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南迴答
我國對孕媽媽的保護還是非常全面的。
一、勞動合同的保護中,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當然這並非是無論任何條件下公司都不能辭退,比如孕媽媽犯了第三十九條所規定的解約條件,公司也是可以解約的。
我國勞動法也有相對應條款,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限制情形
我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相對應條款,第二十七條
一、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二、拒絕加班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
記住,調崗不能調薪,否則公司照樣違法。
三、有享受變更辦公環境的權利
如果單位從事上述生產或經營,有權申請調離或休假。
四、有哺乳的權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
直接的大概就這麼多吧。
我是何南,拿走不謝。
何南迴答
我國對孕媽媽的保護還是非常全面的。
PART 1 首先說勞動合同保護方面的。一、勞動合同的保護中,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當然這並非是無論任何條件下公司都不能辭退,比如孕媽媽犯了第三十九條所規定的解約條件,公司也是可以解約的。
我國勞動法也有相對應條款,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限制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我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相對應條款,第二十七條
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 各單位在執行國家退休制度時,不得以性別為由歧視婦女。PART 2 相關待遇一、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二、拒絕加班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記住,調崗不能調薪,否則公司照樣違法。
三、有享受變更辦公環境的權利
女職工在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第三條規定:(一)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鎘、鈹、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內醯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環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作業;(二)從事抗癌藥物、己烯雌酚生產,接觸麻醉劑氣體等的作業;(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質的操作,核事故與放射事故的應急處置;(四)高處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高處作業;(五)冷水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冷水作業;(六)低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低溫作業;(七)高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的作業;(八)噪聲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的作業;(九)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十)在密閉空間、高壓室作業或者潛水作業,伴有強烈振動的作業,或者需要頻繁彎腰、攀高、下蹲的作業。如果單位從事上述生產或經營,有權申請調離或休假。
四、有哺乳的權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直接的大概就這麼多吧。
我是何南,拿走不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