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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嘲風252324441

    農奴制是相對的,在這個之前,俄羅斯是歐洲典型的軍事封建帝國,由於生產力低下,地大人少,很多時候,農民必須附庸于軍事貴族,依靠其武裝保護才能存活,這也是俄國農奴制得以留存的直接原因!根本原因,必然是落後的生產力!但是,近代俄國為了跟上歐洲發展的步伐,開始不斷學習西方,資產階級進步思想開始起作用!再加上,技術革命,大大提升了俄國的生產力!這樣一來,有了思想的武裝,再加上生產力的進步,讓原來必須要依存才能維持生活的人,開始有了獨立的可能性!再加上,由上而下的改革,農奴制也就順其自然的走向了滅亡!

  • 2 # 歷史漏砂

    19世紀中期,俄國的資本主義有了很大的發展,但發展的速度卻很緩慢,主要原因就是農奴制的阻礙,19世紀30年代起俄國使用機器生產產品的工場逐漸增加,交通運輸也有了很大的發展,對外貿易也是逐年增加,但是農奴制的阻礙作用日益明顯,當時工廠裡的工人有近一半是農奴,生產效率極低,而且農奴制還影響國內外市場的擴大,資本主義工商業難以繼續發展,同時農村也面臨著巨大危機,廣大農民不願忍受日益增加的稅賦和剝削,紛紛揭竿而起。面對日益嚴重的農奴制危機,沙皇亞歷山大二世在儘量維護貴族和地主利益的前提下被迫在1861年簽署了廢除農奴制的法令,法令宣佈,農奴在法律上是“自由人”,地主再也不允許買賣農奴和干涉他們的生活,同時規定農奴獲得解放時可得到一塊土地,但是土地必須要農奴出錢從地主手裡購買,農民購買土地的金額比當時的地價還高。列寧曾說過“:農民在獲得自由的時候,以被剝奪的一乾二淨。”

  • 3 # 科羅廖夫

    俄羅斯史學家一直在爭論,是否可以將沙皇俄國時期的農奴制等同於奴隸制。俄國曾經盛行封建農奴制,農奴是人身權利受到限制的人。有些人認為這幾乎等同於奴隸制,而另一些人則認為俄國農奴具有完全不同的法律地位。我們必須承認,在不同的統治者之下,農奴制有很大的不同。有時情況有所緩和,農民可以捍衛自己的權益。但也有一段時間,農民的地位和北美種植園裡的黑人奴隸幾乎沒有什麼不同。

    農民遭剝削的過程是緩慢發展的,在1648年,俄國農奴制正式成立,當時農民被農奴制束縛在土地上。農奴制維繫著國家的基本體制。1649年禁止農民擅自改變他們的居住地,這不僅適用於地主農民,也適用於其他農民。

    然而,在沒有土地的情況下,非法買賣農民的現象普遍存在。1682年,為了拉攏貴族,索菲婭公主被迫將買賣農奴合法化。後來彼得一世加冕沙皇以後,繼續強化農奴制。首先,農民的子女失去了人身權利,地主有權決定他們的命運,有權將農奴的子女也收為農奴。此外,地主還經常把漂亮的農奴女孩收為小老婆。

    從本質上講,這項法律允許地主將農民家庭分開,並單獨出售。第二,彼得一世引入了人頭稅,切斷農民與土地的聯絡。過去對農場徵稅,從本質上說,稅收和所有權的物件是土地,而不是那些農民。現在,地主擁有的成年男性農奴都要繳納稅款。農奴以前是自己交稅給國家的,現在要地主幫他們交稅。沒有土地,農民已經成了豬羊般的交易品。

    彼得一世建立的農奴制度剝奪了農民的許多權利,在他的統治下,農奴的地位與奴隸制幾乎沒有什麼不同。因此,那時候有大量農奴逃跑。在1720到1740年,根據兩次人口普查,每年大約有2萬名農奴逃跑,逃亡的總數達到20萬。現在,如果農奴要離開自己的土地從事季節性工作,他不僅需要得到地主的同意,而且還需要得到幾個政府部門的許可。在彼得一世的領導下,國家有時在新的土地上使逃亡的農民合法化,以便更有效地殖民領土。如果一個農奴逃到西伯利亞的庫爾斯克,就可以成為一個自由人——這對農民和國家都有好處,但對地主卻沒有好處。

    但根據大多數歷史學家的說法,俄羅斯農民最糟糕的時期是葉卡捷琳娜二世時期。她在以前沒有農奴制的地區推廣農奴制。例如1783年將農奴制引入烏克蘭。葉卡捷琳娜二世把大量農民贈送給貴族,從而使他們成為農奴,有85萬農民變為農奴。葉卡捷琳娜二世還禁止農奴控訴地主。

    在葉卡捷琳娜二世期間,地主越來越肆虐地剝奪農民的土地,把無地農民變成了真正的農奴。葉卡捷琳娜二世還建立了一個成熟的農奴制市場,通常貴族破產了,他名下的農奴就會被拍賣。18世紀末,俄羅斯地主農民的比重達到頂峰,然後開始下降。另一半農民被束縛在國有土地上,他們擁有更大的自由,同時要繳納稅賦。

    但在葉卡捷琳娜二世之後,農奴們又一次逐漸恢復了權利和尊嚴。在以前,地主有權讓農奴無休工作至死。但如果農奴控訴地主極端殘暴並勝訴,那麼地主的財產就會被沒收。農奴制不同於古代奴隸制度,因為法律承認農奴是一個人,而不是一件物品。農奴的權利受到很大限制,然而,法律會懲罰謀殺農奴的地主,而古代的奴隸主對他奴隸的生命沒有責任。此外,教會祝福農奴的婚姻,法律是承認的,並不是奴隸之間的“婚姻”。

    農奴們靠的是“家長式的但卻十分有限的福利體系”來維持生計。但在此期間,農民仍然有一些權利,例如他可能擁有一些私人財產,不受地主限制。只有土地可以買賣,但農奴不能買賣。這也意味著沒有人能奪走他的土地,把他從他的家庭中分離出來,把他從一個農民變成一個僕人。

    俄羅斯精英們越來越意識到農奴制是一個偉大國家的恥辱。因此,到19世紀,農奴的生活變得越來越好。1797年,皇帝保羅一世將勞役(俄國農奴制時代迫使農民無償地為地主勞動)限制在每週三天。19世紀40年代,尼古拉一世禁止將農民從土地上出售。直到1861年3月5日,亞歷山大二世簽署廢除農奴制度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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