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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ichael74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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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妙空流音
彩禮和婚宴已成為了一些不法之徒的斂財的工具,也成為許多市民婚姻狀態赤裸裸的縮影,更成為有錢人剝削窮人的最佳途徑和方法。
在一個物慾的社會,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把婚姻當成了一種博弈,把兩人之間情感當成制衡對方的工具,把一紙婚書當成物質慾望的籌碼,摻雜著無窮盡的算計和交易。
當自私和貪婪潘多拉盒子一旦開啟,其實就註定給這場脆弱的婚姻帶上了累贅和鐐銬,當情感被磨滅,相互心生嫌隙,最終走進的都不是婚姻的殿堂,而是人間的煉獄。
當代人談到婚姻,大多會把婚姻堆砌在物慾的貪婪,自私的瘋狂地基之上。離婚率只會越來越高,恐婚族,恐生族也會越來越主流。
網路越來越發達,隔屏美感與誘惑越來越強,雙方的慾望越來越高,而每個人實際是新鮮感越來越少,激情越來越淡泊。當自私的慾望無限膨脹,付出感越來越弱,責任感越來越少,情感就變得越來越麻木。
婚姻越來越用金錢作為基礎和標準來衡量,婚姻越來越被所謂“專家”鼓吹是自由的覺醒。
維繫婚姻的砝碼,本就已經越來越脆弱了,還被金錢,被彼此矛盾,被情感誘惑,被“專家”誘導,網路情感的美化,被雙方家庭干涉,被社會不好風氣,所裹挾,所累贅。
古代有錢人之間以彩禮與嫁妝來相互體現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並相互制約。也是古代有錢男人變相購買女人的一種方式,彩禮一旦被收女方收了,就只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是不能主動提出離婚的不然要全部退還彩禮,否則要吃官司。彩禮一般都是隨女兒到男方家的,因為一旦女方的父母用留用彩禮,就等於變相賣女兒。
女方的嫁妝一般都不會在夫家日常中使用,一旦夫家用了女方的嫁妝就會變得沒有地位,也是不能主動提出離婚的,否則離婚前男方也要退還女方所有嫁妝,不然也要吃官司的。彩禮和嫁妝,在古代一直都是作為男女雙方地位資本和生存保障基礎。
古代的彩禮與嫁妝是適應方式當時時代發展,在當時環境中是協調的的和科學的。但,現在都進入新時代了,婚姻都自由了,獨生子女越來越多,都男女平等了,離婚率節節攀高。
那些拿彩禮說事的人,絕大多數都是以自己利益為前提的算計,絕大多數都是為了滿足自己需要的攀比,也沒有幾個會在子女小的時候教導人生要靠自己學習,長大後婚姻要靠自己經營,要懂得為家庭、社會、國家付出,要懂得愛情,家庭,子女教育擔當,要懂得對愛人,父母,社會,國家,大自然的感恩,
凡是美其名曰拿什麼中國傳統文化為幌子,斷章取義說事,其實都是在變相的算計和收刮對方,既不拿孩子真正的幸福當回事,更不拿自己福報當回事。於愛情,婚姻,教育,家風,社會道德,以及法律的本意,其實都是罪孽與犯罪。
好的婚姻是小兩口彼此理解和尊重;好的婚姻是小兩口彼此一起共同成長和經營;好的婚姻是雙方家長彼此尊重和幫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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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是個永恆的話題。個人覺得雙方應當以感情為基礎,彩禮並不是必要的東西。雙方父母以彩禮來衡量小情侶的感情或者婚姻,應當被認為是不合適的。
索要高價彩禮,是賣女兒呢還是嫁女兒呢?就這麼在乎這點錢嗎。給了你高價彩禮是不是需要認為你是賣女兒呢,女兒過去了以後,是希望女兒得到幸福還是受氣呢,對吧。另一方付出這麼高昂的成本,不得從另一方面找回來?
拒絕支付高昂的彩禮,也需要看家庭的實際承受能力了,超過承受能力,就算支付了,不還是得由女兒來承擔麼。拒絕支付高昂彩禮在個人看了是對的,沒有什麼了不起是吧。有能力支付,但是不願意付,說明感情還沒有到那一步,或者說在索要的時候,不正常,傷到對方的心了。
結婚還是應當以小夫妻為基礎,兩個人都談戀愛到結婚的程度了,在為彩禮的事情鬧得不愉快,真不是什麼好事。
整個社會都應當來抵制高價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