明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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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湯丞逸遊
首先,在2002及以前,內線球員的價值更高,當年也沒有絕對天賦的外線球員,因此選擇內線球員就更合適了。
其次,姚明這種身高,還有這樣的運動能力、技術動作以及高超的罰球和投籃能力,這是很少見的,哪怕現在重新拍2002年的選秀順位,相信姚明也會是當之無愧的狀元秀。
第三,姚明的商業價值。NBA需要擴大中國市場,姚明無疑是最佳人選。休斯敦火箭的市值能夠瘋漲這麼多倍,姚明還是有點貢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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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初小雪
姚明登入NBA可以說是必然的,火箭選擇姚明也是,可以說NBA為了開啟中國市場,一直在考察,中國的籃球運動員,除了巴特爾,王治郅,就是例子,可是因為國家隊的體制問題,這兩名球員的發展也受到了限制,到了姚明時代,當時的NBA總裁斯特恩甚至專程來到北京,甚至在體育總局門口等了兩個晚上,這段故事後來被傳為一則佳話,正是思特恩的努力,這些年和中國創造了數以萬億的商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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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體壇看點
當時的火箭主帥是湯姆賈諾維奇,他在1991年至2003年擔任了火箭隊主教練,取得過輝煌的戰績,曾在喬丹告別NBA的兩年間帶隊連奪兩屆冠軍,也是火箭目前僅有的兩次總冠軍,可以說那是湯帥在火箭隊是非常的權威的,他用狀元籤選擇了姚明。
首先是根據隊內球員的結構的需要,後衛線有老大弗朗西斯和老貓莫布里,前鋒線一干人馬,急需在中鋒位置上補強,當時的姚明已經非常出色,在國內剛剛帶領上海隊奪得第一個總冠軍,結束了八一男籃在國內的統治地位,姚明獲得了最有價值球員,當時的姚明在國內已經沒有對手了,闖蕩NBA是必然選擇,火箭隊此時我正在補強中鋒位置,雙方非常契合。
另一個方面,就是姚明屬於國際球員,那時的NBA,喬丹98年退役後聯盟陷入寒冬,喬老爺子不得不高齡重新付出拯救聯盟,聯盟主席斯特恩也急需開拓世界市場,特別是中國市場,以提高NBA的國際影響力,這個時候姚明是不二人選。
從後面的結果看,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姚明在NBA取得了成功,也讓國內球迷對NBA球隊和球員如數家珍,火箭隊成為了中國球迷的寵兒,CCTV5甚至只轉播火箭隊的比賽,學校的學生只要有火箭的比賽逃課也要看,一時間掀起了火箭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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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後山人52420
這個操作可能是大衛斯特恩生涯最成功的一次。
當時NBA在中國的影響遠遠沒有現在廣泛,對於急需開發中國市場的NBA來說姚明的出現無疑是雪中送炭,加上姚明本來的條件也已經具備,需要的只是外力推動,這是一個雙贏的局面,後來事實證明確實很成功,對於姚明對於NBA都是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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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體壇賽事燴
2002年選秀中,和姚明競爭狀元的是來自杜克大學的傑·威廉姆斯,一位天賦極高的控球后衛,按理說火箭隊應該選擇來自本土的球員,這樣比較靠譜,可是火箭沒有這樣選擇,原因是火箭隊已經擁有了場均可以得到20+5+5的明星後衛弗朗西斯,加上得分後衛莫布里,後場已經沒有威廉姆斯的位置了,如果強行選來作為替補,那麼未免也太可惜了。
與充實的後場相比,由於奧拉朱旺的離開,火箭的內線一直懸空,管理層認為如果能夠選擇一位內線球員來搭檔後場雙槍的話,火箭興許馬上就能重返季後賽行列。當年眾多內線球員中,天賦比姚明強的還真是不多,雖然小霸王斯達德邁爾很勁爆,但是他的身高缺陷實在是太大了,相比之下,姚明擁有的身高和技術對於任何一位經理來說,就是一個極大的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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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Ag198783302
1、火箭隊有內線大中鋒的傳統。奧拉朱旺、海耶斯等。
2、姚明自身的實力。229cm的身高,CBA常規賽他場均得到32分19個籃板4.8次蓋帽,更加恐怖的是擁有72%的投籃命中率。這驚為天人的資料,在與八一隊爭奪總冠軍的幾場比賽中,姚明更是每場得到41.3分21個籃板和4.3次蓋帽。
3、2002年選秀是小年,能和姚明競爭狀元的是來自杜克大學的傑·威廉姆斯,一位天賦極高的控球后衛,按理說火箭隊應該選擇來自本土的球員,這樣比較靠譜,可是火箭沒有這樣選擇,原因是火箭隊已經擁有了場均可以得到20+5+5的明星後衛弗朗西斯,加上得分後衛莫布里,後場已經沒有威廉姆斯的位置了,如果強行選來作為替補,那麼未免也太可惜了。
4、2001年,王治郅正式登陸NBA,他給小牛隊帶來的經濟利益,讓其他29支球隊都眼紅不已,每個球隊都希望自己能夠分到一杯羹,姚明背後的中國市場,商業價值巨大。
回覆列表
我認為有以下這幾方面因為吧。
首先,肯定是因為實力了,NBA是個靠實力說話的舞臺,沒有實力其他都是無從談起。要知道姚明離開CBA的那一年,常規賽他場均得到32分19個籃板4.8次蓋帽,更加恐怖的是擁有72%的投籃命中率。這驚為天人的資料,乃至CBA以後引進的外援中鋒都只能望其項背。在與八一隊爭奪總冠軍的幾場比賽中,姚明更是每場得到41.3分21個籃板和4.3次蓋帽。這樣資料在CBA可謂空前絕後了。當年的球探報告有一句:CBA已經容不下姚明瞭。確實是的,這樣絕對的實力當然是當選狀元必須具備的條件了。
其次,2002年是選秀小年,姚明哪一屆並沒有太強的競爭對手,當年的選秀前五位分別是第一位:姚明,第二位:傑-威廉姆斯,第三位: 邁克-鄧利維,第四位:德魯-古德,第五位:尼克洛茲-斯基蒂什維利。和姚明競爭狀元的只有來自杜克大學的傑·威廉姆斯,他當時來看是一位天賦極高的控球后衛,但是火箭隊已經擁有了場均可以得到20+5+5的全明星後衛弗朗西斯,所以他們需要一個大個子,像奧尼爾和科比那樣組成內外線的明星組合。
最後,精明的火箭老闆和總經理已經看到了姚明身後巨大的中國市場的潛力,NBA本就是一個生意場,有錢掙當然很重要了。可以說絕對實力、自身需求加上經濟效益前景共同促成了火箭最終的選擇,事實狠狠的證明了他們的選擇是完全正確的,毫釐無差的選到了那一屆最好的球員,同時也為火箭贏的是廣闊的中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