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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漂小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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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張139819200
民以食為天,如果未徵的承包人〈打工〉同意,村委會擅自將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給別人應是無效的,他可以經過有效的途徑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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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土豆22391118
二輪土地承包因為你在外打工,村裡把你組土地包給了外組村民,這個顯然不和理,村裡調整土地,你是合法村民,不管在不在村裡,都應當有你一份,不能因為你在外打工,聯絡不到你,或者你也不知道村裡承包土地,你也沒有與村裡聯絡,就剝奪了你的承包權利,在你沒有銷戶之前,村裡應該給你留一份土地,臨時承包給村民經營種植。待你回來或與你聯絡上後,由你自由安排。村裡沒有給你留下承包土地,而是將土地安排承包給外組村民,這是村幹部的問題。現在你回來了,要求有自己的承包土地,合情合理合法,你去找村幹部協調解決,追回外組村民承包的你組土地,追回中的損失補償由村裡負責,你有權追回你應有的承包權利,不行找上級政府,或依法起訴法院,依法解決處理。個人之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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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撥塵而騰霄
可以起訴。
如果沒有承包方簽名,蓋章,和書面委託。
村裡沒有資格,把個人土地承包給別人。
本法第八條有規定,承包方自願委託發包方,或中介組織流轉其承包土地的,應當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轉委託書,載明委託的事頂,許可權和期限等,並有委託人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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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abCd6666和天下
二輪承包時因在外地打工,村裡把責任田包給了別組的農民,我還能要回來嗎?
就問你一句,在承包期間你正常繳納了農業稅(公糧)、鄉統籌、村提留、公益性義務工攤派、各項行政管理費嗎?
如果你沒有正常履行應盡的義務,就別說要回責任田了,可能門都沒有。
你把責任田撂那裡不聞不問跑去打工,各項稅費誰給你繳納?村小組又不能公攤,找誰要去?這可是皇糧國稅啊。在這種情況下,村小組迫於無奈,把原屬於你的責任田重新發包給他人,既解決了各種稅費無著落的窘況,又有效避免了土地拋荒現象,合情、合理、合法。
村小組把原屬於你的承包土地發包給外村組人承包,根據土地不出自然村原則,是有點欠妥,其實在當時也是無奈之舉。只要這宗土地沒被確權給外組村民,而是以租賃方式存在,則土地還是你們村組的,因為權屬沒有變更。
對於這宗土地如何操作,那是村小組的事。因為人家先佔為機,就別說確權給你,估計要求承包都難,因為你屬於自動放棄。
那時節土地稅費確實很重,你選擇出外打工在情理上來講也並沒有錯。但問題是你對自己的責任田沒作恰當的按排,採取不聞不問的態度,把難題拋給了村集體,這就是你的不是了。
別人都能隨遇而安,你為什麼就不能?啊,現在看著農村土地有了點紅利,才想著要來分一杯羹,可能嗎?沒有付出,何來收穫?早知今日,何必當初?(言重了,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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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可能性不大,因為是你外出,而且一輪合同已經到期,你自己想籤的話幹嘛不提前跟村裡聯絡,還有,第一輪的時候,有沒有說第二輪優先簽訂第一輪的農戶,其次,在合同到期有沒有通知到你續簽。如果這些都有你可能已經沒戲了。一輪合同結束,意味著你和他這個關係已經解除了。你還是外出打工吧,留著地給別人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