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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暢言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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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聆夢
分手了,留著前任的東西,是一種說不出隱藏在內心深處的幸福感。每個人的幸福定義有所不同,對於前任的東西,或許是一種黯然神傷,又或許是一種恨之入骨的。而對於我來說,前任東西是可以發現自己的成長軌跡,這軌跡很美好,很奇妙。一個含苞待放的花朵終會回望曾經的美好時光並感恩相遇。
我依稀記得分手那天,他送了我一個音樂盒。他把音樂盒拿出瞬間,我淚流滿面,我遲遲不願雙手接過他的禮物,只因為這禮物過於貴重。在戀愛時,我們路過一家禮物店,在眾多禮物當中,被漂亮的熊貓音樂盒深深吸引著,正當我轉動音樂盒時,看到了標價,立馬縮回了手,或許他看出我的喜愛,想買單。我立馬上前阻止,連忙謊稱說:“這東西好醜,不喜歡”。走出禮品店,我又默默撇了音樂盒一眼。或許正因為這動作被他看在眼裡,也記在心裡。在他一次次懇求下,最終接過他手中這貴重的禮物。
我們不是不愛了,而是他要跟著父母離開這座城市,他怕我在最需要有人陪時,沒人在我身邊,也怕我因異地戀沒有安全感,狠心地而又果斷地提出分手。應徵那句話——有一種愛叫做放手,給不了你最好地,那就放你走,長痛不如短痛。他怕我忍不住會聯絡他,換了號碼,從那天開始我再也不知他的去向。我只能睹物思人。隨著時間流逝,我逐漸擱淺那一段塵封已久的記憶。每每捧起音樂盒,一股奇妙的暖流緩緩而過,正如他緩緩路過且溫暖過我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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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心說
我覺得這種事情有以下幾種情況解釋:
1.分手後忘了前任的某樣東西還在自己這裡,某天偶然發現。這時候一般來說可以直接丟掉即可,不會影響你們的感情;
2.如果你的現任本身就是一個不太細心,神經大條的人。那麼他很有可能是覺得留不留著都無所謂,不需要刻意取丟掉。如果這時候你要求他丟掉,正常情況下只要他按照你說的做,那就沒事;
3.他的前任是初戀或者愛的刻骨銘心。這種情況一般就是由於感情以外的因素而分手,如果去這樣,那麼確實有可能會影響你們的感情,那你就要好好跟他談談,瞭解他的真實想法,隨後再去判斷你的下一步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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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城煙雨
一種紀念!也是一種對曾經思念的寄託!明明想擁有,因為某些事要不得不分開,各奔天涯!珍惜眼前人!一轉身就是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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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藏腳下
愛上一個人,戀上一個座城
海棠依舊故地重遊
熟悉的樓回憶的酒
一人的路兩人的手
不訪故友手揣褲兜
小城裡只為走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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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番茄動漫影視
留下前任的東西是留給給自己以後的念想
很多現任都很在意這個事,跟前任都結束了都是過去的事了為什麼還留有東西?是想再複合?還是想一腳踏兩船?看到的這些都只是片面的
前任是你成長中重要的導師,在生活上教會你很多,在感情上也讓你領悟了很多!相處下來既然不合適就和平分手,彼此祝願對方!
留下一兩件念想,不代表什麼!因為他是你生命當中必不可少的人,雖是曾經!
偶爾懷念,記憶裡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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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徐優秀在此
或許是被動分手,心中依然愛著對方。面對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就是沖淡她。
就像一杯很濃的咖啡,不停的加水,用新的感情沖淡她。既能走出舊的感情,又有新的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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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芸淡風傾愛讀書
明知道睹物思人,但還是會留著禮物,紀念品,美好回憶。
何止是留著前任的東西,其實在一段時間裡,甚至會抱著藕斷絲連,舊情復燃的僥倖心理。
我一年多前,正式和前任分手。第三次提分手,應該也是最後一次。
真正整理好,不在於把東西扔得一乾二淨,逼自己忘記一切,美好的或者心碎的回憶,而是,真正的釋懷放下。
你過得很好,我不眼紅生氣妒忌;因為我也盡全力,過得也不差。最好是,我永遠都不介懷你過得怎麼樣,這才是真正的move on。
我也不是一開始就如此想得開,在剛分手的一年裡,也是不爭氣地反反覆覆。
時間這一味良藥,只要久一點,總能過去的。我應該可以move on了。畢竟物是人非。現在看來,我是一廂情願在自己想象中的愛情裡忘我投入。愛情或許是盲目的,可是談戀愛需要些小技巧,小心機。
兩年前還覺得失戀是件比天大的事,現在對婚姻都有了更深層的認識,信任,期待。。。一段從無到有建立起來的關係中需要的種種,都是有條件而且需要持續和共同經營。有風險,又夠迷人,所以有源源不斷的吸引力,即使受了傷,也還會讓人前仆後繼。
只是童話一般的愛情故事沒有很多,周圍平淡的雞毛蒜皮家長裡短,才是日常。
我沒有因噎廢食,不相信愛情和婚姻,只是不自覺地想要活成精緻的利己主義者,畢竟,終其一生,我們還是會一個人。自己才是自己的好夥伴,保護好自己,做最好的自己很重要呀。
人生有一個好室友好旅伴一路同行固然美好,中途走散,遭遇對方落荒而逃,或者始終一個人也不是很可怕。互相陪伴的日子很珍貴。
所以前任留給我的有些東西,因為不想造成不必要的浪費,我都還留著。因為最難斷舍離的,反而是記憶,是他和我相處過程中,改變我的地方,因為遇到他,才會有堅強起來的我。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那天我還在圖書館看到了三毛的“感謝你贈我一場空歡喜,我們有過的美好回憶,讓淚水染的模糊不清了,偶爾想起,記憶猶新。就像當初,我愛你,沒什麼目的,只是愛你。”就算難過,我不會覺得是被這段關係榨乾自己,他對我好的影響和改變,讓我在這段時光中得到很多東西,我終於從一段戀情中真的成熟了一點,雖然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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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孩子王二
可能是一種回憶,東西代表的是過去,所以既然放手了,東西就存放在哪裡,不動不問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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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還留著前任的東西不足為奇。
畢竟倆個人戀愛了一回,做不成夫妻,可以做朋友,只要守住道德底線就行。
我和我的初戀分手後,她的照片我還偷偷的留著呢。而且,她給我做的上衣,她給我買的大圍脖到現在還保留著呢!
這倒不是想破鏡重圓,就是留個念想。像現在人老了,有時候一想起那段往事。心裡頭有時候感覺到疼痛,有時候感覺到甜蜜。
疼痛的是,當初愛的死去活來,到最後竟然無緣走到一起,成為夫妻。卻成了路人,從此各有各的家庭,不歡而散。
甜蜜的是,那一段戀愛史成了我人生路上,重要的里程碑,青春時期的見證。什麼時候想起來,都是一段美好的回憶。
所以說:前任的東西留著,並不一定就代表對現任的不忠。婚姻是靠夫妻雙方經營的,倆個人得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尊重。不是說,一方非得要壓制一方。那樣的婚姻,早晚是要出問題的。