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想你的魚
-
2 # 月上花開
現在隨著私家車越來越多,但是每個小區好像車位都不完善,所以好多業主沒地方放車所以會佔用消防通道,這樣真的不安全,還是物業要提前想辦法完善小區的這些問題,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
-
3 # 枯月梧桐
首先,小區也是要承擔責任的,車位管理不善,堵塞消防通道,這個是小區的責任。
其次,車主佔主要責任,明知消防通道而故意堵塞,是違法的行為,國家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
-
4 # 羅成Jd
首先這標題不好,不是所有私家車都是亂停亂放的!也不是公家車就不佔道的!
另外,對於個別素質差又強橫的車主,無論他開的是公車或是私車,他才不管你是不是消防通道,在他眼裡,開車停車是天經地意的事,只要有空位,隨便停!關鍵是,場地的管理方有沒有引導(禁止)標識在明顯位置張貼!在消防通道的管理上有沒有有效措施!在發現有車違停後,他們有沒有跟進動作(找車主挪車...)如果他們都沒作為,那麼,此事他們是有直接責任的!
違停消防通道,無論是不是有救火事件,它的本身行為就是一種違法!因為他違停堵了路,從而影響到救火。所以,重罰是必須的!關鍵看當地法院參照那法條去判!
-
5 # 手機使用者我不是魯迅
很多年來,私家車佔用消防通道問題很難解決。究其原因,就是沒有硬性規定對此行為造成制約。所以私車佔消防道,應強制拖走,車損自負,車主入刑。
-
6 # 美侯王666
對於私家車佔用消防通道的問題,在平常沒有火警的情況下,可能百分之百的業主和百分之百的居民都認為不是個違法的事情。但法律不依人的意志而轉移的,不用多說,肯定是違法行為。特別是有火警的情況下更違法,請看《消防法》第十六條有明文規定:“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割槽、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很明顯,違反了"消防車通道暢通"的規定,一般會面臨五百元的行政罰款,若造成延遲救火救人,還會被追究經濟賠償責任。同時第二十八條 還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定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其中有"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出現這種情況,可行政罰款五仟元,延誤救火時間,包括最佳施救時間,可追訴違法人員經濟責任,嚴重的還可追究刑事責任。
像加卅花園內,私家車佔用消防通道的現象,在全國很普遍,在沒有火警的情況下,是一個很一般的違法行為。但一旦有火警,阻礙了人員、物資、救火車輛的進入,就迅速升級為嚴重的違法行為,並要承擔由此造成的嚴重的後果。
由此我建議廣大業主和居民,首先在物業小區,一定要遵守物業企業的關於消防安全方面的規定,在安全方面,別顯物業管的多,別計較安保人員囉嗦態度不好,安全之事不需要實踐。特別是那些消防道路通道、樓梯專用通道、樓頂消防疏散通道,千萬不要用車、破傢俱、雜物等佔用。其次是嚴控火源,教育小孩不能玩火,家庭電器要經常檢查,千萬別用那些低劣電器件,等火災發生了後悔莫及。
再次提醒:安全無小事,預防最重要,財產是你的,安全是大家的,杜絕實踐。
-
7 # 手機使用者5853937674
引起火災的業主和違停車主應該處罰,但關鍵是小區管理問題。車主佔用消防通道在大多數小區都被物業管理預設,天天都有許多人佔用消防通道,小區也沒有采取強制措施,物業都會找理由說沒辦法管理,而好多違停業主都會誤以為違停合法了,我住小區就是這樣情況,地下車庫多得很的車位,消防通道上停滿了車,究其主要原因是物業管理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只要物業把管理落到實處,就不會有人在陽臺上燒火烤肉,也不會佔用消防通道了。
-
8 # 使用者2996711067537
首先車停消防通道肯定不對,但也要換個角度看問題,他為什麼會停在那裡?他不知道是消防通道嗎?公共資源被佔用,劃根線就收費,車位緊張,這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如果有富裕的停車空間,理想的停車環境,那還有誰會停在關乎生死的通道上?
回覆列表
為何消防通道被社會車輛堵塞的事件頻發,我國法律有沒有相應的規定,車主有沒有違法,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相關人士表示,現行的法律對此有明確規定。介紹:“消防法28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通道、消防車通道。也有相關的條文,就是消防法第60條第3項規定,單位存在佔用、堵塞、封閉安全出口違法行為的,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個人存在佔用、堵塞、封閉安全出口違法行為的,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也就是說這些佔用消防通道的車主肯定是違反了消防法的,按照法律規定也應當承擔500元以下罰款。”
雖然法律有明確規定,但目前的執行情況和處罰標準可能並不能讓人滿意。現行的這種法律規定是有,但實際操作中的執行是有點缺位的。在實際生活中,因為阻礙消防通道被處罰的情況少之又少。確實從它的違法成本來講,造成的損失肯定是不成比例、過低的。”
人們不難看到,不少車主“知法犯法”,這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違法成本太低,甚至通常是“零成本”。路邊違規停車會被交警貼條罰款,但佔用居民區的消防通道停車卻很少受到約束。有專家呼籲,只要佔用消防通道就應追責,除了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規定處以罰款外,還應當考慮根據違法行為性質的嚴重性,對當事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