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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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樂山樂水樂逍遙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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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升3
把你的車賣了然後把賣車的錢去買一個車位,然後一天收人家20塊錢一個月收600塊。估計你心裡面就相當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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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安朱小軍律師
首先要明確物業收費的依據是什麼。
小區停車收費是一種交易,既然是交易,雙方就必須是自願的,達成合意,形成合同關係。
其實這個問題的實質是收費的依據問題,也是合同如何履行的問題。
分二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業主買房時,肯定和開發商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這就是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必須籤的,由開發商選聘物業公司。前期物業合同一般都會約定停車費,這個條款就是物業收業主停車費的合同依據,但這個條款一般不會約定每次收費的具體金額,你小區停車每次收費20元,看一下物業合同,有沒有20元的約定,如果沒有這樣約定,我認為你有和物業公司博弈的空間,即使這樣,難度仍然很大,要根本解決問題,還是要成立業委會,重籤合同,就停車費問題做出有利於業主的約定,或直接另聘物業。
第二種情況你小區已經成立了業委會,已經重籤或新簽了物業服務合同,關於停車費20元本就是合同約定條款,如果是這樣,說明業主是同意的,授權業委會簽了這樣的合同,如果認為收費太高,可向業委會反映,透過業委會與物業公司交涉,修改該條款。
總之,業主個人要解決這個問題,難度很大,最好有業委會,透過這樣的自治組織來和物業公司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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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心我TK你哦
安置房,是高層還是五、六層的樓房?有沒有地下車庫?不知道樓主哪裡的?反正蘇州這邊的安置房,不管是高層還是五、六層的樓房,全是地面車位,安置戶在小區停車都是不需要花錢的,拿本人房產證和行駛證去物業辦理就可以,直系親屬也可以的,租戶就慘了,按時間收費,兩小時免費,每15小時五元。而且不能辦理出租包月。
1.首先我們要知道的就是,小區所有地面以上的建築物和公共面積,以及公共設施的所有權都是小區業主共有的。也就是說,只要是地面上的一切在小區範圍內的,都是業主花錢買下來的。
2.地面上的停車位,都是屬於小區共有資產。有些小區在交房時,物業已經在收取停車費。但是,收取停車費的相關約定應該在物業服務合同裡有特別規定。在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後,小區的管理事務由業委會重新確定,原物業合同自動結束。停車費是否收取,如何收取和使用,由業主大會決議後,授權業主委員會來和物業執行。
3.如果小區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那麼前期物業合同約定的停車費照舊收取。但是,只能維持原有的收費標準,不得擅自漲價,需要漲價要得到大部分業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