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悅讀職場
-
2 # 劉佳的職場佳話
劉佳答疑:首先你要知曉勞動法的其中一項規定:在試用期的員工,如果要離職,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公司即可。
我們來梳理一下你公司存在的幾個問題。
第一,你公司現在要求你提前30天告知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勞動法規定正式員工離職,的確需要提前30天告知,以便公司招人過來接替你的工作。但是試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另外,在實際操作中,即便你是正式員工,只要你提前告知,公司在招聘到接替你的人之後(可能一個星期,也可能半個月),公司都不會為難你。你想想,你都要走了,那公司幹嘛還非要強行要求你必須30天后才能走呢?
第二,公司以沒有提前30天告知為據扣發你的工資是違法行為。
第二,行政說繳納了五險一金就不是試用期的說法也是極其不專業的。
勞動法的規定,只要辦理了入職手續就必須繳納社保和五險一金,這就說明員工在試用期就應該享受這一項國家和公司給予的福利。而你公司行政的說法,就是表明試用期沒有繳納,只有轉正後才繳納,如果是這樣,那就是違法行為。另外,以買五險一金作為判定是否轉正的做法也是極不專業的。
綜上所述,你應該主動維權,你可以跟公司交涉,如果不讓你走,而且還要扣錢,那你就到勞動仲裁部門去請求法律援助。如此一來,你的公司勢必因為理虧而有所忌憚,然後就會批准了你的離職,且不敢再扣發你的工資了。
試用期提前三天遞交辭職報告給公司就可以並拍下證據已遞交過,記住一定是辭職報告書面的,不是辭職申請,因為辭職報告意思是通知單位。然後做好以上方面可以自行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