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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胖成一個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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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免費徵婚網
之所以跟我的那個他領結婚證,主要是基於以下一些因素:
一是我們的“三觀”相同。
二是性格合適,互相能體諒對方。
三是雙方父母都同意。
四是在最重大的問題上,雙方都想在一起。
五是雖然時不時地我們之間也會有些“磨擦”,但我們都懂得彼此剋制,倆個人都明白,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雙方從相知到相惜不容易,要學會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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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洛陽小爆脾氣
婚姻不是兒戲,有些婚姻因為家庭原因,有些是奉子成婚,有些是形式婚姻,當今社會,領取結婚證,拿著簡單的資料就可以辦理,回想30年前,結婚需要雙方單位的證明,居委會介紹信,等等,才能領到那張神聖的本本,不過還是希望,你們結婚是因為愛情!因為責任,因為相濡以沫,因為互相關愛!
婚禮的誓詞,你願意無論對方疾病或者健康,順境還是逆境,都會一直愛他 她關心他 她 ,呵護她 它 守護她 他!你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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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成都米朵
我們是異地戀,上班時候認識的,當初結婚也有奉子成婚,當時我就問了自己的心,心裡是這樣說的,(他是一個可以踏實過日子的人)然後我就跟著心的想法結了婚,
現在大女兒12歲了,小女兒也6歲了,我們也過的很幸福,證明我當初沒選錯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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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會飛的小魚魚魚魚魚兒
因為愛情。
我們是相親認識的,一見鍾情,我見到他的第一眼就心動了,心臟撲通撲通跳的很快,當時全程的狀態就是很放鬆,好像一個許久未見的老朋友,聊的很開心。當天晚上就跟我表白了,我們在一起了。
隨後,我們經常聊天、見面,發現彼此的三觀都很相近,有的話我還沒來得及說完,他就懂了,他就像是男版的我,彼此惺惺相惜。
我們經歷類似,在碰到彼此之前,都在前任受過傷,所以我們都很珍惜彼此,在感情這方面都比較成熟,都能理智的去解決問題。
他是個很孝順的人,對我的父母也很好,每逢佳節都買很多東西和我一起回家看望父母,父母也十分滿意他。
相處了一年,我們就結婚了,雖然我們知道結婚後肯定會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出現,但是我們覺得如果彼此錯過,肯定會後悔的,就是互相都認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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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站在十八歲的門口
為什麼?
有人是一時衝動,有人因為愛情,有人因為無奈。
雖然我雖然我沒有結婚還沒有結婚但我相信,
只要是接了的,都是想要好好走下去
願你們走過半生,仍然百年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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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梓萱佳人
領證結婚這問題應該一目瞭然吧
兩個人戀愛到一定程度就會考慮結婚了,結婚前第一部肯定是拿戶口本去民政局領證。
我和我老婆有點戲劇性了,我們也是經人介紹的,她是我們這的人,但是跟她姑在北京做生意,介紹後聯絡了幾回印象都不錯,因為我也在北京待了兩年,沒事也去找她待著
在我們去圖書館轉彎時,她說她姐來了,叫什麼什麼的,我說我初中同學也叫那個,後來一瞭解居然就是她妹妹。你說巧不巧
後來經過深入瞭解,因為是同一初中學校,那時她上初一,我上初三,她還和她姐姐打聽過我,對我還有好感。好神奇啊。
經過兩年的瞭解,我們選了日子領了證,因為她工作忙,都是抽時間回來辦的,拍結婚照也是,知道結婚後才穩定下來。
只有兩個人瞭解到一定程度,感覺時機成熟,信任對方,依賴對方,愛著對方就會共同探討結婚問題。領愛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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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靜琦的生活日記
雖然我還沒有結婚,但我的哥哥嫂嫂是讓我非常羨慕的一對,所以我想針對為什麼和你那個他領證說下我的觀點
1.為什麼和他領證,因為他足夠包容你,足夠理解你
2.當然理解和包容還不夠,當然是在這些條件滿足的情況下再去看性格,興趣和愛好,因為三觀不合真的很難相處。
3.在一起一定是開心的,快樂的,正能量的,並且兩個人都有值得學習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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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身居井隅
人似乎經歷越多,越有種難以自拔的宿命感,所有追問都歸於虛無。(野夫《鄉關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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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先生是相親認識的。媒人是我大姨,他們兩家是幾十年的鄰居。
相親見面過後,我含蓄表達沒看上。實際上,我是被迫相親的,不想拂了親戚的面子。還有我和異地的男友感情穩定。
我們家沒有男孩,當時我姐已經結婚(嫁的很近)。一直以來,父母都覺得沒安全感,擔心老無所依,不讓我遠嫁,哪怕男友和我家只有200多公里距離。還有,我媽受過精神打擊,生活上無法獨立。這是七大姑八大姨反對我自由戀愛的主要原因,怕我不管我媽。
一開始,我還能扛著不動搖。因為我很清楚自己適合什麼型別的人,並且我也不會不管父母。直到我姥姥哭著求我:“你們都不想管你媽,我百年後閉不上眼啊……”。
這話如一把刀刺入我的心。
看著姥姥老淚縱橫,我知道無論我說什麼她都不會相信,除非我立馬答應這次相親。在農村,相親成功,基本上就是同意結婚的意思。
但是,我仍舊抱有一絲幻想:從小到大,我都是爸最懂事的女兒,我期待他在我婚姻大事上給一次支援。
“爸,我想在同意我大姨介紹的這門婚事前,你能見一下小楊(前男友),行不行的,見後你再說,可以嗎?”我鼓起很大的勇氣,站在我爸床邊(他當時在床上躺著)。
“不見!死都不見!”拒絕得堅決又無情。
我扭頭就走,努力沒在他面前流淚。我不會求他的,求也沒用。
認命吧!儘管難受得想死,但是還得活著。定親後,我和先生相處了一年,因為是異地,平時打打電話,五一,十一,又見了兩次面。說不上喜歡,彼此都是奔結婚目標去的。
當時,還有個小插曲,他本來也有個談了兩三年的女朋友,對方嫌棄他家窮,沒有房,就分了。
彼此的選擇好像都不多。
到了年底,我們就結婚領證了。
以前我總覺得,結婚很難,找物件也很難,結婚後,才知道過日子最難。兩個人缺乏感情基礎,又是兩地分居,所以磨合期長達幾年。現在感覺心平靜多了。
以前都說有情人終成眷屬,我覺得還得有“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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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異地戀,相親半個月不到就訂婚了,然後就變成異地了。他這個人性格很自我,不考慮別人感受,剛開始分開以後就有矛盾出現了,幾乎天天吵架,然後在吵架中找到自己的問題。也不知道是什麼神奇的力量就一直磨合到了準備結婚的地步。彼此是有感情的,而且他是真心想跟我過,我也沒想過除他以外的男人,所以當我們從兩個人到三個人的變化以後,感覺跟做夢是的。以前從沒想過會跟什麼樣的人結婚,但遇到他以後,他就是我要結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